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仙侠修真>大剑>三章 谁怜血肉

“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专心!”这是徐老军的话,他说这话的时候,眼中似流出一股自信与自豪,常思豪在他挥刀的时候,理解了那眼神中的含义。

在徐老军的**下,他进步神速,一些运刀细节上虽不如徐老军,但速度上却已赶超了他。

通常是其它老军一具尸体的肉还没剔完,他已经将第二具尸体甩到了案子上。

“勿求快,心要稳!”徐老军适时地抛出这话,他要常思豪放弃速度,是因为看穿了他的心。

——他追求速度,是因他内心深处仍有怕,仍有痛,仍有悲伤。他想尽快结束,尽快远离它。

“逃避无用。”

徐老军说这话的语声很冷,远不如平常时亲切。

有因必有果,有开始便有结束,有生,则必有死,永远也逃不开,逃不离。

——即便人远远地避开这一切,但心却永远避不开。无论事实有多残酷,惟有面对它,接受它。

常思豪明白,他想逼迫自己接受,可是内心深处,却似有一种力量,在默默地拒绝。

他曾问徐老军,城中既仍有战马,为何不杀而食之。徐老军笑说死尸天天都有,战马杀了,哪里去寻?且敌攻城之时,骑兵可以发挥其速度快,调动灵活的特点,绕袭其后,两下夹击,胜算必增。此非贵马贱人,而是一切都要为守城着想之故。

饶是如此,常思豪挥刀之时,仍有物伤其类的切肤痛感。

“你的手在抖,是因为你的心在冷,你要知道,他们不再是人,而是肉。”徐老军说,“不要,也没有必要去想太多,看着手中的刀在肉与骨缝中顺畅地穿行,就当是铁犁在肥沃的土地中开垦,这样心中就有拓荒的喜悦,就有对秋收的憧憬,就不会再觉得冷!”

常思豪渐渐发现,就象徐老军说的,那些尸体真的不再是人,只是包着骨头的肉,它们包得很完美,很精致,就象一个专为他而出的难题。而他要做的,就是用刀解开这个难题。

他尽力平复自己的心绪,手果然不再抖了。

他忽然发现,手稳了,割肉的速度反而更快!

他细心向徐老军请教运刀方法和人体结构,从表皮,到血脉,到肌肉,到筋络,到骨骼……他熟悉了各处骨节的特点,便很少再伤刀刃,使得磨刀的间隔时间越来越长,他熟悉了肌腱的位置,知道哪里只需轻轻一割,整大块肉就会啪地掉下来。他还摸到了不少规律,比如去骨时将尸体用钩挂起来,这样速度效率比放在案子上弄要提高近三分之一,再后来,他干脆快速旋转尸体,同时挥刀,割肉速度又快一倍有余。

于是——

军中兵士民夫都开始有一种感觉。

开饭变得准时,炖肉的味道也好了许多,而且有了花样变换,肉片、肉卷儿、肉丸……隔三岔五还要来碗酱骨头。虽然大家都知道那是什么骨头什么肉,但是偶尔变一下做法,总比每天单调地吃肉块喝汤强。

民夫们开始传言伙房来了个手艺不错的厨子,也有人说那厨子是个漂亮大妞儿,在卫镇抚大人家里做过厨娘,蹄**浪诱人得很。于是这厨娘便成了大家津津乐道的对象,这个绘声绘色地说她的腚有多大,那个指天誓地地说她的发有多长,一个个都仿佛是亲眼得见不差分毫。

还有人说那厨子不过是个小孩儿,年纪最多不超十四岁,而且身小力大,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儿,简直是个怪物。

这么说的人通常都被唾骂一通踢上两脚,因为他不该说真话,破坏了大家的幻梦。

踢过骂过,大家又聚在一起继续谈论那神秘的、美艳的厨娘。

常思豪也听到了这些传闻,他呵呵一笑不去想它,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工作,闲时跟着老军们听故事、说笑话,徐老军识字,便教他看军中分发的《纪效新书》,,只要肚子不饿,便也再无烦忧。

看着他很快适应了一切,徐老军便又教他处理新鲜尸体。攻城战过后,番兵退去,常思豪便和一众老军带着刀拎着桶出城,把一具具尸体的衣甲扒下,切掉头颅,将血接在桶内,再剖开肚腹,取出不能长久保存的内脏扔在一边,然后对尸体进行简单的处理,和血桶一起运进城内,把尸体堆放在那屠场似的大院中央,血则倒进墙角盖着铁盖的那些大缸。

这项工作完成之后,他们要把那些头颅与内脏聚在一起,放火焚掉,不过通常还没等到焚烧,那些内脏便被成群的乌鸦扯碎吞光了。

大火燃起时,一颗颗烈士头颅被烧得焦烂糊臭,浓烟夹带着毛发尘灰飘向天空,宛如烽台狼烟,凄冷雄壮。

每当此时,都会有一人肃立于城头之上,静默地俯视这仿佛一缕缕消散灵魂般的烟火。徐老军说,那便是指挥佥事程允锋程大人。

程大人爱民恤士,精忠报国,襟期高旷,驰誉流英,深受军民爱戴,是以番兵压境,城中一无粮草二无救兵,军民却无人窜逃,甘与同死。

常思豪仰望城头,只见程大人刀眉水横,星目冷视,鼻直口阔,两撇短须微翘,嘴唇抿紧,予人神情冷峻,心事满腹之感,刚毅面庞中,还略带一丝寂寞与感伤。

常思豪无暇多望,低头继续自己的工作,可是手再碰触到那些尸体,便想到程大人的表情,使得本已平静许久的心中,泛起一缕凄伤。

一日焚颅之时,身边的老军捅了捅常思豪:“娃子,大人朝你笑哩!”

常思豪斜眼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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