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头,接过剑,千恩万谢,却没有瞧见他将青衣老道留下的符袋还给我。
这说明符袋的价值,要远远超出我的想象。
行路,一如来时,不过这一次麻衣老头除了那个壮如猩猩的大个儿僵尸,其余的只带了十二只,听说是要送人的,作为引路者的酬劳。我心想麻衣老道这一次还真的有点儿破釜沉舟的意思,要知道,他或许曾经辉煌过,但是要维持现在的状态,其实都是靠了这些僵尸的死气,一下子将大半身家送人,可见他对此行下了多少重注。
我有的时候逼急了,就琢磨着,实在是没办法,我就将自个儿弄死算球,让你龟儿子啥都得不到。
嘿嘿,到时候,看你傻眼不?
那段时间我感觉自己活得压抑极了,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双重性格之中,这或许对我以后的行事产生了许多影响,不过当时的我也来不及深想,依旧是昼伏夜出,尽量避开了人群密集的场所,走山区,深山野林中蹿遛。不过相比来时,我已经变了许多模样,人白了,眼锐了,整个人精神十分,活脱脱的小牛犊子。
走了十来天,山势更密,麻衣老头告诉我们,快到了我的家乡麻栗山了,不过我却认不得这是哪儿。
一天夜里,我们走到了一个山口,麻衣老头看了山壁上的印记,便没有走,而是就此扎营,过了几个时辰,林中有身影晃动,过了一会儿,从那儿走来了一矮个汉子,脸白皙,有麻子,两撇小胡子,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像个老鼠。碰了头,寒暄过后,麻衣老头跟我们介绍:“这是我女儿小懒,这是我徒弟二蛋;嘿,这是地包天,姓王,叫王叔吧!”
我和杨小懒恭恭敬敬地喊道:“王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