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青囊尸衣>第四百一十三章

清冷的月光,淡淡的薄雾,一个黑影悄悄的溜出了灵古洞口,钻进了竹林里。嘎嘎两声嘶哑的乌鸦叫声吓了那人一跳,赶紧一低头穿过林子朝南山村走去。

黑泽在卧龙谷中蒙骗了吴楚山人和不化骨茅一噬后,感觉到已经无法继续呆在谷中了,于是等他俩押着良子返回后,自己也远远的跟在了后面,埋伏在村东的山坡上

时间不久,他发现了吴楚山人和茅一噬走出了草屋,急匆匆的奔着南山灵古洞方折返而去。

黑泽嘿嘿的冷笑了,两个劲敌离开了,草房内无非只有兰儿姑娘和那个叫耶老的千年干尸,自己先去将良子抢出来,必要时还可以抓那个小姑娘做人质。

黑泽趁着夜幕,蹑手蹑脚的朝那三间草房内摸去。

汪汪!墙角突然窜出一条大黄狗,紧张的盯着自己,随时准备扑上来。

笨笨,怎么啦?随着说话声,门口出现了兰儿的身影。

啊!日本人兰儿一眼瞥见月光下的秃着脑瓜门的黑泽,先是一愣,随即发出一声惊呼。

黑泽唰的拔出了手枪,嘴里轻声说道:小姑娘,别怕,你让这只小狗走开,否则我会一枪打爆它的脑袋!

兰儿正在犹豫之间,身后一只有力的手将她猛地拉到了门后,兰儿,不要出来!冯生压低着声音说道。

黑泽惊讶的发现兰儿姑娘的身后闪出了一个年轻小伙子,手中竟然也端着一支手枪。

你是谁?黑泽吃了一惊,此人并不是寒生。

黑泽先生,你从密支那到缅甸大金塔,真的是阴魂不散啊。冯生冷笑道。

黑泽闻言突然嘿嘿的尖笑了起来:你是冯生!还记得小水流佳子么,对了,她的中文名字是刘佳,她至今对你还念念不忘呢

冯生脸一红,那个皮肤白皙、柔情似海的尤物怎能够忘得了呢自从自己初识**以后,不知有多少个夜晚独自梦断巫山,她那淡淡如烟的倩影,清新芬芳的体香,飘飘欲仙的无边***,令人魂牵梦萦,真的是:梦回淡烟飘***,但愿长醉不复醒

砰的枪声响了,一缕青烟自黑泽的枪口中冒出。

冯生猛然间清醒了过来,低头望去,左胸前已然出现了一个小洞,一股热血正在汨汨的流淌出来,骤然间,一丝疲倦袭上心头,他感到很累,但是却很甜蜜

就在冯生缓缓倒下的时候,他手里的枪也响了,一粒子弹飞出枪膛,击中了黑泽的脖颈

枪声在寂静的夜空中传的很远很远

文公山下,朦胧的晨曦,林中的鸟儿叽叽喳喳的苏醒了。

黄老爷子竟然在这里!吴楚山人惊愕之极,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就是黄老爷子?耶老歪着脑袋站在棺木旁端详着,伸手摸了摸老爷子的脸颊,冰凉刺骨,于是把手一缩,嘴里嘟囔着说道,奇怪,怎么他的身上有一层寒冷的白霜呢?

吴楚山人闻言忙凑近细瞧,并也伸手探了下,不由得自言自语道:这是尸霜,五行属金,只有太极阴晕才可能有此奇效,看来他只是吸收了阴晕五行当中的金磁场,若是金木水火土中和齐全,便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了。

山人老弟,愚兄看他并未尸变,那他是怎么跑到这里来与毛尸互相调换了位置呢?茅一噬疑惑不解的问道。

吴楚山人踌躇片刻,然后点了点头,说道:我明白了,凡活葬人,阴晕内的五行磁场只需五天时间便可与其相融合了,黄老爷子只埋下去一个昼夜,便被人掉包了,所以,他的体内只融合了金,黄老爷子身上的尸霜便是明证。

耶老转过身来,望着在一旁瑟瑟发抖的毛尸,皱着眉头问道:美妇毛尸,是谁把你葬在这里,又是谁把你掉了包呢?

毛尸摇了摇头,胆怯的说道:唧唧,我不知道是怎么到的南山村,但是我知道,十年前是我儿子把我安葬在文公山下这里的,唧唧。

你儿子是谁?吴楚山人凝神贯注的问道。

毛尸有些害怕了,遂躲在耶老的身后,小声的说道:我儿子叫孟祝祺。

啊!原来如此!吴楚山人顿时恍然大悟道。

孟祝祺是谁呀耶老茫然道

吴楚山人面现苦笑,嘿嘿说道:黄老爷子下葬时,当时有黄乾穗父子和他的小舅子南山镇革委会主任孟祝祺在场,葬完 后,黄乾穗要孟祝祺派人在现场看守至少五天,以便黄老爷子与太极阴晕内的五行磁场完全融合。孟家有一个不学无术的儿子孟红兵,这个孟祝祺为了孟家今后享有 太极阴晕的发力,竟然在第二天夜里偷偷的掉了包,黄老爷子被挖出运到了文公山孟家墓地,而将自己的母亲骸骨也就是毛尸,私下里葬进了太极阴晕之内。

耶老瞅瞅毛尸,至此,心中方才明白了此美妇的身世来历。

唉,可叹世间之人,为己直系一脉后人谋利真可谓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啊,其实到头来还不都是水中月、镜中花,黄粱虚幻而已吴楚山人望着晨曦之中的文公山,当年朱熹回乡时栽植的那二十四棵巨大的杉树,幽幽怅然不已道。

当 年先知山人赖布衣自赣南而来,为朱熹先祖选择了文公山墓址,终出一代理学大师,不知那孟祝祺怎么也会将祖坟移到了这里,可能是想借点吉气,殊不知这文 公山风水已被朱家所用完,倒是沾上了邪气,白骨化为毛尸,必是鸠占鹊巢而导致了尸变吴楚山人缓缓说道。

不化骨茅一噬点点头:山人老弟所言极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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