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这个时候上班,就问法官身边的人:“说你和芳芳是什么样的关系?”
他身边的那个男的就说:“自己是花花的监护人。”
他这样一说,在场所有的人都哈哈的笑了起来。
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即使是监护人的话也和被监护人有一定的关系,不可能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就随便充当起监护人的。
经过法官不断的询问,那个男的才说他是花花的舅舅,也就是花花后妈的弟弟。
他把自己的身份表露了出来,法官就驳回他是监护人的权利。只有花花的后妈,才有监护花花的权利。
经过我和花花后母的对质,法官判定原告不成立。
虽然花花经过了好长时间的心理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