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是这样的话,一qiang不放,便将如此重要的据点送给尼古拉斯?一官的勃尔格一定会被东印度公司判处绞刑的。
不光不能想让,东印度公司还要将占领的地盘从大员扩大到整个福尔摩沙,最终实现对这里的永久統治,使这里变成“荷属北印度群岛”!
只要勃尔格胆敢主动投降,使总公司那边损失每年数百万两银子的贸易额,那么愤怒的东印度评议会的议员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其置于死地……
平心而论,科库也不相信尼古拉斯?一官会为了区区大员一隅,冒着两败俱伤的战争风险,与强大的东印度公司血战到底的。
或许打陆战的话,东印度公司的兵力会逊于郑一官那家伙,但是打海战,不论是战舰火力还是实战经验,东印度公司的舰队的战力在全球都是首屈一指的。
除非与西班牙帝国海军开战,否则面对郑一官发动突击,即使输掉了首战,也能凭借实力上的优势而取得最后的胜利。
“除了天气炎热之外,这里风景如画,还是个赚钱的好地方!”
此时此刻,大员长官范?德?勃尔格正与坐在旁边的上校团长文森特?扬森闲聊,在公务不是很繁忙的时候,俩人便会怡然自得地躺在城堡顶端平台的躺椅上喝茶。
只要级别足够高,权力足够大,那么工作与享乐就可以和为一体了。享受着海风的吹拂,阅览几份文件,签上自己的大名,就能怡然自得地度过一个工作日了。
至少在大员属地,勃尔格很享受主宰者这个身份,没有人敢挑战他的权威,即使是这里原来的主人——大肚国王也不行。
除了这恼人的长发,经常让自己流汗之外,勃尔格认为自己无论在穿着、举止、品德、慈爱等方面,均已经超过绝大部分明人以及所有土著。
己方不远万里过来,就是来帮助福尔摩沙岛上的土著,让他们知道并接受荷兰创造出来的先进事物,并服从己方的管理。否则,自己会命令下属用大炮和火qiang“帮助他们服从”!
“确实如此,这里的人愚昧无知又野蛮粗暴,只有我们这样高尚的人才能赐予他们应有的文明,帮助他们修建学校、教堂、医院、市镇。否则,即便他们在这里再生活上一千年之久,文明程度也仅仅相当于一千年前的北欧而已!”
扬森是个非常壮硕的中年男人,有着一双能够散发出傲慢而有锐利神色的棕色眼睛,下巴上的胡须经过精心的修剪,形成一个相对完美的倒等腰梯形。
脚下的一双黑色大头皮鞋被土著奴仆擦得异常透亮,腰间系着的一把象征等级与权力的高级雕花佩剑与搭配的三色斜挎式绸带,在喝茶时也不曾解下。
幸好头顶有遮阳伞的阻挡,还有持续不断的海风吹拂,否则就算只穿一件超薄的白色衬衫,在这种天气下也会汗流浃背的。
不要将如此温文尔雅的答复当作是一种绅士品德,就在前不久,扬森还弹压了一次土著叛乱,全副武装的手下前后射杀了不下五六百人之多。
这位外表整洁a懦ぃ将此举称之为“恢复秩序”。而侵略并占领本岛上的别人领地,他则视为“传播文明”,而且他相信每个死人都同意他的观点和看法!
“这才多长时间,我们便在大员岛上建立了一座繁华的城镇和一座宏伟的城堡,这种建设速度在全世界也没有第二个。我相信总有一天,大员会变成新尼德兰,这里也会成为东方的阿姆斯特丹,一个富饶而又文明的地方!”
勃尔格现在算得上是志得意满,前几任大员长官任职的时候,大员镇与热兰遮城堡还未完全建好,等到他前来赴任时,就可以坐享其成了。
而且与郑一官的贸易也是较为顺畅的,一改普特曼斯时期双方水火不容,刀兵相见的状态。可以说,现在对自己以及东印度公司比较好的时代了。
如果能够得到前往倭国的贸易特权就更好了,只是德川大将军因为两年前的大规模叛乱,并不打算对东印度公司网开一面,着实有些可惜。
“刨去气温因素的话,我觉得这里甚至好过本土,周边没有强大敌人,这里还处于通往泡菜与倭国的贸易航线上,谷物至少一年两熟,只要用qiang炮就能让那些土著与明人乖乖听话,为我们卖命,能收到税费又能获得粮食,恕我直言,本人实在是不能要求更多了!”
作为武官,扬森被派到了福尔摩沙这个地方,都差点忘了战火纷飞的欧陆战场了。碧绿的海水,细软的沙滩,摇曳的椰子树,如果再有一位美女陪伴的话,这里简直就是度假天堂。
通过勃尔格对他的详细介绍,扬森就更加肯定自己的想法了,能什么都不做就得到奴隶们的孝敬,那再好不过了,等到他们不想听话时,再出动成百上千骁勇善战的荷兰士兵。
经历了几次“恢复秩序”的行动,扬森发现这里的土著装备落后、战力低下、组织混乱,面对训练有素且装备精良的己方部队根本就不堪一击。
可以说一名荷兰士兵能够击退至少二十名土著,他们兵力再多,也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而已,想要夺取大员的领土,根本就是痴心妄想,永远都不可能实现。
“呵呵,你说的没错,除了我们的领地不够大之外,我也如此认为。既然这里物产丰富,气候宜人,我们为什么不把这里,我是指整座福尔摩沙岛,都变成荷属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