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情况很糟,我正面对着一头巨兽,它的样子很像头狼,确切地说是跨越了几百万年已经进化到可以直立行走的狼,所以我把它称作狼人,不是男人,男人容易对付。我以为狼人只是为了恐吓孩子乖乖听话而编造出来的骇人听闻的恐怖传说,现在,它就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恶狠狠地盯着我,看样子是要把我大卸八块,甚至更多,比如十六块,比如二十四块,总之是八的倍数。
我曾经在西伯利亚的松树林里近距离遭遇过熊,面前的狼人的个头和那头熊不相上下,当时我只是有点紧张。
熊是种力大无穷的动物,但是视力很差,鼻子更是脆弱,但最大的弱点是缺乏智慧。周旋一阵后,我几乎把它圆鼓鼓的鼻子打成扁的,它痛苦地嚎叫着,落荒而逃。
眼前的狼人更难对付,虽然各种作品把它描述成嗜血狂暴,无比残忍的野兽,
但是它会乘法,至少会计算八的倍数,并且能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说明它已经不是一头简单的野兽,而是会乘法的野兽。
对付狼人的方法有很多种,归根结底只有一条:使用银制武器,这是我从电视剧、电影、游戏、小说中总结来的,希望不是作者的胡编乱造。
即使是这样,现在的情况是,不要说银制武器,什么武器都没有,唯一能利用的是刚才被我打落的那把泛着幽幽蓝光的匕首。
匕首掉哪了?
我正四处张望那把匕首,它的爪子已经挥到了眼皮底下,隔着五六米,转眼就到跟前了。
好快!我勉强躲过了这一击,还是稍稍迟了点,脸上被拉出一道血痕,火辣辣的疼。
这么大的块头能有这么快的速度出乎我的意料,但我还是有把握能比它快上一点点。身上这件拉风的大衣现在成了碍手碍脚的累赘,使我反而比它慢了一点点,更要命的是它一点儿也不给我时间甩掉这个包袱。
它伸出舌头,舔了舔爪尖的血丝,眼睛更红了,尝到血的滋味的野兽只会更加疯狂。
脸上又被抓出了几道血痕,这家伙变身以后难道连性别也变了吗,怎么尽冲着脸来,打人不打脸没听过吗,嫉妒我长得比你帅是吧。
身上的大衣也被撕开了几个大口子,巴宝莉的,还好是叔叔的,不然此时此刻不止是脸上滴血,心里的血都会流干净。大衣撕得破破烂烂的,怎么向叔叔交差,他大概也忘记把大衣拉在我宿舍的事了吧。
不止是动作很快,它的力量也大得惊人,仅仅是蹭到,胳膊便阵阵发麻……,有了!
我把双手交叉挡在胸前,恰巧挡住了它的下一击,借着这股九牛蛮力,砰的一声像断线的风筝飞出去十来米远。
顾不上胳膊的酸痛,我一个鲤鱼打挺迅速站了起来,三下五除二地甩掉大衣,顿时觉得身体变得轻盈不少,来吧!
狼人高高跃起向我猛扑过来,两腿之间有一棒状异物,红彤彤直撅撅**的,看着很扎眼,很明显这不是它的尾巴。
这是让世上所有男人自惭形秽,让所有女人芳心荡漾的神兵利器,如果挨上一脚会怎样。
收起惭愧之心,我迅速从它胯下钻过,在它落地的一刹那绕到了它的身后,用尽吃奶的气力朝它两腿之间猛踢一脚……。
算上这一次,已经是第三次了,一而再,再而三的朝着别人的下三路招呼这种下三滥的手法不是君子所为。还真不是我故意的,那么大的空挡,让人脚痒痒,恨不得来上一下才能止痒,特别是最后那一下,生死攸关间,它却空门大开,这夺命一脚绝不参杂半点妒嫉之心。
狼人用双爪捂住下体口吐白沫地在地上滚来滚去,刚刚还神气活现的神兵利器现在是秋后的茄子——蔫不拉几的,这让我的心里平衡了不少。
狼人就是狼人,滚了几滚以后,它一骨碌又爬了起来,这打不死的小强!
它的眼睛已经被怒火烧得比正在燃烧的木炭还红,咆哮着又扑了过来。
吓死我了,还以为它要二段变身。虽然力量不及它,但是甩掉大衣以后,总是能比它快一点点。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我就像它肚子里的蛔虫一样,对它下一步的动作清清楚楚,总是能刚刚好躲过它的致命攻击,间杂着还能还上几拳。它的肌肉硬得像一战时期英国佬啃的牛肉干,打在上面还不如给它挠痒有效果。但咱不能老是被动挨打,谁让俺们年轻,不气盛还能叫年轻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