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恐怖悬疑>末世灾厄记>第十四章 择主与美艳老板娘的呼喊

人,总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哪天实现了呢?

这句话便是李琴薇此时内心中最真实的写照。

龙傲天在末世前能混的如鱼得水自然不是靠着一身的肌肉,而是他比较聪明的头脑。

稍微一想便知尽量不要与眼前这个男子发生冲突,看着站在门下的高大男子,他心里纳闷此人身边飞舞的长剑太过神奇令之捉摸不透,怎么看都觉得从仙侠世界跑出来的剑侠,究竟是什么原理?地心磁力,悬浮材质的?不管怎么说,混了这么多年不可能就被眼前的三言两语吓得屁滚尿流,他也不是吃素的!

“兄弟们,掏家伙!”龙傲天面不改色的提好裤子,随着一声怒吼,这几个狗腿子立刻会意从地上捡起砍刀钢管鱼叉,虎视眈眈的看着叶安然,而龙傲天熟练的从狗腿子手里接过一个黑黝黝的东西。

五四手枪?

手里沉甸甸的手枪,让龙傲天些许惊慌的心情立马平静下来,瞬间底气十足的看着叶安然,昂着头眼神非常不屑,嘴角讥笑:“小子,毛长齐没?想学英雄救美?你也不照照镜子,你他妈的算哪根葱?”

叶安然看见手枪,立马秒怂,夸张的举起双手来,赶忙赔笑“大哥,我错了,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咱们君子动口不动手、动口不动手哈~”

看着戏剧性的夸张转变,那些悄悄抱头张望的学生、本以燃起的熊熊希望之火瞬间破灭,尽皆失望至极的低下脑袋发出低低嘘声。

就连看着叶安然眼睛一眨不眨露出奇光的李琴薇,此时都感觉天塌地陷般的绝望齐涌而来。

搞怪奇葩的一幕让四个狗腿子笑的前仰后伏,窝囊怂包!

感觉来人十分惧怕自己手里东西,龙傲天更加得意,猖狂地狰狞大笑,“我不是君子,相比起来我更喜欢动手!你去死吧!~”

扣动扳机,‘嗙’枪响瞬间,仓库里安静下来。抱头蹲在角落里的学生身体齐齐一颤,就连李琴薇都不忍的闭上了眼睛。

‘嗖’!诡异事情发生了。

“呵呵,是啊~能直接动手,绝不哔哔。这是我最喜欢的话,现在我来送给你,我就是~要你命的葱!”

一声朗笑让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一个身影。

“你!”龙傲天惊异的看着身侧飞剑旋转不停的身影,想要仰头看的更加清晰些,谁知一用力,景象便天转地旋,甚至他看到了自己纹着狼头的胸口、顶着大包的裤裆、以及雪亮皮鞋鞋底沾染的一点黄土。

他是怎么躲掉子弹的?那是我的身体?好…好快的剑啊…

龙傲天意识黑暗前最后一个想法。

哐哐哐…仿佛印证他的想法,周围不时响起尸体倒地的声音。

“啊,杀人啦!”

“呜呜,得救了!”

“啊呜,终于得救了!”

“嘤嘤嘤,这群魔鬼终于死了!”

“嘤嘤~这群披着人皮的恶魔!”

“呼、呼、呼、呼~”此时叶安然脸色煞白,剧烈的极限运动和瞬间爆发透支了体力、用尽了肺叶中储存的空气,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用紫金长剑杵着地半弯着腰、支撑着身体重量。

真特么累,英雄不是那么好当的,他很想说‘装哔也是有代价的’。

感受着一群人眼中的崇拜和感激,他并没有丝毫做英雄的虚怀若谷和虚伪客套,甚至他一句话都懒得对他们说。

虽然在楼下清理变异蛇之后,他就想快速奔向宿舍营救柳思雨,谁料身侧飞舞的金色古剑不断颤抖着,急切在他眼前跳将起来,似乎叙述者什么。

他心里微沉,你要离开我寻找主人?除了火属性灵剑给予了唐婉仪,但那不同,唐婉仪是自己的女人,陌生人凭什么给它?自己有了紫金长剑,趁手的武器有了,但谁不想自己的实力更加强大呢?何况还要清理掉七八十只丧尸,跑了媳妇丢了孩子,这事儿让他无边窝火,万万不可答应。

自动寻主,乃是遗宝天性,这一刻叶安然终于有些明白,为什么上一世听说过九剑荒王而不是十剑荒王,原来自己手中的紫金古剑早就与荒王分道扬镳独自逍遥去了。

属性不和,他想到原因,灵剑遗宝天性就是寻找属性相同的主人,进行互哺互助似的能量辅助,有助于让它们成长,威力更强。

叶安然万般不情愿听从金色古剑建议,谁料金色古剑在他心底不断传出伤心欲绝的哀求意念,叶安然烦扰地头疼欲裂,罢了,留住剑身留不住剑心,随它去吧,管它是男是女,只要被灵剑认可的主人,他打算都收为手下,肥水不流外人天田。

平复了气息他将身体简单活动了一下,有些无奈的用食指在金色古剑剑身狠点着,‘去吧!’

‘吟~’金剑欢快亲昵的蹭了蹭叶安然脸颊,似乎做着最后告别。

金色飞剑径直飞到李琴薇身前,左右摇晃了一下卖乖,李琴薇好玩心顿起伸出手握住金剑剑柄,抬头看着叶安然目露奇异的做出了决定“以后,让我跟随你吧,迟早我会变得和你一样强大。”

迟早变得和你一样强大,似曾相识的话叶安然突然有些伤感的点点头,不再说话转身走下楼去,后者握着金剑跟上脚步。

一见仙剑剑侠似乎不管他们了,这群抱头的学生顿时慌了,恢复天之骄子的骄傲精明,讨价还价开出价码,有哀求的有崇拜的有威逼利诱的。

“英雄帅哥别走带着我,只有你能救我了你那么厉害…”一个微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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