这么多人就那么一个名额,摆明了是个难题。
李国华愿意主动接过去,杨华明巴不得,见他要主动去跟那些知青们谈,他连忙摆了摆手。
“行吧,这事儿就交给你了。反正章也在你那儿,回头你选中了哪个把介绍信写好盖了章交上去就行了。我啊,还是喜欢安排干活这点事,人人都有份,谁也跑不掉,不用揪头发。”
听见杨华明的话,李国华顿时心中一喜。
“好,这事儿就交给我,叔你就放心吧。”
紧跟着,两个人又商讨了一下春耕的事情,决定再过个两三日,便开始组织乡亲们下地了。
说完正事,杨华明想起李国华一个外地的知青,大老远在本村安了家,少不得关心几句。
“你媳妇又有了吧?听你妈说吐得厉害,下地干活估计都不太行。”
李国华点点头,眉宇之间有些发愁。
“是啊,她身体不太好,这年头,也没什么办法给她好好养养。”
杨华明听了之后,也跟着叹了一口气,“你等我一会儿。”
说完,转回头进了屋,从自己的屋子里取了一小包红枣递给了李国华。
“这是之前小叶从家里带过来递给我的,我不爱吃这甜兮兮的东西,你拿回去,给你媳妇吃吧。”
“那怎么好意思啊,这可是小叶送给您的。”
“拿着吧,你这么大老远来,跟我们老杨家的闺女成了亲也是缘分。这东西也不值多少钱,拿去吧,小叶也不会介意的。”
李国华的妻子,正是杨华明本家的侄女,虽然不如杨桂凤那么亲近,但也没有出五服。
所以,他把很多事情交给李国华来做,才那么放心。
可他万万没想到,就是因为他的信任,不久之后,他将被这个所谓的好侄女婿狠狠摆上一道。
*
随着天气越来越暖,人们也越来越喜欢出门走动了。
明儿就要开始上工了,趁着还有半天空闲,叶蓁蓁和杨桂凤手挽着手,拎着林庆元和张小东的旧衣服,笑笑闹闹的出了门。
荒芜的田间小道上,野草丛生而起,绿油油的看着惹人喜爱极了。
尤其是一些能吃的野草,这个时候正是最嫩最好吃的时节,叶蓁蓁弯腰垂头的打量着两边的马兰头,野葱,芥菜之类的,心里忍不住萌生出另外一种想法。
“阿凤,等哪天咱们要进城的时候,前一天晚上咱们出来摘点儿这些野草一起去吧。反正一只羊是放,两只羊是放,咱们摘去看看能不能卖吧?”
跟叶蓁蓁的想法不同,那些野草在杨桂凤的眼里那是一文不值的。
“这些东西,怕是卖不出去吧?”
她口里这么问,其实心里早已笃定,城里人谁会喜欢这些下贱的玩意儿。
人家都是吃肉的。
叶蓁蓁却比她清楚一些,城里人也不是家家户户都能天天吃肉的。
而且城里人有时候比乡下人日子还要难过,肉是限量供应,鸡蛋也不好买,这是特供,那是限量,不然她们的蛋糕怎么会那么好卖?
不过她也拿不准野菜有没有市场,只能说先试试。
“试一试吧,试一试又不会少你两斤肉。就算卖不出去,咱带回来,还能自己炒了吃呢。”
见叶蓁蓁坚持,杨桂凤也不好泼冷水,只得点了点头,但叶蓁蓁看得出来,她兴致不高。
不过这不影响叶蓁蓁的心情,她已经打定了主意,待会儿回来的路上,掐一把回去,晚上炒来先尝个鲜。
可这好心情一到了知青点就跌倒了谷底。
来到知青们住的茅屋前,还没等见到林庆元和张小东,迎面就碰上了穿得光鲜亮丽的付莎莎。
“哟,稀罕啊,你们俩怎么来这边了?叶蓁蓁,你是过来找我的吗?是不是你表哥又来信了?”
看着付莎莎明亮的眸子,叶蓁蓁忍不住冷笑了一声。
“你什么见过我特意来给你送信了?我不是来找你的,麻烦你让让路。”
两个人已经撕破脸皮,如果付莎莎好好说话,叶蓁蓁说不定还愿意在外人面前粉饰一下太平。可付莎莎照旧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甚至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也不是受虐狂,冷着脸直接绕过了付莎莎。
可付莎莎却受不了叶蓁蓁的冷淡。
从前在城里的时候,两个人是多好的朋友啊,就因为那点事情,她就把自己彻底给抛弃了。那件事又不是她做的,况且她爸爸也并没有害了叶春华,叶蓁蓁那么在意干什么?
继续当好朋友不好吗?
“叶蓁蓁,你是不是真的不想跟我做朋友了?我爸跟我说了,他当初也是被逼无奈,他不踩下别人,别人就会踩他……”
“够了!你不要再说了,你爸什么嘴脸我心里一清二楚,你不用再解释什么。还有你,朋友,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想有一个随时准备出卖我的朋友。”
别说已经亲身经历过一回付家父女俩的卑鄙无耻,就算没有前世,这辈子的这些经历也足够让她对他们敬而远之。
“你……你胡说,我才不是那种人!你别以为我是想巴着你,我不过是舍不得咱们那么多年的友情而已。不过既然你不肯跟我和好,那好,但是我丑话摆在前面,从今往后,你可千万别来求我!到时候,就算你给我下跪,我都不会帮你的!”
她爸爸如今在学校里的地位已经差不多稳住了,说不定再过两年还能混上个院长当一当,她回城之后也不愁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