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仙侠修真>神谕之子>第三十四章 你是公主,怎么可能没钱?

神殿立誓后,红玫她们和叶苏再也没有任何隔阂,亲如兄弟姐妹。

叶苏也知道,红玫她们信任的不是他的能力,而是义气。

虽然不甘,不过叶苏也无话可说。灵术他一点不会,也没有学习的可能即使没有血缘承继这一限制因素,单就人类特质而言,人的精神专注力太差,无法发动灵术。

至于剑术,叶苏本以为自保有余,可是就连最小的灵忆都能在二十合内将自己的剑打飞,他不禁有些泄气。灵忆一见打击了叶苏,有些手足无措,心想:为什么我轻轻一挑他的剑就飞了?他是在让我吗?

叶苏心有不甘,又捡起了剑和灵忆练习了起来。在所有同学中,叶苏和灵忆最亲。要不是两人亲口否认,红玫都觉得他们在恋爱一次,叶苏带着灵忆去逛街,给她买了不少衣服,当场被红玫撞见。

至于叶苏和洛川关系暧昧,又追求灵忆,红玫并没有感到不适。精灵世界一夫多妻本来就是常态,像她父亲这样只有一位妻子的反而是少数。南境已经是女性地位最高的国家了,其他精灵王国更不必说。

后来,红玫才知道真相。叶苏看灵忆一个貌美如花的小姑娘总是穿着旧衣服,就给她买了好几套漂亮衣服。灵忆极力拒绝,叶苏就说,你就当作是哥哥送给妹妹的礼物。灵忆本就不太会拒绝人,又何况是嘴炮王者叶苏,只好答应了。

这些还是叶苏主动跑到红玫的宿舍告诉她的。叶苏说:“班长大人,我是看灵忆老穿那么几件旧衣服才带她去买的。我就当她是自己的妹妹,你们不要误会。”

红玫抱着双手,倚着宿舍门,微笑着看着叶苏,心想:这家伙还挺注重姑娘名节。其实,就算你们有什么,也不会有人说。将死之人行事不能以常理度之,很多女灵术师在参加征伐前都献身给情人或不认识的人,为的就是在死前品尝片刻的欢愉。

对死亡的恐惧,可以摧毁任何骄傲。

也有谣言说,有的灵术师到了南方省后,知道遇见魔兽也是死,回到花灵也是死,逃又躲不过花灵的追杀,干脆在魔兽出现前举行**聚会,疯狂纵欲。结果魔兽没有出现,有了孩子的女灵术师只好把孩子送给南方省的村民。

一直爱慕自己的舒然就曾多次有意无意地触碰自己,每次都被红玫推开。红玫还严正警告了他一番,他才彻底收敛。对爱情一直抱有最纯真幻想的红玫厌恶这种露水情缘,心想自己大不了就和女王陛下一样,选择嫁给南境。

相较而言,眼前这个人类领主还挺可爱的,红玫想。

叶苏每天除了看红玫她们练习灵术,就是整天泡在图书馆里翻阅和魔兽以及灵术有关的书籍,红玫等人也把家传的笔记带给了叶苏,叶苏如饥似渴地翻阅起来,翻着翻着心就颤抖了起来。

他看到了灵忆的姐姐灵谧在征讨巨兽过程中写下的笔记:史诗级魔兽,貌似恐龙,身高近十五米,浑身附有厚厚的黑色硬甲,前肢短,尾巴粗长如蟒……笔记到这里就中断了,暗红色的血打透了整本笔记。灵忆说,这就是她姐姐的血。

叶苏又看了看其他家族的笔记,稳定了思绪,大概总结出了巨兽的几个特点:体型一般来说十分巨大;有厚厚的皮或外壳,对普通的刀剑攻击免疫;来源不明,但基本都是从海上登陆。至于如何对付,叶苏也一时没有头绪。

红玫等人虽然终日笼罩还有短短几个月就会送命的阴影里,但生活还是安排得多姿多彩。周末,她们经常带着叶苏一起在花灵到处游玩,参观花灵野生动物园,到花灵戏剧院看戏剧,还带着他逛街买东西。叶苏慢慢从心底里开始喜欢上这群精灵了。

周末的时候,洛川也经常买菜来叶苏这边,给他做饭,帮他收拾屋子,就像一个小妻子一样。

洛川的心意叶苏心知肚明,也十分感激。只是,他的心思都扑在霜月狩猎上了,而且深知这次几无生还可能,不愿再和任何人生出情愫。他每次都把瘦弱的灵忆拉过来补充营养,避免自己情迷意乱,做出一些出格的事。

洛川本来就是个心比较大的姑娘,对此丝毫不在意,还不停地催促灵忆多吃点。

灵忆说起自己身上的裙子是叶苏哥哥送给自己的时候,洛川一脸嫌弃,“他的眼光可真差!”

灵忆尴尬地说:“洛川姐姐……裙子是我自己挑的……”

洛川说:“你的眼光也真差,我带你去买吧。”

未及灵忆反对,洛川就把手伸向了叶苏。

叶苏怪道:“干什么?”

洛川说:“支票簿!我又没钱。”

叶苏笑着说:“喂,你是公主啊,说自己没钱,鬼才信。”

洛川无奈地说:“每次带熊熊出去玩,它看见有卖小吃的摊子就不走了。我的钱基本都用来给它买吃的了。还没到月底,家里的钱还没寄过来。”

叶苏掏出了支票簿,交给了洛川,总觉得哪里不对。

直到洛川强行把灵忆拉走,叶苏才惊觉到:天哪,本来是把灵忆拉过来作证,防止众人悠悠之口的。结果,洛川的做法简直是以我的妻子自居,这下子更说不清了。

一直到晚上,洛川才拉着灵忆回来,两人都换上了新衣服。洛川换上了淡蓝色的吊带裙,外面套着一件点缀着星星图案的深黛色的长款薄纱外套,长长的双腿白皙纤细,“北境之星”的确是人如其名。

灵忆换上了一身蕾丝边的深蓝色连衣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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