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几个广告片、各种宣传海报、不定期跑几个通告,当然时间双方可以协调。
最后必须参加人家的春节年会,算是员工福利,其他杂七杂八都是些小零碎。
把合同还给张芬,这种是不用自己操心,趁着年轻谁不想多赚钱?这行竞争太快,今天很多人捧你上天,明天就能一哄而散。
见丁诚没有意见,张芬满意道:“那我就搞定合同,最后分完到你手差不多四百五出头,相当于中彩票头奖吧。”
闲着没事,两人边喝茶边聊天,见丁诚很好奇项目运作,张芬解释道:“代言也分三六九等,国际大牌最牛逼,当然人家的标准也高,形象、名气、背景、媒体关注度、少一个都不行。”
“能接的都是顶级大咖,刚起来一两年的再火都不行,老话说得好:真金要过铜炉火。”
“然后是国内知名企业,土豪都是消费,有钱也舍得砸钱,每年十几亿宣传费必须花完,绝对的金主爸爸。”
“代言通常都是每年一签,现在自媒体太发达,人人都是狗仔队。玩不好就容易崩人设,这种事越来越多,反面典型不用我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