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青春校园>人人都爱本道长>72第七十二章

怀胤和师麟在闭关,云尧在养伤,因此我离山的时候并没有去知会他们,趁着月黑风高之时,带着悬狸默默地走了,只给他们留下一份手信,告诉他们我有事暂时离开,后会有期。我之所以不肯说我是去找凤元,也是担心我那三个徒儿会去沧溟之海找我,凤元修为高强,他们三个合力也未必是凤元的对手。再则我此去还未必能借到混元鼎炉,若先告诉了他们,教他们心中有了期待,事后如若未成,却要叫他们加倍失望了。

我和悬狸离了落英山,御剑向沧溟之海飞去。

路上,悬狸问我:“少爷,我们要去找的到底是谁呀?”

我道:“魔尊凤元,你听说过吗?”

悬狸猛地伸直了脖子:“凤元?!哇哇哇!当然听说过,那可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

我瞧着悬狸兴奋的样子,心里顿时犯了酸:这悬狸精在我灵虚真人身旁侍候了三年,可还从没听他用这种崇拜的语气跟我说过话,难不成我还比不上凤元么?

我哼了一声,道:“收起你那副馋样,没见过世面的小东西。你好歹也是我灵虚真人身边的人,别给我丢人现眼,让别人看见岂不以为我灵虚座下无人?不就是个修为高点的魔修,哪里当得上了不起三个字。”

毛团吐了吐舌头,小声道:“少爷,你好像很不喜欢他?”

我撇了撇嘴。我倒也不是不喜欢凤元,只是在真人我还是个黄发垂髫的小儿之时别人就总有人喜欢拿我们两人放在一起比较了。如今这世上修真者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在这道修和魔修中,我和凤元已成了两派中的领军人物,更是有人提起我就会想到他,提起他就会想到我,被人比得多了,我自己这心里也自然忍不住要偷偷跟他较量个高下,因此听到有人夸赞凤元我心里就不大舒服。

很少有人知道,其实我和凤元从小一起长大,是同乡,是邻居,也是儿时的玩伴。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娘亲就会一边熬夜替我缝制新衣,一边咬牙切齿道:“隔壁凤家阿娘给姓凤的臭小子缝了件大花袄,咱家小戌怎么能输给那臭小子?小戌你等着,娘给你缝两件!”

我爹会把我拉到院子里,舞着花拳绣腿给我看,告诉我:“小戌,你跟老爹学着,以后你要是跟凤家那小子打架抢媳妇,你可绝对不能输给他!”

在爹娘的辛勤教导下,我大小时候起就喜欢和凤元比,我那时候绝不会想到,我们这一比就比足了五千年。

然而我如今却已成了这幅模样,五千年修为尽失,如果说在这世上有什么人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渡劫失败的事,我那几个徒儿、我那些老情人们,顶天了也只能排第二,而第一非凤元莫属。可是放眼这天下,能修补受损的元神的,除了凤元手里的混元鼎炉,我也实在想不出其他东西来,因此我也只能咬着牙去找他。这也是我没有在云尧受伤后第一时间就去找凤元的缘故——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想让凤元看见我如今这副落魄模样的。

我叹了口气,道:“倒也不是不喜欢。”

毛团歪着脑袋道:“那少爷你喜欢他?”

我干笑两声,道:“这个么……说出来你这悬狸也不会懂的。”

我是的确喜欢过凤元的,甚至想过一辈子跟他在一起,只是我那时太小,没想到一辈子究竟有多长——那是很长很长很长的一段时光,久到沧海桑田什么都变了。

在父母的熏陶下,我自然是什么都要与凤元争上一争。不过我灵虚真人又是什么人,说是较量,其实凤元自小就没怎么赢过我。譬如幼时我们去荷塘里抓鱼,我抓十一条,凤元只能抓十条;去田里偷番薯,我偷十五个,凤元只能偷十三个;就算是元宵节里比谁元宵吃的多,我吃二十五个,凤元也只能吃二十四个……好巧不巧,他永远就差我一个。

就因为凡事都喜欢和凤元比,因此我成天都和凤元厮混在一块儿。其实凤元自小就是人中龙凤,过去在我们的小村子里他是最英俊……哦不,是除了本真人之外最英俊的少年,后来我出了小村庄,游历天下,发现便是放眼这全天下能与凤元媲美的人亦寥落晨星。时间久了,我又怎会不喜欢他?认真说起来,他才是叫本真人动这颗凡心的第一人。

毛团一脸困惑,缠着我问道:“少爷少爷,你和他认识很久了吗?”

我嗤笑道:“久?久这个字如何形容得了?我跟他还是凡人的时候就是一起长大的,小时候我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和爹娘在一起的时间都要长。”

悬狸发出了哇的惊叹声,毛茸茸的大尾巴晃得飞快:“那那,那为什么,少爷你成了道修,他却是魔尊?”

我屈起手指用力在他的狐狸脑门上敲了一下:“笨狐狸,会不会说话?我是道修,他是魔尊?你应该说‘为什么少爷你成了举世无双的预备仙人,他却是个魔修’?”

毛团用爪子抱住被我敲疼的脑袋瓜子,用大尾巴盖住了脸。

我眺望远方,回想着五千年的过往,不仅慨叹。

其实我入了道门,凤元却成了魔修,这桩事说起来倒叫我至今都觉得摸不着头脑,感慨世事无常。

其实小时候我们听了那些修真逸闻,我便常与凤元说,日后我若走上修真之路,我必定是修魔的,不为其他,我嫌道家清修规矩诸多,生不由己,便是修成了神仙也要束手束脚,还不如当个天下第一大魔头。而凤元则不同,他虽从来不曾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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