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仙侠修真>氪金剑仙李太白>第十一章 阿牛叔…的儿子阿虎

李白口中的阿牛叔,原本是一名昆仑奴的后人。

十几岁时,其生父带着他跟一群波斯商人前往大唐时,死在了半路上。

那波斯商队嫌他是累赘,就把他遗弃在了大漠之中,幸而被经过的李家商队救了下来,当时李家家主还是李白的爷爷李问。

在这之后他就一直跟着李家商队,风里来雨里去的,十几年过去了,已经拥有了独自带领一支商队横穿丝绸之路的本事。

他只比李白父亲李客小一岁,两人几乎是一起长大,亲如手足。

李客接任家主之位后,更是成了李客最信任的手下之一,早就成了李家商队不可或缺的一员。

“阿牛叔,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李白径直从书房来到庭院,而后就看到一个身着脚,身披斜披帛带,腰间别着一柄横刀,头发卷曲,体壮如牛,身形高大,足有一米九左右的黑人站立在庭院中。

唐朝这些昆仑奴,按照现代的说法应该叫尼格利陀人,是东南亚的半游牧民族黑人。

看外貌,阿牛叔很显然也是他们一族的。

“前一阵子就回来了,绕路去了一趟河谷,弄些野味,给你们打打牙祭。”

阿牛叔冲李白爽朗地一笑,说完指了指脚边放在一张熊皮上的一堆野味。

他说话时已经没有半点异域的口音,不看长相完全就是一名地道的唐人。

“河谷?不对,您又上山了!”

李白看了眼地上那些野物,全是些他不曾见过野兽,立刻看出了些端倪。

跟普通动物不同,这些李白从未见过的异兽,对人体有很强的滋补作用,特别是对一些习武之人来说,吃了之后能让武者功力精进事半功倍。

所以在唐朝很多猎人专门捕猎这类奇珍异兽,然后再卖个一些达官贵族以及习武之人。

但河谷那片林地中的野物早就被人猎杀得差不多了,想要猎杀到这么些东西只有去天山脚下才行。

可据李白所知,这个时代的天山可不是后世那个风景优美之地,这个时代的天山,除了那壮丽的雪山风景外,还有横行其中的无数凶兽甚至妖兽怪物,这些妖兽别说普通人,就是一些武者也都避之不及,哪怕是装备精良的唐兵,没有几百人以上的小队同行也不敢从天山脚下经过,更不要说踏入天山山脉深处了。

所以在大唐在碎叶城,这天山乃是官府三令五申的极恶之地,严禁百姓进入。

“少爷还真是聪慧过人,居然一眼就被你看出来了。”

阿牛弯着腰极是宠溺地揉了揉李白的小脑袋。

“不过你阿牛叔可没那个本事上山,就在山脚下碰了碰运气罢了,恰巧于是了几只不是很强的异兽。”

他一边说着,一边一把将李白从地上抱了起来,一脸云淡风轻地笑呵呵道。

“阿牛叔,下次没必要冒这个险了,我们不缺这口吃食,这世界上好吃好喝的东西有很多,但我们的命只有一条。”

李白坐在阿牛粗壮的胳膊上,十分认真地“说教”道。

他说这话并不是客套,而是真心的觉得的,阿牛没不要冒这个险。

“知道了,知道了。”

阿牛叔又是爽朗地一笑。

“你这说话的口气,还真跟爹一抹一眼。”

他接着道。

“少爷,你这话可就不对,阿牛叔可是听说你开始跟着老爷练剑了,这才特意去的天山,这些都是专程猎来给你补身体的。”

一旁刚拿了篮子过来分拣野味的奶妈忽然埋怨了一句。

李白闻言一愣,随即心中却满是感动。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真正关心他的人,除了爹妈外,阿牛叔绝对算一个。

以前他惹了事,李客要拿鞭子抽他,都是阿牛替他挡了下来,被书院里大孩子欺负了,阿牛能直接找到他们府上去。

“荣妈,少爷是在关心我,区区一些野味算不得什么的。”

阿牛又是憨厚地一笑,那一口笑成了月牙状的白牙,在黑炭般的皮肤映衬下格外显眼。

因为这肤色的原因,哪怕是在碎叶城这个异域商旅汇聚的城池,也同样时长遭受歧视。

哪怕是李家商队之中,除了一些特别亲近的伙伴,对他也还是心存芥蒂的,内心深处并未完全接纳他,只认为他是个外邦人。

而早已经过前世现代种族平等思想熏陶的李白,从一开始就对阿牛叔没什么偏见。

甚至因为自己也算半个“异邦人”的缘故,他对阿牛叔的境遇颇有惺惺相惜之感。

而阿牛叔这个从小漂泊异乡的昆仑奴,虽然早就习惯了周遭带有歧视的目光,学会了如何在这些目光中不受伤害。

但同样因为如此,他看似憨厚跟大大咧咧的外表下,其实藏着一颗极其细腻的心,对于周遭人的目光,异乎寻常的敏感。

所以当他第一次在李白眼中见到,那对自己不带任何杂质的目光时,心头触动久久无法平复。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眼前这个小孩子,是发自真心,没有任何目的地在认可自己、接纳自己。

“阿牛叔,我知道你这些是对我好,但我还是想说,比起吃几口这些奇珍异兽,你们能平平安安对我来说最重要。”

李白在思忖了一下之后,试着用小孩的口吻认真道。

他非常了解阿牛叔,正因为了解才会说出这番话。

阿牛叔这个人看似憨厚木讷,但帮李家做事情来非常认真,只要他觉得是对李家好、对自己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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