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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光

周一的升旗仪式,以前一向是高一届的师兄们来做护旗手,一般是品学兼优,外形条件又很出众的男孩子。而这一次,站在一边的护旗手却引起了高一的骚动。

“是林梓铭哎!”“真的真的!”“他穿西装真的好帅!”“身材看起来好好!”

虽然是高中的男孩子,但是穿上西装,果然是帅极了。温文尔雅,玉树临风。

方芸溪假装跟后排女生闲聊,从第三排硬挤到第一排,看着一脸严肃正在踢正步的林梓铭,心中满是喜悦。你看,我喜欢上一个这么优秀的男孩子,他真的好棒!

年轻的时候,喜欢的心虔诚到一尘不染,方芸溪根本不会去想,林梓铭再棒也不是属于她的,喜欢林梓铭的女生,本来就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回到班级,大家依然意犹未尽的讨论着,前排的女生突然回头,“哎,你们第一次注意到林梓铭是什么时候?我是高一的开学典礼!”

开学典礼?方芸溪瞬间有点恍惚。

是的,尽管张建是全市第一,但是出于各方面的考虑,高一时的开学典礼,林梓铭仍然是雷打不动的新生代表。

他一登场,下面就是一阵骚乱,虽然有教导主任和校长在场的情况下,姑娘们不敢多闹。却依旧掩盖不了大家激动的心情。

那天,他低沉好听的声音透过麦克,传遍了整个学校。方芸溪闭上眼都能想起当时的男孩子,剑眉星目,淡定优雅的气质,背景是明媚的阳光,他站在那里,好像会发光一样。

尽管当时还不喜欢他,却恍然意识到,原来在其他人眼里,他是很优秀很帅气的。

方芸溪一向是很适应环境的改变的,所以高一上学期她丝毫没有对过去产生任何不适的感觉。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的。

“方芸溪,有人找!”

她应声出门,看见苏凌在门外等她。

自从上了高中之后,她就没再见过苏凌。

本来,两个人的性格其实也不是特别合得来,只是因为有一起回家这个契机,现在搬了家,又在不同的班级,联系自然就少了。

苏凌本来是简单的短发,现在却开始留长发,应该还是为了那个男生吧。

方芸溪想,却不知道该不该开口问。“你还好吗?”苏凌开口。“嗯!”方芸溪点点头,在班里她又交了几个女孩,她们四个被人简称四人。她过得确实很开心。

“可是我不好。”苏凌毫不犹豫地打断了方芸溪,“高中的人太虚伪了,她们嘴里叫的比初中亲切多了,可是背后却对你议论不已,不会真心相待。”

方芸溪沉默,不知道说些什么。

苏凌拉着方云溪的手,“能陪我下去走走吗?”

当时是春天,外面还是下着蒙蒙细雨。方芸溪看着雨里的苏凌,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受。她能感觉到苏凌是因为感情路上的不顺难受,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总是怀念过去,是因为现在过得不好。其实,人生本来就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构成的。在进入新的阶段时,你总需要一定的时间去适应。时间是最好的良药,这句话真是再正确不过了。

第十五章 初初见面,两人齐齐心动

高一的期末联考结束,方芸溪全市联考第一。

暗暗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却感到一阵迷惘。

初中她热衷于所有类型的小说,从言情到校园到悬疑到恐怖,大脑里经常各种乱七八糟的想法。

她很早就意识到,高考这种选拔人才的方式,虽说看起来公平,实际上确实在扼杀学生的创新力和想象力。

千篇一律的作文,千篇一律的考试,高考在她的眼里仅是一块跳板,大家却在现实的逼迫下为这块跳板付出了太多。

放学遇到林梓铭。

由于身高不够,方芸溪很难在林梓铭面前显得很有气势,多年的经验告诉她,45度角斜视的视线看起来是最有气势的,

“喂,联考成绩怎么样?”

其实学校里早就传的沸沸扬扬了,这次全市联考,文理第一都是一中的,文科是她,理科是他。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方芸溪只是想亲耳听见林梓铭告诉自己而已。

林梓铭扯出一个自嘲的笑容,“你真的觉得成绩有这么重要?”

他的眼神不甘却无奈,不满现实却无力改变。那个眼神,才是打到了方芸溪的心。

她突然想起了初三的时候,每周的摸底考试林梓铭的作文都是范文,散发着纸墨的清香分发到每一个孩子的手里。老师们的宠爱简直溢于言表。

而最让方芸溪铭记的,是他的一篇范文——《狼的文化》,算是一篇另类的读后感,当时看起来特别大气磅礴。

狼性和羊性的对比分析,对祖国大好河山曾被践踏的痛心。透过这篇文章仿佛可以看到林梓铭指点江山,挥洒文字的雄心壮志和治国豪情。

这让方芸溪第一次觉得这个男生不是个书呆子,他的心中自有沟壑。一个人的笔风和文笔是最能体现出一个人的性格和内心的。

也因为这篇文章,学校附近的书店买《狼图腾》买到脱销。整个年组刮起了狼图腾风。年组几乎人手一本。

方芸溪也偷偷的买了一本,到现在,这本《狼图腾》还被她珍惜的包着书皮放在书架上。

从那个时候起就意识到他不是一个只知道死读书的呆子,而在那一刻,方芸溪觉得,自己,是不是找到同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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