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战王和李慕白面前同时摆着一坛美酒。
战王扫兴的说道:“这坛子美酒看上去有些年份,应该算得上是美酒,但凭这还不到三公斤的酒就想让我醉倒,就算是全部兑换成酒精也做不到。”
“你只拿出这一坛出来,很显然是想要勾起我的馋虫,果然害人不浅,害人不浅啊!”战王表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李慕白只好说道:“既然你都没兴趣了,那我就不勾起你的馋虫了,不就是一坛酒吗?大不了我把它摔碎就行了。”
李慕白说罢便要装作一副破罐子摔瓦的表情。
战王连忙阻止,说道:“我发现你小子是故意气我的是不是?”
“我只想说,虽然酒少,但贵在量少,你发现没有,这土罐子虽然制作粗糙,但已经有些年份了,连颜色都变了,最少也得有个一千多年的历史,从这罐子的包装来看,这酒绝对不简单。”
战王连忙转移话题,将话题引到罐子上面。
“识货,不错,也不怕告诉你,这美酒已经有一千三百年的历史了。所以,别说里面的酒,就算罐子也是一个值钱的古董。”
李慕白得意的开口道。
谁家舍得拿一千多年的古董装酒,他就舍得,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炫耀,那么李慕白只想说,有钱任性。
战王顿时露出好奇的神色,一百多年的美酒他喝过,但这一千三百多年的美酒,他可是头一次见,瞬间,心中那贪酒的馋虫就被勾起。
论到爱酒的程度,就是张牧野也无法和他相聘美,因为他除却被人封为战王外,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头,那就是酒中仙。
所谓喝酒有三个境界,第一个境界,便是酒鬼,爱喝酒,一喝就发疯的那种,第二个境界,显然超脱了酒鬼的范围,那就是酒王,所谓的酒王不是说喝酒牛逼就叫酒王了,而是爱酒如命,但却不会变成酒鬼,酒品比较好,知道一些名酒的喝法和年份,便可称为酒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