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我的末世狂想曲>第161章风暴城来人

“呼噜噜——”

像猪一样的变异飞行生物发出怪异且熟悉的声音,它似乎受了不轻的伤,正在菜地里挣扎。

唐森早就认出,它和昨天晚上在热气球上遇到的那只飞猪一模一样,但是否是相同的一只就不得而知了,毕竟同一种变异生物看起来都一样。

飞猪是吃人的,他亲眼所见,而且为免它的叫声引来丧尸,唐森身形一闪,迅速地冲上前,手起斧落,一斧子砍掉了它的脑袋,血浆像喷泉一样pēn_shè而出。

唐森先一步避开,身上没有沾上任何血迹。

“是个大家伙。”老雷也走上前来,看到一头足可以按吨算的猪,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大了,意识到危险后,他连忙住了嘴,并且上前用双手刨出泥土,掩盖在已死的飞猪上。

唐森知道,他这是为了掩盖飞猪的血腥气,毕竟太过浓郁的血腥味,也有可能引来丧尸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等到掩盖好,老雷不敢久留,叫上唐森,一起回到了门卫室里。

他很兴奋,虽然飞猪破坏了栽种的农作物,但它已经用自己的身体弥补上了所有的损失,甚至还有大部分的盈余。

……

丧尸闹腾了大半夜,渐渐安静下来,直至天明,彻底地恢复了平静。

天亮后,唐森也起床了,昨晚是和老雷挤一张床的,倒没有什么不方便,被子也没有怪味道,甚至有种皂角的清香。

闻得出来,被子是经常洗的,以老雷这样的大男人,自然不会做这种小事,不过他是有老婆的人,被子是谁洗的不问可知。

太阳升起来时,地下室里的人也一一个上来了,见到菜地里的那头大肥猪,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

尤其是小孩子们,兴奋地到处乱窜,估计很久没吃过肉了。

“这是唐森昨晚帮我们抓到的。”老雷介绍起了昨晚的大功臣,唐森谦虚了一下,能敏锐地察觉到,大家看他的目光不像之前那么冷淡了,带上了一抹淡淡的暖意。

早餐就是吃的烤猪肉,唐森被分到一块巨大的肥肉,但他推却了,他见过这种飞猪吃人,只要一想起那个画面来,瞬间就没了胃口。

加上他又不是没有吃的,背包里有区婷和徐妍菲专门为他准备的爱心干粮。

眼见他推辞,并不是在客气,老雷没有勉强,这样一来,大家对他的观感更好了,甚至有凑上来说话的。

唐森一一回应了,吃过早餐,他跟老雷辞行:“老雷,我准备走了。”

“你现在就去接人吗?这里你不熟,不如我派个人带你去。”老雷很热心,显然经过一晚的相处,唐森已经赢得了他的信任。

“不用,你告诉我怎么走,我自己去就可以。”唐森委婉地谢绝了他的好意,他没有跟老雷说起风暴城,那规模比几万人的聚居区还大,估计会把他震得一愣一愣的。

“那你多加小心,在市里面遇到闫明那伙人,不用害怕,你可以威胁他要大声叫,他一定不敢拿你怎么样。”老雷教他应对之道。

“嗯。”唐森表示明白,在城市里,大声叫会引来丧尸,只要不想同归于尽,肯定不会有人做傻事。

按照老雷的指点,从营地里出来,唐森往东边走,那里和他来时的方向一东一西,风暴城来人正是从那个方向来的。

白天的城市很安静,街上看不到一个人影,静悄悄的恍如鬼蜮。

这是末世里的常态,偌大的城市,唐森当初生活了两年多的时间都没有遇到一个人就可见一斑。

自从出来之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以前一个人时他非常谨慎,就算要出去冒险,也不会离开庇护所太远,现在不知是否了解到自己的实力远比一般人强大,自信心过于膨胀了,一个人在城市里无所畏惧,甚至对于丧尸的也不如遗忘那样畏惧了。

穿过几条街道,沿着一条直通城外的平坦大道,唐森抵达了位于城市最东端的出口。

两旁是还未完成的建筑物毛坯房,空洞洞的有些吓人,外面的公路上,停满了各种汽车,一直通往远方。

恍惚间,唐森似乎又回到了以前和区婷、徐妍菲几人刚刚走出城市就要进入野外时的画面。

站在路口,唐森迟疑了下,接着悍然走了出去。

待在城市里,不知道风暴城来人什么时候到,都已经出来两天了,时间不等人,聚居区那里正被一大群丧尸围攻,他要尽快与风暴城来人取得联系,通知他们聚居区被围攻的情况。

……

距离二十多公里外,一群人正在荒野里步行,这群人人数不少,起码有上百个,在末世里,这绝对算得上一个庞大的队伍了。

队伍共分成三截,前面的一截只有七八个人,他们一边走,一边交谈。

中间的一截人数最多,起码占了百分之七八十,其中有二十多辆推车,前面一人拉,后面一人推,累了就换人,推车上的东西被布给盖住了,看不到是什么。

后面的一群人只有十几二十个,每个人都带着长长的武器,足有四五米长,黑色的金属材质在阳光下微微闪着寒光,最尖端的部分,全是非常锋利的螺旋状“枪头”,不知道具体是用来干什么的。

为首的七八个人有男有女,其中光是女人就有三个,剩下的五个都是男人。

除了一男一女年龄看起来在四十上下外,其他人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队伍中也以年长者为尊,两个中年男女走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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