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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斜斜地射进春日的密林,在带着轻纱般雾气的森林中,洒下一道道金色的光柱。林中的鸟儿,沐浴着朝阳,在青翠欲滴的叶丛中啁啾啼鸣。碧绿的齐腰深的草丛中,不时有受惊的小动物窜过,带着草丛哗啦作响,惊起了在叶片上休憩的草虫……
如此美丽的森林美景,泰雅勇士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就连在安儿的眼中,也不觉得稀奇。因为,这仅仅是森林的外围,她带着采集队出来采集的时候,经常看见。已经从开始的惊叹,变为欣赏,再就是只剩下麻木了。
狩猎队进发的速度,不是很快,因为要保留体力,应对密林深处各种不知名的生物。大多,是凶猛异常的致命猛兽!安儿很轻松地跟在队伍中央,她的男人在前面领队,鹰叶亦步亦趋地陪在她身边。
“安儿,你要是累了,千万要说出来,不要硬撑着。进入密林后,要时刻保持着最佳状态!”鹰叶不停地叮咛着。
阿土从队伍尾巴上窜过来,笑道:“对呀对呀!你要是累了,我背着你!!上次就是我从内围,把你背回部落的。我现在已经成年了,个头也长高了,你看我肌肉——力气比去年春末要大的多。背起你来,不费半点儿力气!”
安儿回想起刚穿来那会儿,走不两步累得跟死狗似的,还要一个比自己小的孩子,背自己回部落。糗大了!
阿桑浓密胡子中的大嘴咧开着,打趣道:“阿土,安儿现在有自己的男人,不需要你献殷勤。说起力气。鹰叶不比你大多了?”
阿土冲他龇了龇牙,调皮地道:“不是要保存体力吗?叶要是背累了,我可以帮着背呀!”
“鹰叶累了,也轮不到你,不还有族长吗?你小子,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阿土的爸爸老默也跟来了,扑扇般的大掌,朝着儿子后脑勺巴了下去。
阿土对安儿的亲近,让他有些担心。虽说儿子已经成年了,可以选择追求自己喜欢的女人。可是。安儿却不是合适的人选。安儿的身份先不说,她身边有两个优秀的男人在,虽说自家儿子也不差。可是对比起来就弱了不止一点。就连一旁虎视眈眈的海鲨,也是部落中的佼佼者。
而且,据他观察,安儿对男人是宁缺毋滥型的,当初如果不是族长。九死一生地猎杀凶兽脑中的晶核,她也不会感动。还有鹰叶,能够为了她去死,在战场上长矛射来以身相替。安儿以为他要死了,才给了他一个身份。可阿土呢?安儿虽然对他也很热络,可那是对待弟弟的态度。没有一丝一毫的男女之情。
他这个傻儿子,目前来看,感情上还没开窍。对待族里的男人女人,都是一贯的热情洋溢,待安儿似乎也是一样的。但愿,他的儿子,不要陷入感情的困扰中——这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担忧。
阿土摸了摸鼻子,看看队伍前面一马当先的族长。心中想的却是:族长领队的任务可不轻松,哪有空暇去背安儿。不过,他却没有说出来。在少年青涩懵懂的情怀中,似乎觉察到什么,一时之间沉默下来。
安儿敏感地察觉到他情绪的低落,笑着道:“阿土,你也把我想得太菜了!姐现在已非吴下阿蒙,我跟着采集队跑一天,都不觉得累。走这么点路,不算什么!如果回来的时候,累狠了的话,你们即使不说,我也会厚着脸皮,要求你们背着我的!”
阿土闻言嘿嘿一乐,道:“安儿的确长进了不少!记得刚来那会儿,走路的速度比龟爬还慢,为了迁就你,月亮爬老高了,我们还在森林内围呢!不过,那次要不是因为你从天而降,杀死了巨螳螂,我们部落十几个勇士,包括族长一准没命了!”
一个后来加入的勇士,咋舌不已,道:“你们可真大胆,十几个人就敢闯森林内围。还带了你这个半大小子……”
“什么半大小子!哥十四岁就跟着狩猎队捕猎猛兽了,已经算得上是狩猎的老手了!我们族长更厉害,不到十三岁已经是部落里有名的狩猎好手,十六岁就接任族长的职位了!”阿土一脸骄傲,说起阿布族长语气中充满了崇拜——族长是他的偶像,也是他的目标!
老默好气又好笑地又甩了他一巴掌,道:“哥?你在谁面前称哥呢?你睁大眼睛看看,这里谁不比你大?”
阿土摸了摸被拍疼的后脑勺,左右看了看,视线停在安儿的身上。在她诧异的眼神中,得意洋洋地道:“嘿!安儿报出的年龄虽然比我打,可是看起来却小了很多。不知道的人,肯定会觉得她比我小呢!”
安儿望着阿土略带稚气的脸庞,嘴角抽了抽,捋起袖子一副要教训人的模样:“好小子,想在我面前称‘哥’?重新回到你妈妈肚子里回炉再造也来不及了。姐比你大两岁,这是不争的事实!”
阿土装作一副小生怕怕地模样,小小声地道:“人家不是说了吗?只是看起来像而已,又没真叫你叫我哥……救命呀,族长,你们家的母老虎发威了……啊!”
狩猎队伍一阵轰然大笑,惊得附近一群麋鹿,慌乱地四处逃窜。安儿看着有些眼馋,收回戳了阿土屁股的长矛,指着那些肥肥的鹿群,道:“多好的机会呀,不猎几头吗?”
这时候,正是春猎的大好时机。刚开春的时候,经历漫长的冬天,动物们也掉了膘,身上没多少肉。两个月过去了,无论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