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倾城红颜王妃要...>第九十四章 惊世奇珍挑仆从
续去了。”

沈氏笑了笑,随后又皱眉,“其实,我最担心并不是嫁妆,而是王爷送來的琉璃珠,虽说那是送给凝霜镶嵌凤冠的,可我们若拿不出等值的东西送回,难免给让凝霜丢脸,让她在妯娌间抬不起头來。”

“你说的很有道理。只是,说了是稀世奇珍,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婚期在即,一时间去哪里找珍宝呢?”

沈氏眼神转了转,随后试探性的问冷思贤,“我记得,家中有一对风轻云大师的鸳鸯合卺流影青铜杯的,不如······”

冷思贤闻言紧蹙眉头,他父亲一生沒什么爱好,就是喜欢风轻云大师的作品,那对青铜杯是他父亲耗费许多物资和心血,才从风大师手上买回的。如今,要把它送人,虽是亲生女儿,但他觉得还是不合适的。

沈氏见冷思贤拧眉不说话,有些失望,“我也只是说说而已。那我明日再去首饰店看看,有沒有好的。天也晚了,老爷休息吧!”

沈氏很平静的服侍冷思贤休息,完全看不出生气的样子,可是他们夫妻多年,他很清楚,她是不开心的。

其实,他也是明白的,女儿历经那么多辛苦,好不容易得到幸福,作为亲娘的,一定是希望女儿嫁的风光的,不会因为二嫁的身份,而受人耻笑。

罢了,再珍贵的宝物都是身外物,重要的是女儿幸福快乐。

“明日去把那酒杯送去王府吧!”

昏暗的灯光中,冷思贤深沉的声音传入沈氏的耳中,心头涌起淡淡的喜悦。

冷凝霜一早起來,向老夫人和沈氏请安之后,便回了云安苑,呆在自己房中看书,沒多久,敲门声便响起,开门一看,是安氏和小冬哥。

“嫂子今日怎么又空來?”

“妹妹大喜,做嫂子自然是要來恭喜你的。”

冷凝霜淡淡的笑笑,沒把安氏的打趣放在心上,抱过小冬哥在膝上,逗弄着他呵呵直笑。

“今日,确实是有一件事要问问妹妹的意见的。妹妹原本的丫鬟小青,让二妹妹带去孙家了,妹妹如今沒有体己的人在身边,总归是不好的。娘特地请了余牙婆,挑了几个忠厚老实的丫头、婆子送进來,妹妹要不要挑挑?”

“嫂嫂持家有道,眼光必定比我锐利,不如嫂嫂替我挑吧!也让妹妹偷个闲儿。”

“妹妹净会说笑,是妹妹要用的人,我怎好越俎代庖,总归是要妹妹用的顺眼的才好。”安氏转身看向身后的春兰,“春兰,去把那几个丫头婆子带來,让郡主好好挑。”

“是。”春兰应声便退下了。

冷凝霜看了看怀中的小冬哥,计上心來,看向安氏,“嫂子,我们出去转转,让小冬哥在这儿玩玩。”

安氏心思转了转,便明白了冷凝霜的心思,但是小冬哥毕竟还小,始终是放心不下的,生怕他出了差错。“夏竹,你留在这儿,顾着小少爷一点。”

“是,奴婢知道该怎么做的。”

春兰领着丫头婆子进來的时候,发现房中只有夏竹和小少爷,而且小少爷在地上爬來爬去,夏竹也不管,只在一旁嗑瓜子。

春兰皱眉,正要上前呵斥她的时候,夏竹冲着她使了个眼色,她立即明白了。便也坐到夏竹身旁,和她一起像个主子似的,喝茶聊天。

过來好一会儿,有一个穿着蓝色布衣的妇人走上前,“两位姑娘,地上不干净的,把小少爷抱起來吧!”

春兰和夏竹对视一眼,交换神色,随即夏竹站起來,恶狠狠的看着妇人,“你是个什么东西,怎么照顾小少爷,我们不比你清楚吗?”

那妇人倒是不卑不亢,沒有半点害怕,“芯人夫家姓马,邻居都叫我马大嫂,不是姑娘所说的什么东西。至于照顾孩子,姑娘年纪轻轻,身家清白,倒真是不如已经生过三个孩子的芯人有经验了。”

说完,俯身便把地上的小冬哥抱起來,替他擦擦脸上的灰尘。

夏竹被马氏堵得说不出话來,讪讪的坐下,看向春兰,眼中却浮现一抹赞赏之色。

春兰走进马氏,细细打量了她一番,又微笑着说到:“马大嫂说的不错,夏竹刚才是过分了些。只是,咱们这是郡王府,家里的大郡主马上就是福亲王妃,规矩自然是不同于寻常人家的。”

马氏蹙眉,刚要说话,身旁站着的那个穿着粉蓝色罗裳,发间斜插一直白玉簪子的女子便笑嘻嘻的凑到春兰面前,“姐姐说的对,像她这种乡下婆子,懂的什么!小少爷在地上爬,是为了锻练小少爷灵活的腿脚,是吧?”

“你懂的倒是多啊!”春兰凉凉的的说了一句。

“是啊!是啊!奴婢以前在大户人家里做过,知道规矩的。”说着,掏出一锭碎银子交给春兰。

春兰拿在手中掂量了一番,收在袖间,“确实是懂规矩的,待会儿郡主回來了,我会知道怎么做的。你放心。”

“谢谢姐姐!谢谢姐姐!奴婢贱名影儿,姐姐切莫忘了。”

春兰了然的点头,又听得忽地有人尖锐的说了一句,“人至贱,名字自是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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