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的城市,夜色静谧而阴郁,街道上已经没有了行人,只有偶尔经过的出租车,在漫无目的的寻找着活计。
昏暗的路灯下面,有几只野狗快速跑过,它们正奔向附近的一个垃圾存放点,准备去寻摸一点可以果腹的口粮,这是它们每天的活动,生存的根本。
野狗们熟练的撕扯着黑色的塑料袋,埋着头在里面翻找着食物,把周围弄的一片狼藉,怪味熏天。
而就在此时时,一只手臂突然从垃圾袋下方伸了出来,白惨惨阴森森,把毫无防备野狗们吓了一跳,未知的恐惧让它们一边狂吠一边向后退却,它们警惕着盯着垃圾袋下方的“东西”,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怪物。
在垃圾堆中挣扎了一番后,那只手臂的主人终于从垃圾堆里钻了出来,借着月光看去,发现他原来是一个小男孩,确切的说是一个中学生,年龄不大,长得也不大,一米七露头的身高,瘦瘦的身材,柔柔弱弱,好像一阵风都能将他吹倒似的。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脏的不成样子,浑身上下都是污水的痕迹,像一个乞丐,他迷茫的看着昏暗的四周,好像在思索着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会搞的这么狼狈。
他一时想不出来,懊恼的想拍拍脑袋,可是动手后他便后悔了,一股钻心的疼痛从额头上传来。
他看着手上的干涸的血块,原来他的头上破了一很大的口子,才刚刚结疤而已,想来他的神志不清也是因为头上的伤口所致。
来不及细想,首先他得先离开这里,因为那些饥饿的野狗已经快要扑上来了,在野狗眼里,这个瘦小的人看上去并不是那么有威胁,但他却打扰了它们进食,所以它们凶恶的上前来驱赶他,让他赶紧滚出它们的地盘。
小孩被野狗围着,也是一阵心悸,这些野狗饿极了说不好会吃人,他可不想成为野狗的宵夜,所以他赶紧跑步离开。
身上的外套已经臭得不能穿了,腐臭味熏的他几乎无法思考,他脱下来翻了翻,把口袋里的钱包和手机拿出来,然后就把外套扔掉了。
“这不是我的手机吧?我的手机是华为的,这是什么牌子,logo没见过,杂牌吗?那是谁的。”他看着手上的陌生手机,疑惑地想着。
他把手机打开,亮起来的屏幕上显示有指纹锁,他的手指试着去碰处指纹识别区,指纹锁立刻被打开了。
“这是我的手机?”他茫然的摆弄着这个没见过的手机,又试了试指纹锁,这的确是他的没错。
不管手机的问题,他看了看四周,环境很陌生,他本想要打车回家,但司机看到他的样子都纷纷拒载,给多少钱都不拉。
“算了,还是走回去吧。”他无奈的叹道,这幅样子连他自己都嫌弃,更别说司机了。
“可是我现在在什么地方?”他有些茫然,这是一个他从没有来过的陌生街道。
他打开手机上的导航,导航上有一个家的标记,好像离这里并不远,只有两个街区的样子。
“离我家这么近的地方,我竟然没来过?是不是脑子真的坏掉了。”他摇了摇头,头上的伤口很疼,他没法思考。
等他按照导航上的位置来到‘家’后,他更加迷茫了,这是他的家?可是他从来没有这个‘家’的记忆。
他现在的‘家’是租的一个民房,有十平方左右,屋里除了一个单人床,几乎没有什么家具,简陋的一塌糊涂,但是他身上的钥匙确实打开了门锁。
“我租的明明是一个单身公寓啊,虽然不大,但什么都有啊,这是什么情况?”眼前的窘境让他有些无法接受。
“我的电脑、我的跑步机,我的……”正在手足无措的他,突然看到墙上的镜子中有一个陌生的面孔,正在看着他。
“鬼啊!”
这是他脑中第一个想法,镜子中会出现鬼脸,这个他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电影里的场景,洪金宝演的鬼片,一直都是他儿时噩梦。
“不对。”在被“镜中鬼”吓得几乎尿了裤子之后,他终于发现了异常。
“不对呀,我的胳膊为什么会这么光滑,皮肤也很细嫩,我明明刚去过医院,医生说我身上有返祖现象发生,而且无法医治,我身上应该有很多毛发才是。”他再次鼓起勇气看向镜子,镜子里的是一个白净、俊朗、瘦弱的小男孩,只是额头上的疤痕让人触目惊心。
“难道说我穿越了,穿越到一个中学生身上?”他细细回想起最近所发生的一切,记忆慢慢开始恢复。
他原本叫做袁彬,他记得自己练习家传武功,最后导致走火入魔,身受重伤,他的全身筋脉尽断,那时的他全身都在流血,他想自救,但四肢全都无法动弹,甚至连呼救的声音都十分微弱,没有人能听到他的求救。所以最后,他只能静静的等死,然后便慢慢没了知觉,不出意外的话,他确定自己肯定死了。
只是流血就足以要他的命。
袁彬摸了摸镜中倒映出的自己的陌生脸孔,同时又试着掐了大腿和胳膊,有疼痛感,所以不是做梦,他确实穿越了。
他找到口袋中的钱包,里面有张,证上的名字叫许楚,今年17岁,是个高中学生。
“还不错,年轻啊。”袁彬想到,25岁重生到17岁,自己还赚了8岁,只不过这马上要参加的高考是没戏了。
从他书桌上的书本来看,这个许楚是个高三的学生,两个月后,他就将参加一年一度的高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