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的一个作家江南说过一句话,大致意思是写了一本书就好像锻造一把剑,如果剑是好剑,则完全不必再去给众人讲铸剑的过程。想象一下,一个铸剑师高举宝剑神采飞扬:“各位客官,我这把剑好,好在哪里?为什么这么好?请看......”是不是有点菜市场王婆卖瓜的感觉?
我个人很赞同这种看法。当然我绝不敢认为自己铸的剑就是好剑。但是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把自己的创作意图写下来,因为说到创作意图,其实是另外一本书了,一本你在任何一个网站都看不到只存在于我的脑海和血液之中的书,一本记录我的青春年华的书,一本一旦翻页就再不能回头的书。
或者说,那是一个梦。一个江湖梦。
这个江湖梦始于我的初中,终于高中,说起来只有短短几年。
初中,正是我整个人生中最嚣张叛逆、桀骜不驯的阶段,那个时候受到从沿海风靡到黄土高原的《古惑仔》系列电影的影响,再加上男生青春期火山喷发一般的热血脾性,我轻而易举地就在父母设计好的道路上走偏了(具体的走偏过程接下来专门写一章“被风吹过的岁月”讲述,这里先不赘述),总之,等到初三毕业的时候,我已经是一只脚在学校而另一只脚踏在社会上了。
所幸,高中三年我幡然醒悟,没有辜负来之不易的教室光阴,最后非常幸运地,可以坐在大学宿舍里在键盘上敲出这些文字。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我想说的还是我的青春,在我看来我的青春只有短短初中三年,当我规规矩矩地坐在高中实验班教室埋头苦读、不闻窗外的时候,我的青春已经在慢慢死去了。
现在已经到了找工作的时候,当我小心翼翼地敲开经理办公室的门,规规矩矩地递上简历的时候,偶尔会怀念当时正值青春的我们,那一幕幕场景时常浮现在眼前,那时候的我们会在午夜的路灯下狂歌痛饮,那时候的我们目中无人,狂妄而强大。
那时候的我喜欢过一个叫叶子的女孩。我至今记得第一次看到叶子的情景,那是一个秋天的中午,云白的纯粹,天蓝的分明,血一般鲜红的枫叶从空中飘飘零零地落下来,在秋风的呼吸之间乍沉乍浮,然后一只白色的靴子踩在枫叶上,我的心像是连同枫叶的纹路一样被踩出了裂缝,因为我看到叶子和w推着自行车从教学楼前面有说有笑地走过。
我被叶子惊艳到了,留在教室做值日的我忘了手中的扫帚。那天,叶子穿了一件大号的粉色卫衣,上面印着可爱的猫形图案。
除了叶子,那时候的我还有一群好得要命的兄弟。我敢说,到现在为止,我最好的朋友都是十六岁以前结识的,虽然有一些兄弟被时光的浪潮冲出了我这片小沙滩,但是我们之间的故事,将会永远留存。
我写的故事远在香港,主角是一个叫安小辉的江湖少年。其实如果你细心,就会看到,安小辉身上流淌着的血液,正是我为我那已逝去的青春流出来又咽下去的泪水啊。
最后,用一首拜伦的诗结尾,把这几句话倒进酒杯,敬我的过往,敬你们的青春:
“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以何贺你”
“以眼泪”
“以沉默”
以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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