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主意,赞成。”倪灵哪有意见,说道:“我不会经商,一切就都拜托你了。”
“……我也不会。”
此言一出,气氛瞬间冷了下来。
前处长感到有些尴尬,又道:“可以先开个小超市之类的,攒攒经验嘛。”
“老凌,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打尖住店吧。”
倪灵有种幼小心灵遭到玩弄的感觉,踹了地上二人一脚,愤然离去。凌华见状,只得暂时搁置此事,苦笑着跟过去。
转眼到了第二天,关于如何对待这笔横财,二人依旧没讨论出结果。不过凌华已经跑过一趟天朝银行,将支票兑现后存入了新设立的账户,大概有六十万天朝币,勉强算是巨款。
在落脚的宾馆内,倪灵与凌华吵得不可开交。黑衣青年认为这钱是他捡来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哪儿轮得到其他人指手画脚。凌华认为钱是失主的,物归原主才是道理,怎能随意动用?
最后二人互相说服不了,干脆划拳定胜负,三局两胜。结果除了平局,还是平局,划到吐血都没分出胜负。倪灵定力不足,最先沉不住气,以散心为借口摔门而去。
“tnnd,该死的老凌,简直比唐僧还会扯。”
繁华的大街上,青年左手抱一袋糖炒板栗,右手抓着几根羊肉串,边啃边抱怨。好好的分赃美事,硬是弄得不欢而散。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谈钱伤感情?
恶狠狠地咬了一口肉串,倪灵吃得满嘴流油。金黄的烤肉,再撒上孜然,那又香又辣的味道,令他欲罢不能。美食能让人愉悦,这道理不假。肉串全部下肚后,青年的怨念明显消了许多。
他看了看左手的栗子,心里叹道:“这个就留给老凌吧。”
这般寻思着,黑衣青年掉过头,原路返回。
跑得稍微远了些,都窜到t市的市中心了,幸好宾馆也在市区内。在倪灵看来,就这巴掌大的地方,根本不用担心迷路问题。
这,就是超能力者的自信!
而三十分钟后,某个巷子里,青年看着眼前的墙壁,面如金纸:“麻痹的,怎么又是死路。”
如无头苍蝇般乱撞了三十分钟后,倪灵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超能力者也会束手无策。
“不管了,蛐蛐一堵矮墙也想挡住你爷爷?”
黑衣青年实在受够了这种无力感,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轻轻一跃,便翻过了这道两米多高的围墙。
有三个路人经过,其中一个恰好见着这一幕,拉着另外二人道:“你们看到了吗,刚才有人跳到墙对面去了!”
“哈哈,怎么可能,这墙那么高。”
“就是,你喝多了?”
那二人笑道,只当这是个玩笑。可墙后传来的一阵犬吠,又让他们迷惑了。
“妈个鸡,居然是后院,还养了这么大一条狗。”狗叫声里,隐约夹杂着年轻男人的声音:“f@,还想咬我?吃小爷一脚!”
伴随着一声惨嚎,狗叫戛然而止。
三名路人面面相觑,最先发言的那人道:“看样子是遭贼了,我们要不要报警?”
“说得对,报警。”
正当几人手忙脚乱掏手机的时候,青年的身影鬼魅般出现在原来的地方。此时的他显得有些灰头土脸,所幸的是手中栗子还在。
“真是晦气,看来不能胡乱翻墙。”倪灵拍拍身上尘土,骂骂咧咧走出,冷不防撞上三人见鬼的目光,不悦道:“看什么看,没见过靓仔啊?”
说完,不管如石膏像般呆住的路人,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们还要不要报警?”
“这个,人都走了,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