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乱的庭院像是被人洗劫过一样,东西残破地躺在地上,阿良惊恐地看着周围再也没功夫停留在原地,她疾快地跑向屋里,她现在最希望的莫过于爱郎的平安无事。
“祖先保佑,爱郎一定不会有事的!”她默默地祈祷着。
路上的时间过得极其漫长又短得近乎眨眼之际,当那具已经被血迹妆点得十分刺眼的尸体冲进阿良的视野里时,她脑海中只有一片犹如惊雷落地的轰鸣声。
熟悉的衣物,熟悉的身形,不,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泪水已经模糊了视野,她全身麻木地向前挪动着脚步,身体就像不受控制那样向前挪动着。
不要,不要过去,不要把他翻过来,不要看他现在的样子!
心里越是不想做的事情,身体越是给予相反的回应,内心越是激烈,动作越快。
即使在内心深处已有了答案,但是当见到心爱之人的脸庞,确定他的死亡,又是无法承受的打击。
因为只要没看到他的脸,自己完全可以自欺欺人,只要没看到他的脸,那么就有一线生机。兴许死的另有其人,兴许爱郎还没有回来,兴许他只是穿得跟爱郎一样,兴许是爱郎把衣服借给认识的人了,杀错人了也不一定……
精心准备的无数个借口,在看到爱郎的脸庞时统统被摔得粉碎!
阿良还记得那是她哭得最久的一次,久到已经不知第几次晕厥,醒来后依旧是声嘶力竭得哭泣,反反复复直到自己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
之后,她将绣好的衣服穿在了爱郎的身上,在穿衣的同时,她发现爱郎身上的致命伤是胸口的剑伤。
阿良前后检查了家中之物,发现值钱的东西一个都没丢,以她对爱郎的了解,他为人一向忠厚老实是不会轻易得罪人的。更不可能会到引人登堂仇杀的地步。
也许是老天有眼,就在阿良回到堂屋时,无意间用肩膀撞到了柱子,一个布包就这么从房梁上掉了下来。
“布包?”听到这里。桃夭第一次开了口。
阿良也趁此机会稍作歇息地换了口气,其实她在讲述的同时,无疑也是对她的一种煎熬,一边讲述一边要回忆那段剜心之痛,所以为了使自己能够好过些。她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都停留在桃夭的反应上。
其实,还未计划这一切时,她确实不知桃夭就是南陵王妃,但当日她见到南陵王对桃夭的态度后,心底终是长出了复仇的果实。有什么能比让仇人看着自己爱人死去而无力挽回更大快人心的事情了呢?
对于习惯失败的寻常人来说或许没什么,但对于高贵高傲的南陵王来说,这大概会成为他心里永远无法治愈的创伤。
她从没想过一定能要得了南陵王的命,当初引南陵王换取王妃的命,不过是个局,能跟他同归于尽最好。但让他变成一个没用的懦夫,是她更想看到的!
因为,痛苦啊,只有人一直活着才能一直痛苦下去啊。
“阿良?”桃夭见阿良说到关键时刻突然走神了,她才不大不小地喊了一声。
阿良收起思绪,这才继续说道,“当时,我打开布包,看到了两样东西,一个是很多的金块。另一个是一封信。因为不识字,所以我偷偷上街找了位专门代人写书信的先生帮忙看了下,谁知那位先生看了没一会儿,脸色就变得铁青。就像那封信里写了什么不详的事情。”
那日。
“姑娘,您还是速速离去得好,千万别跟别人提到见过在下。”先生边说就边收拾起家当,眼瞧着还没过晌午对方就要收摊了,这是何故啊?而且先生的手明显就在抖,几只笔连续拿了几次都没拿起来。刚一拿起就又抖掉了。若果真有这种怪毛病又怎会出来做代写书信的活计?阿良当下就判断出一定是那封信里写了什么。
她小心翼翼地将信收好,见先生气急败坏地收不好东西就想走时,她连忙拉住对方的宽袖问道,“先生别走,求求您告诉我信中的内容吧,求求您了。”阿良边说边给先生跪了下来。
谁知对方理也不理,甩开袖子就跑掉了。
无果后,阿良本想再找别人看看,就算不是代写书信的人,只要认识字就行。必要时,出点钱也一定会有帮她看信的人。
但她一想起那位先生的表情,又开始犹豫了。
“……千万别跟别人提到见过在下。”那位先生看完信只说了这句话,信里究竟写了什么能让他吓成那样?
“噢,对了,不是还有那个地方吗?”阿良坐在街边突然猛得拍了下脑门,不是还可以去南陵王府吗?爱郎是王府的监工,人死了,或多或少王府都要负起责的。
“嗯,就把这封信交给南陵王吧,久闻南陵王爷爱民如子,他一定会帮我主持公道的。”
刚到王府门口,阿良就被一个人强行拉到了人少的地方。起初阿良还以为碰到了杀害爱郎的人,可是从声音她听出来是爱郎的好友,他俩同在王府做事。
“他死了!”阿良哭腔道,她也没想过自己一开口竟然会是这句话,但她只能想到这句,她要告诉爱郎的好友爱郎的死讯。
好友放开阿良后,闻言,低下了头,过了一会儿,道,“我知道。”
阿良一惊,上前抓着好友的肩膀拼命地摇晃着,“你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是谁?是谁杀的?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凭什么这么做啊?”阿良一时激动,抬手就一巴掌一巴掌地扇向好友,仿佛是他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