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乡村绝品刁民>第四百三十二章荷花灯

夜里,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是酒吧,夜市,在烧烤摊旁,也有不少的酒吧存在着,对于负担着沉重的担子的年轻人来说,正是发泄、放飞自我的好方法。

酒吧里灯火通明,霓虹灯闪烁着,舞池中央乱舞的人群在酒吧里占了主场地位。

李旭盯着地面,没有回答王雅的问题,王雅见他不想回答,也没再继续问下去,缓解尴尬一般地咳了两声,突然站了起来,“没事,大不了,我们还可以做朋友!你说是吧?”

李旭想了一番,同样也站起身来,“王雅,你还小,这个事,等以后再说,好吗?同样我依然可以是你的朋友。”

王雅抹了抹眼角的泪水,笑得唇红齿白,连忙点头答应。

李旭若有所思地看着王雅,王雅是个很好的女孩,他也想对她好,只是…怕自己做不到。

他可以承认自己确实对她有感情,只是这感情,不知是哪一种感情,他怕他看错,最后却要伤害她。

“走吧,该回家了,我送你。”看着王雅还有些醉意,他也觉得太晚了,是该回去了,于是便拿着钥匙准备去开车。

只见王雅一把拉住了他,“我不想坐车。”那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李旭也没有办法,只好带着她一起走路回去。

一路散着步,发现湖边有小孩在放荷花灯,不禁引得王雅侧目。

“我想玩那个…”王雅指了指河里飘着的荷花灯,不禁眼眸中闪着光芒。

看着河里飘着的各式各样的荷花灯,李旭也有些动了心。

“走吧,我陪你。”一路上,李旭扶着摇摇晃晃的王雅走到河边,跟河边的几个孩子商量了一番之后,买下了他们手里的荷花灯。

夜色如幕,天空黑漆漆的一片倒有几颗星星闪烁,李旭和王雅所在的湖边有一座拱桥,拱桥那边还有一个小亭子,有许多刚谈恋爱的男男女女都喜欢在那里幽会,李旭环视了一番周围的景色,突然觉得他们的小乡小镇也不输大城市的美,反而多了几分韵味,雕着各式各样花纹的拱桥,做工精良的花悦亭,自从施工完毕后,李旭还真没有仔仔细细地看看这里的景色,平时路过也就是瞟了两眼,并未细看。

桥上,行人稀少,不时有几个人在桥中央站着看风景,也不时有醉汉往河里吐着秽物,看到这些,李旭皱了皱眉,准备回去就请几个安保来,以免这些个人坏了这片湖的好景色,他好歹也是村长,这一景一物,一砖一瓦,都是花了不少钱的,而且也有村民们集资,他怎么会不管不问呢,怎么说他也是个好村长,可不是那种只会贪财好色,败坏风气的人,虽然他确实也好色,但是不代表他这个村长是白来的。

正想着,王雅已经陆陆续续放出去了好几个荷花灯,清澈的湖面漂浮着各个漂亮的荷花灯,增添了好几分色彩。

“李旭你看,真漂亮!”王雅醉醺醺地指着湖里漂浮着的荷花灯,眼里尽是那灯火阑珊的颜色。

“嗯,是很漂亮。”李旭点了点头,表示赞同,看着王雅坐在地上,手里攥着一只荷花灯,再看看旁边的几个荷花灯,熙熙攘攘地堆叠在那里。

“李旭,你知道吗,其实我很喜欢荷花,不仅仅是因为它很漂亮,同样也是因为李商隐曾经夸过它的话,有一首诗是这么说的,‘世间花叶不相伦,花入金盆叶作尘。惟有绿荷红菡萏,卷舒开合任天真。此花此叶常相映,翠减红衰愁杀人。’我很喜欢荷花的不染尘泥,同样也很喜欢它的独特魅力,即使它只开于夏天,可当它成群开放,竟是那样美,我小时候有一次落入荷花谭中,被路过的人救了,当时我才六七岁,就已经爱上了荷花那次,也是我调皮,自己去摘那荷花,最后却不慎落水,即便如此,我也从未怕过水,也从未不爱过它,就像爱你一样,单纯如一,无暇不自顾。”李旭一直在一旁听王雅的话,他的直觉是对的,王雅是个单纯的好女孩,在这尘世中没有被同化,而是独树一帜。

他很喜欢王雅的性子,直率,又惹人爱。

他曾喜欢过她,只是从未表露过心迹,他曾偷偷地看着她,在她会经过的路上“埋伏”,只为看她一眼,当时都太羞涩,两人都没有表达自己的感情,后来,李旭也觉得,这么好的姑娘,要是他真的跟她在一起了,他怕把她教坏,同样,也怕自己伤了她的心,他只好放下心里对她的喜欢,之后都不再提起。

“荷花很美,可我道不出它哪里美,谢谢你告诉我。”李旭看着眼前细细潺流的湖水,清澈见底,湖底还有些鱼虾在觅食,也有些在啄湖底的石头。

这世界的规则本是如此,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他李旭好歹是个村长,如果,他若不是村长,只是村里的一个小混混,如果,他没权没势,真正会喜欢他的人,是否只有她王雅。

他不知道答案,也不想去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爱不爱的,他李旭爱过的人,屈指可数,当年,他还是个名不经传的人的时候,又有几个人真正用正眼看过他,他爱的人,又有几个不是嫌弃他穷困潦倒,都不接受他的追求。

现在,往事不同今日,只是每每想起,也还是有那几分悲凉夹杂在其中,让李旭不禁都会感叹几句,这一生不容易啊!不容易啊!

李旭看着王雅,凉凉的风吹过湖面,王雅不禁打了个冷颤,李旭眼尖地看到之后,弯下腰来说道:“王雅,该回去了,天色越来越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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