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军犬训导员>第七章 我要当兵
大队就更好了。”猎鹰是成都军区特种部队的代号。夜鹰特种大队是西南猎鹰下属的一个支队,也就是罗建飞所在的特种大队。

谢振国皱起眉头,瞪着季夏:“你小子搞什么幺蛾子?到底是要去云南当兵,还是要去当特种兵?”

季夏嘻嘻笑:“我想去云南当特种兵。我有个好朋友,他前年去当兵了,现在已经是夜鹰特种大队的特种作战队员了。我想近朱者赤,给自己找个目标。”

谢振国摇了摇头:“你要是去成都军区参军是可以的,但是要直招去那边当特种兵,我没有办法。成都军区的特种部队不在我们这边征兵,你想去当特种兵,东北猛虎、雄鹰或者暗夜之虎都可以。你自己选,去当特种兵,还是去成都军区?”

季夏愣了半晌,才咬咬牙说:“我去成都军区。”去成都军区当兵,至少还有机会进侦察连,参加全军比武,只要表现突出,还是有机会去西南猎鹰,若是去了北面这几个特种部队,这辈子都不一定有机会见到罗建飞了。

谢振国点点头:“行,那就去成都军区。云南去不了,咱们这边正好有一批新兵要分到西藏林芝去,你就去林芝吧。其实只要好好表现,在军区比武中拿了名次,照样可以进西南猎鹰,不过可别怕吃苦。到地头好好干,别给大舅丢人。”

谢振国当然不是没办法让季夏直接进西南猎鹰,不过是麻烦一些而已,但他觉得正好可以趁此机会让外甥不去做特种兵,全军拿名次,那是说拿就能拿的吗。

“是!保证完成任务!”季夏一听,给谢振国敬了个军礼,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当初罗建飞就在林芝地区当的兵,也是从军区比武胜出后选拔|出来的。只不过自己这样一来,怕是要先脱掉几层皮了,他看了看自己瘦弱的胳膊,不由得叹了口气,前途漫漫啊。

周昭云担心季夏在军区大院里呆不住,隔三岔五过来看一眼,没想到这猴子真收了心,安安心心地呆在大院里,每天陪陪老人,看看书,逗逗狗,锻炼身体,似乎还挺滋润,半分颓废和不耐也不见,不由得放了心。

高坤知道季夏人就在军区大院,但是他不可能进大院里来逮人,因此只能干瞪眼。心里有气没地儿撒,便处处为难周家的生意。这一点周昭云不怕他,他不怕高坤和他比智力,就怕他和自己比蛮力,于是两个人你来我往,斗得不亦乐乎。

周昭云在心里叹气,自己费了这么老大的劲,那小王八蛋到底懂不懂呢,哪怕只领一分情,自己这么累死累活也心甘情愿啊。

山中无甲子,世间已千年。很快便到了12月,入伍的时间到了。季夏在大院里住了两个月,从来没有喊过闷,每天陪着姥姥姥爷喝茶看花,逗鸟下棋,还把飞龙和姥爷的叭儿狗训得聪明伶俐,人见人爱。这让老人们别提多欣慰了,孩子终于改邪归正了,高兴啊。

季夏也放了心,起码飞龙有着落了,飞龙是他捡回来的,当初还担心自己要是走了没人照顾,现在放姥爷这里正好,有小狗做伴,还能看家护院,至少不担心流落街头了。

换上绿军装,戴上大红花,背上行囊,踏上南下的列车。火车一路往西南去,到了成都再转汽车,路上颠颠簸簸,开了两三天,在骨头散架之前,终于到了目的地——一个有着连绵雪山、峡谷、密林和草甸的地方。

林芝是西藏的江南,这里降水丰沛,地形复杂,植被丰富,孕育了大量的峡谷、湖泊、草甸,风景极其优美,如果仅是来这里旅行,那真是选对了地方。但是来这里当兵,那就是严峻的考验。

新兵们需要适应的第一件事,就是高原反应,这里的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他们这一批全都是来自低海拔的华北平原地区,刚下车,差不多就有一半以上的人都中招了,轻则头晕眼花,重则恶心呕吐,个别的还有面部水肿情况。

季夏就是那最倒霉的个别者,他原本是这批兵中长得最惹人注目的,剑眉星目,唇红齿白,比那些个电视里的男明星都好看。几个比较开朗的战友开玩笑说,这幸亏部队里没有女兵,不然全都被季夏一个人勾走了。

然而第二天睡醒来,季夏的帅哥脸就变成了猪头脸,眼睛被挤成了一条缝,躺在卫生所的病床上挂了三天的水才消下去,等他好起来,新兵连的训练早已开始了。虽然他这是正常的高原反应,但大家伙私下里还是传开来了,这个季夏,长得帅是帅了,却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锅巴的地雷,^3^一个

季夏现在还挺弱,别着急,会强大起来滴,等他回来复仇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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