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攻加尔,算得上是的陆战队在登陆之后的第一场苦战。严格说,最大的敌人其实是不计其数的饥民。
跟其他的地方,特别是跟农村比,加尔的情况更为严峻。
其实,这也很容易理解。
加尔是大城市,不出产粮食,所有食物都是由附近农村供应。在战时的管制体系下,由地方政府负责粮食的收购与分配。在粮仓被梵军清空后,地方政府去哪里找粮食来分配给居民呢?
相对而言,农民就算被迫向梵军纳粮,各家各户也多少有点存粮,还能通过渔猎与采摘获得一些糊口之物。
不要忘了,西孟邦在冈伽罗河的下游,河口三角洲最不缺的就是水产。
此外,出了冈伽罗河就是海产丰富的孟湾,而沿海地区的居民大多是渔民,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渔船。
陆战队杀到的时候,加尔几乎是饿殍遍地。
结果就是,进攻行动变成了救济行动。
丁镇南早就考虑到这种情况,也让陆战队做好准备,比如第十三陆战师与第十二陆战师都把配送的给养提高了数倍,尤其是第十二陆战师,专门安排一个加强营,用500台载重卡车向前线运送粮食,只是跟随突击部队送到加登里奇的大米就有3000吨,其他各类食品大约有2000吨。
此外,丁镇南还让刘尊山专门叮嘱前线指挥官。
只要能够用粮食解决的问题,就不要使用武器。
显然,在加尔这边,基本就没有用粮食解决不了的问题。
在加登里奇的郊外,第十二陆战师设了3处配发点,用粮食跟包括梵军官兵在内的所有人员进行“交易”。
要说的话,其实是易货贸易。
其实,这也是在尝试丁镇南提出的新战术,粮食换武器。
简单的说,就是拿粮食交换武器弹药。
按照丁镇南订下的规矩:一支突击步枪的价格是100千克大米或面粉,可以随意调配两种主食的比例;一支半自动或者栓动步枪价值50千克,一支自动手枪价值75千克,一支转轮手枪价值50千克。
弹药方面,根据枪弹的口径,100发能够换到1千克到20千克主粮。
此外,机关枪、榴弹发射器、火箭筒、反坦克导弹、火焰pēn_shè器、手榴弹、由人员布设的地雷与单兵防空导弹等等,只要是能够由单兵使用的武器,全都可以拿到配发点,从联军那里换到食物。
后来,就连军服都算了进去。
至于车辆与火炮这些大型平台与重型武器,也可以用来交换粮食,只是需要单独跟联军协商。
当然,除了用粮食“收购”流落到民间的武器之外,陆战队也在积极救助饥民。
此外,也就是加强治安力度。
在第五陆战师攻占了加尔的国际机场之后,第十二陆战师就开进加登里奇,承担起了治安巡逻的任务。
其实,这也跟丁镇南推行的“武器换粮食”计划有直接关系。
说得简单一点,只有在治安有了保证之后,当地居民才愿意拿武器换粮食。要不然,因为安全方面的顾虑,尤其是有了粮食之后也未必保得住,平民肯定更愿意保留枪械,哪怕得饿着肚皮。
与治安巡逻同时推进的,还有严格的宵禁制度,以及占领管制法。
“占领管制法”确实是帝国现行法律,只不过不是一部法律,而是一系列法律,主要针对的就是占领区的社会秩序。关键是,这一系列法律不但针对占领区内的平民,同样针对执行占领任务的军人。
第一部占领管制法,诞生在第二次全球大战的后期,而且主要针对的,其实是遍布各个战场,执行占领任务的帝国军人。说得直接点,就是约束占领军,为占领区内的居民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此后,在波伊战争期间,占领管制法开始针对占领区的居民,并且首次在法律的层面上赋予占领军执法权。在当时,这也是不得已的选择,毕竟在波伊战争期间,帝国军队的主要对手并不是正规军,而是游击队。没有明确的战线,几乎整个占领区都是战场,很难区分平民与游击队员。如果没有战地执法权,占领军很难控制局面,更别说与那些神出鬼没的敌人交战。
在根本上,占领管制法其实就是具有军事管制效力的民事与刑事法典。
当然,其本身就是临时性的。
占领管制法的最大价值,其实就是解放了占领军的手脚,让占领军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采取由法律允许的手段来维持占领区内部的社会秩序,以及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敌人。
简单的说,就是让占领军变成了警察。
为了更加有效的施行占领管制法,丁镇南还通过陆军司令部,雇用了上千名孟国人,给占领军当翻译。
这些翻译,全都安排在一线部队,直接随同与配合一线部队行动。
在大战结束后,这些来自盟国与友好国家的准军事人员,大多成为了帝国公民,至少都获得了永久居住权。
此外,在加登里奇,还有几千名来自东方集团的民间志愿者,大部分是国际医疗协会的医生护士。
为此,陆战队还在加登里奇建了几家人道救助医院。
至与药品,以及医疗用品与器械,反到是小事,毕竟陆战队能把几千上万吨的粮食送到前线,也就不差那点药品与设备。
可见,陆战队明摆着是要把加登里奇建设成示范区。
要说的话,效果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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