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一梅和丁小丸本就是同一人,又如花懿,男生的丁小丸,那都是我,模样一样,血气一样,灵魂一样,脾气一样,爱的人……也是……一样。
……
最后一堂课了,熬过来了,告别了血哥哥,他刚疑问我为什么不住校,我只是“呵呵”,浅浅地笑笑,转移话题,好奇地反问他,为什么刚刚说喜欢我?,他也“嘿嘿”,露齿不露舌笑着,他告诉了我,不知从何时起,就喜欢躲在河边一棵榕树下,悄悄看我在河边哼着歌,扭着两支小辫子,勤快地洗着一堆又一堆的衣服,仿若一块白璧无瑕的玉,一幅美艳绝伦的画,他情不自禁,毫无控制欲,就对我无法自拔了,他立志要靠他自己的能力储钱把我从养父赎出来,做他的妻子一生,一世……
我很感动,也很触动,我此刻有个幻想,林义枫做我的王子,白易男做我的勇士,秦绍帆做我的仆御,而你,血元武,做我的骑士,敢问愿意吗?血哥哥?
……
坐上蘑菇鬼头轻轨,遛到农贸市场,买了好多好多菜,给我的男人饱饱地吃几顿。
上了楼开了锁推开了门,惊愕了,房内一片腾乱狼籍,义枫哥依旧全裸趴在地上流着口水,他的动作依旧像只狗,他看我回来了,站起身,对我吐出舌头“呵呵”地笑着,我没有责备,也没有斥骂,心疼地擦干他嘴边的口水,扑在他的怀里,大哭,想把今天所有所有的委屈都发泄出来,虽然他听不懂,他的智商只停留在3岁,但他始终是我的男人,我的篮球男神,我的犬夫,我的丈夫,只有他才能让我感觉到最大最多的安全感。我搂着他的脖子,狠狠地舌吻他,激情地在他的满是肌肉的身上蹭,惊奇的是他竟主动配合,抱紧我,托着我,我很开心很欣慰,老天夺走了我那个成年人的林义枫,却未抢走能施于我男女之事的犬夫。
能吊住义枫哥的胃的,还是我的一手好菜,他很爱吃,吧唧吧唧地嚼得很有味很起劲,这也当是我伺候自己的男人得到肯定的一种方式吧!
义枫哥总不能老裸身吧,挠挠脑勺,给他穿我以前男儿身的衣服?简直杯水车薪,牛头不对马嘴,他身高190,我男儿身据日记里记载着才168,也是个小美男,根本跟他的身材不搭
咬咬牙,用尽身上最后一点钱,给丈夫买了几套合身的衣裳,可我不会让我们的小日子逼近穷困潦倒的。
又是一晚牵夫逛街,巧遇一家湘菜馆,灵机一动,既然我手艺好,何不来这家餐馆试工厨师?我知道我的想法很疯狂,他们会宁愿相信这个世界有鬼,也不愿给我这个仅12岁的小女孩一个机会试工?
非也,餐馆老板是湖南人,人很好,也是犯了错,被王母罚入这个世界,都是天涯沦落人,同病相怜,肝胆相照,因而试工很成功,老板的胃也被我吊住了,第二天允若就可以来上班了。兴奋的我抱着丈夫义枫左吻右亲,激动的泪水汗水直迸飞溅他一身……
……
第二天的校庆日,蘑校喜迎各大族群的高强法术饰演,连最不受欢迎的不速之客喵星族人都来了,排成了一块气球头方阵,表演着一丝拉根本看不懂的那些歪门邪术,我很恨他们,先是火车上吓人,再又害我赶走我心爱的男人,后又剪掉我蹦极的绳子让我落湖……一群渣渣人……没眼看。
不一会儿,血族出现了,现场尖叫,欢呼,震耳欲聋,响亮整个空旷的足球场舞台,都是一群大帅哥大美男。呵,没心看,再帅也没我的居家丈夫林义枫帅。……,观众席里的女生们更是疯了,都揪着狼族方阵里排前头的那个男人不放,破着喉大喊他的名,“血元武……!啊啊啊!”
我手扶脸冷冷地笑了笑,血哥哥如此清高自傲,俊美逼人,可是你们这群猪扒女可高攀的?
压轴到了,狼族上场了,这个倒是吸引了我的注意,不对,是我所有的注意,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高强法术,多么惊艳,是排在前排的那个男人,好眼熟,似曾相识,在哪见过?
等亮相他手指上的那枚指环时,我才记忆犹新起来,他的身材,他的蜂窝发,简直就是那天我落湖后突见的湖底那具惊悚男尸?不夸张地说毫无任何差别,可现在这个可是活生生的狼族人,而且还是狼族族群里地位最高的族长,长得也有几般帅气,难道现在的这个是鬼?全场几万人同时见鬼?
不敢想了,恐惧和疑惑充斥着此刻的我,仿若这个狼族长七孔流血地来寻我报仇,就因为我看了他死后那惨状的第一眼……a(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