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说话,而是弯腰蹲在了地上,捡起了那只红色的高跟鞋,我放在鼻子边上闻了闻,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和一种说不上来的香味,我不敢再看了,我怕再看一会我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个高跟鞋吞下去,尸毒在我体内根本就不受我的控制,发作起来就跟个精神病一样。
我把这只高跟鞋塞到了任所的怀里,道,“拿着这个鞋去化验一下,找一下这个鞋的主人。”
任所拿起来看了看这个鞋,纳闷的看着我道,“小宇,你刚才为什么不把那个鬼收了或者打死啊。”
“那一对母子是可怜人,这件事情,有人在背后操控。”我叹了口气,“这里的地形根本就不足矣集结怨气使亡灵变成厉鬼,而刚才那一对母子,却不光变成了厉鬼,还能幻化成实体,所以,这对母子变成厉鬼是有懂得道术的人在操控,鬼的意识很薄弱,刚才我就算打散了那母子的魂魄,抓不到黑手,这条路上还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厉鬼。”
任所听完愣了半天,皱了皱眉头,道,“你说的太深奥了,我听不懂。”
“说白了就是这鬼是有人故意弄出来的。”
“哦。”任所恍然大悟,“这我就明白了,可是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做。”任所丝毫没有看鬼后的恐惧,反而有些兴奋,双眼佩服的看着我道。
我想了想,道,“这条路上以前必然发生过惨烈的车祸,拿着这只高跟鞋,找到这鞋的主人,同时联系你们派出所的警察,彻底搜寻这条路,看看有没有收获。”
“好,我明天就办,找到之后我联系你,他娘的,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真有这东西。”任所一边叨咕着一边开始拿出手机来打电话。
那条藏獒早都不知道跑到了哪里,过了二十几分钟,来了两辆警车,跟着警察在一个坟圈子旁边找到了那个吓破了胆的大车司机,他蜷缩在坟头上,竟然已经晕了过去,我扒着他的眼神看了看,没有中邪的迹象,只是惊吓过度,一个民警开车把他送医院去了,然后又满野地的寻找那条大狗,忙活到了凌晨四点,才收队回到市里面。
一晚上没怎么睡觉,到了派出所里,任所又拉着我写了一遍事情的经过,准备提交给市局里面,嘱咐我这件事情千万不要往外面说,以免引起恐慌,然后又缠着我让我教教他抓鬼的手段,我早都已经困得不行了,哪还有精力跟他闲扯犊子,花無自己在店里面睡了一晚,我有些不放心,得赶紧回去看看。
凌晨五点,天还黑着,我出了派出所,打了个出租,在半路买了些早点,回了事务所,下车之后,事务所的卷帘门已经开了,门口亮着灯,花無在外面挽着袖子浇花,跟个小媳妇儿似的,我忽然有了一种到家的错觉,如果把花無变成秦妞,那该多好。
花無看见我之后,跑了下来,眼圈红红的,一看昨晚上就没怎么睡好,“小宇哥哥,昨晚上我做噩梦了,梦见你被厉鬼给吃了,吓死我了。”
我拿着手指在她的鼻尖上轻轻地刮了一下,强打精神跟她斗嘴,“你怎么就不盼你小宇哥哥点好,什么鬼能把我吃了,起这么早就浇花,你是花姑娘滴干活啊。”
花無捶了我胸口一下,“讨厌你!吓醒了之后就不困了,早点起来浇花顺便等你,你看你,眼睛通红,赶紧去躺会。”
听着花無的话,我心里流过一股暖流,忙活了一夜,在家里能有个女孩盼望着你回家,心疼你一下,说两句温暖的话,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可是妹妹只能是妹妹。
我把早点递给花無,道,“你吃吧,昨晚上没怎么睡觉,我去里面先睡会,困死我了。”说着我揉了揉发涩的眼睛,打了个哈欠,走了进去。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下午三点多,起床之后花五块钱去大众浴池洗了个淋浴,连带着刷牙,不要笑我,现在哥就是这生活水平。
出来之后,阳光明媚,精神抖擞,我忽然想到,很久没有带着花無去逛街买衣服了,这丫头也很懂事,从来不找我要什么东西,也不缠着我让我陪她,我拿出手机看了看,还不到四点,我也很久没转悠了,今天准备散散心。
我回到家里,看着正在玩电脑的花無,上下打量了一下,花無抬头看着我,纳闷的道,“一个劲地看我干嘛。”
“看你俊,走,哥带你去买衣服。”
“啊?”花無有些不可思议,因为在她的印象当中,我是不爱去逛街买东西的,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我直接拽着她打了个出租,去了附近的银行,一下子提了一万块钱,去了商厦。
在我的印象当中,自从认识花無,这是我第一次带着她出来好好的玩,花無可爱的就像是个精灵一样,在我身边不停地转来转去,像是个小女孩儿,花了五千多给花無买了几身衣服,她看得直皱秀眉,一个劲的埋怨我花钱大手大脚,不过看的出来,她的心里早都乐开了花。
一路上花無挽着我的手臂,像是情侣,周围的男人女人们不时地投来羡慕的目光,我们一直玩到了晚上九点多,我的心情也好了不少,在一个饭店正吃饭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起来。
我拿出来一看,放在耳边,“怎么了,任所。”
“小宇,找到了,今天搜查那条路段的民警在旁边的垃圾沟子的地方,发现了一个早已经腐烂的小孩儿的头颅,还发现了另外一只红色的高跟鞋,有了那小孩的头颅,相信很快就能找到那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