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重天>第 14 部分阅读

发生点什么不同寻常的。所以都没有离开的意思,见证奇迹的时候快了,越来越近。

分分秒秒在靠近……

直到何毕妮出现,大家的盼望才算有个终结。何毕妮去了哪里?不用问,她也会自行解释。

与她一起来的,还有三个头颅,一个头颅怒目,一个头颅神态安详,而第三个少了一只耳朵。她将三个头颅一一抛上不韦台,道:“这三个人,分别是荒山成,梧又同,和包不为。你们可知道我为什么杀他们?”

“我辈只杀该杀之人,想必你有你的理由?”

“正是。我执掌大同王已经三届了,十五年来,我只杀了三个人,他们就摆在眼前。十五年来,少儿长成青年,而我等渐入老朽,敢问各位,你们手下的死鬼有多少?”

“大同王第一令,不得擅开杀戒。”众人口执一词。

“好个大同王第一令!那么再问,我今天开了杀戒,诸位,你们打算怎么样呢?”

“敢问情由?”

“我们侠之道场,杀该杀之人,诸位岂不是觉得世间并无该杀之人?”

无人回答。

沉默。

她的声音已经消逝。

但久久回旋。

回旋在每个人的心里。

一根梆子,敲着。

壳。

碎了。

有一种不存在的东西被触动了。

本已不存在,现在也不存在。

因为不存在而被触动了。

这就是……

何毕妮接着道:“诸位是不是想起了什么?”

是。

想起了。

莫名人。

大同王位到他这里,侠之道场数众潜出弥渊,由云谷南下,至华域,将整个南陆清洗了一遍。种族复杂的半兽几近灭绝。

一致声讨他的是:擅开杀戒。

身为大同王而擅开杀戒。

连太阶三台的人都来了,仁之道场和仪之道场也看不下去了。

那一届,空前绝后的人头攒动,那个人山人海,只有坐在正席的莫名人身边空落落的。

他说了很多话。

他为自己辩白解释。

他想说服一些人。

他想说服更多的人。

他需要做的太多,而他准备的明显不够。

其实,他应该做的,很简单。

让自己草草了结。

至少在场的每一个人,除他之外,都这么认为。

越是草率就越是迅疾,就越是能冰释众人的怒火。

他从云谷杀到华域,没留出一滴血。

而当时,他的嘴皮子磨出了血,他咳了一声,喉咙里射出了血,他不停地说话,不停地辩解,他没有时间喝水。

是。

没有一个人同意。

大同王第一令:戒杀。

当时人们是这样阐释的,大同王第一令:戒杀。

凡是他做过了,都在“戒”之列。

一项不例外。

一句话也不例外。

事实是。

说再多也没用。

说再多也挽不回结局。

因为,结局已经发生了。

至少,在每个人的心里早已经发生了。存在了。不可更改地存在了。

只是等着发生而已。

只要,等,就可以了。

不用急。

亦无须多言。

说再多也没用。

最后,他也似乎明白了这一点。

终于屈服了。

选择了合乎惯例的方式,指定他的继任者。

那是一个和他一起杀到华域的人。他救过他的命。

而此时,那人正站在最激烈反对他的席位上,抖出许多他的血事。

他指出了他的名字:

闵皓卿。

但是被指定者本人都反对这样的指定。当他说出“闵皓卿”三个字的时候,那个叫“闵皓卿”的本人都反对。

太反对了。没有理由不反对。

他,第一个反对。

他很失望。他心灰意冷。他就此告别大同王,告别侠之道场。

告别曾经浴血奋战的同事,告别激谈的同僚。走进他接受惩罚的地点:积尸谷。

莫名人的事,就这样了结了。他本可以一句话不说,而他离开的时候,血流不止,污了他的衣裳,他步履蹒跚,他形单影只,他消逝了。

所有人舒了一口气。

所有人表情平静。

之后二十年,侠之道场形同虚设,大同王印绶无人问津。

它上面洒满了血。

它上面布满了魔。

它上面深深地印下了一个人名字:莫名人。

依然是,大同王第一令:不得擅开杀戒。

然后是,何毕妮。

她只听人讲过这个名字:莫名人。

以及关于他的传说。

088 第四六话 大同王(2)

大同王沉寂二十年,何毕妮作为新任者,她怎么想的呢?没有人想过。人们都知道,那年,她不过二十岁。

她还年轻,她还小。

但她足够聪明,聪明到如何才能胜任大同王。

那一年,没有人提起陈年往事,甚至没有人提及“大同王第一令”。那一天,太和谐了。其乐融融。坐在列席第一排的都是超过五十岁的老头子。坐在客席的,都是毛头小子。

今天,是上给下一代的课。

没有人胜券在握。

只有这一课上得是不是足够逼真,足够深刻。

很好,上课的也是一个年轻人。

时代需要什么样的年轻人?两侧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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