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脑中虽然感到阵阵的眩晕,迷迷糊糊的十分难受,但是看到毒贩在烧灼般的疼痛下误认为身后着火,本能的向水塘滚来时,哪里还顾得上脑袋的不适。
像这种在实战中爬摸滚打了半生的毒贩,手底下的功夫可不是跳桥卖艺的花架子,即使重伤之余,举手投足间一招也能也能瞬间要人性命。
人在危险之时,所爆发的能力绝对不可估量。头脑晕迷的李志看着越来越近的毒贩,双眼力睁之下,瞬间就把他变成了尸体。开玩笑,哥也是有豪宅娇妻的人了,你要是落进水坑把哥弄死,我特么死了也是冤死鬼。
极度疲劳下再次潜力爆发,带来的副作用便是昏迷。当毒贩停止滚动的瞬间,始作俑者——李志也脑袋一歪,趴在水坑边昏迷了过去。
好在这小子也不傻,毒贩滚来时他心情激荡之下,双手不知不觉的便抓住了水坑边的野草,昏迷之后四肢不受控制,依然保持着昏迷前的姿势,才没有落进水深仅可及腰的水坑里溺死。如果真是这样,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再在水坑里丧命,那可真的成了冤死鬼了。
等李志再次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堆篝火边。在睡袋里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立即感觉到身体上的不对。飞快的往睡袋里看了一眼,毫无征兆的发出一声惨叫。
方圆的枪口和邓龙的沙漠之鹰迅速的对准了李志,当看到他那张皱成菊花的脸之后,也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说你小子鬼叫什么?老子伺候你还他娘的扮鬼吓老子?信不信老子的沙漠之鹰走火,把你的脑袋轰成烂西瓜?”邓龙忍住上去踹他两脚的心思,用巨大的沙漠之鹰枪口点着李志的脑袋说道。
“卧槽,你们两个流氓,离我远点。我的衣服哪?赶紧给老子拿来。”纵使李志脸皮厚壮,在昏迷中被两个大男人扒的精光,也不禁让他老脸发红。
“尼玛就为这个?”方圆不可思议的瞪了李志一眼,用狙击枪把篝火边的衣服挑给李志。“滚你妈蛋,你浑身上下臭的要死,难为老子还一条一条往下给你抓蚂蝗。”
蚂蝗这种东西生命力特强,从南到北没有它们身影的地方很少。只要土壤湿润气候不是特别干燥,有水的地方就有蚂蝗。像云南这种高季风、热带雨林气候交替的地方,别的不多,就是不缺少蚂蝗。
被蚂蝗叮咬过的人都知道,蚂蝗的吸盘很大,附着在皮肤上之后,会通过本身生产的麻醉剂做局部麻醉后大量吸血。而且这种生物还像吸血鬼一样,会产生一种抗凝剂,使伤口处不易发生血小板凝聚,从而导致伤口大量出血。
这东西不但吸血,而且还是赖皮。火柴棍大小的蚂蝗吸血后,会膨胀成拇指粗细15公分长短的大家伙。而且你还不容易把吸附后的蚂蝗撤掉,如果强行撕拉,它的身体会从吸盘处断掉,从而导致持续流血,伤口处腐烂等弊端。
在邓龙和方圆干掉最后一个毒贩之后,两人把李志从水坑里拖出来的时候,这小子依然处在昏迷中。等两人把毒贩的登山包内毒品处理完毕,枪支扔进水坑之后,才抬起李志迅速转移。
等三人转移到安全之处,为了让李志的衣服快速干燥,只好生起篝火为他烘烤衣服。但是当他们脱下李志衣服之后,两人便傻眼了,这小子身上密密麻麻的挂满了拇指粗细的蚂蝗,就像刚刚出锅热气腾腾的血肠。
受热后的蚂蝗自动脱落,掉进火堆里之后便“啪”的一声爆裂。为了不让李志失血过多造成丛林疾病,两人只好动手把他扒的精光,动手处理他身上的蚂蝗。
蚂蝗这种东西,吸附吸血是一种本能,同样的,它们对环境的变化也十分敏感。当遇到温度过高或者刺激性液体的时候,便会自动收回吸盘,自动脱落。
不过李志身上的蚂蝗太多,两人一边转动他的身体烘烤,一边抓起干燥的泥土涂抹到蚂蟥身上。因为干燥的泥土会吸收蚂蝗身体表面的水分,所以它也会马上收回吸盘自动落地。
反正,蚂蝗这种东西吸附到人体之后,除了不能强行撕拉之外,有经验的人有n种办法让它自行离开人体。这些小东西弄是弄掉了,留下的伤口也不大,但是当身体上布满密密麻麻的伤口之后,小伤口的持续快速失血会对人体造成极为严重的伤害。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蚂蝗贪婪嗜血的性,也让人类充分利用了它的本能。在西医未传入中国之前,活的蚂蝗便成为简单易用的手术工具。
有经验的中医遇到久未破溃的肿疖,造成病人高烧不退危及生命的病人,便会选用健康强壮的活蚂蝗装进细小的竹筒附在病人的红肿处,等蚂蝗吸足血液自动脱落之后,再换未吸血的蚂蝗至于患处。
等数十条蚂蝗在同一处位置反复吸血之后,不但疮痈之毒尽去,奇迹般的挽留患者性命,而且创口极小,不易留下疤痕。
当然,这是蚂蝗的活体利用,死掉的蚂蝗也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经以干燥全体入药,含水蛭素和蛋白质,具有活血、散瘀、通经的功效。
在临床上多用于闭经、血瘀腹痛、跌打损伤、瘀血作痛等病症。因为它体内含有大量的凝血酶,所以被世界医学界公认为是抗凝类的首选药。常用于血栓、心肌梗塞等疾病的治疗。
当然,近年来也有西医融合中医的做法,用活水蛭吸取术后瘀血、使血管畅通,减少术后创口积液,也收到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