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灵用了三个小时,就借来了费季城五千小偷兵。呃……不对,准确地说,是五千小偷情报员。接下来,就该发布动员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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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是个职业小偷。他隐约记得自己小时候在河边玩耍时被一队路过的土匪掠走,沦为奴隶,之前的家以及父母的容貌全都无法记起,他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家乡在哪里,寻根溯源的事儿也无从做起。
他只记得,在八岁那年,他从残忍冷酷的奴隶主那里逃了出来,带着一身伤疤躲进这个晦暗的地下城,逐渐成长为一个出色的盗贼。
今天一早,他在阴潮又充斥着发霉味儿的小屋里醒来,随便抄起烈酒喝上两口提神后,他摇摇晃晃出屋,遁着晦暗的地下通道抵达河岸两侧的出口,再从这出口走到地上。
出门工作,他会穿上工作服——那种能够混迹于小市民中的普通但还算干净的衣服。
“嘿,莫里斯。”一个最近被他哄得七荤八素的小姑娘热情地上来和他打招呼。
莫里斯长得很帅,声称自己是良民一枚后,很容易就能钓到很多花痴少女聚在他身边。别误会,莫里斯不是专骗女人钱的小白脸,而是大大方方供养这些女人的“大男人”。他偷窃所得的财物除了喝酒嫖妓,就是养这些小姑娘用了。
但,莫里斯奇怪的地方也就在这里了。他会殷勤地和那些喜欢他、追求他的女性约会,送她们昂贵的首饰项链(当然,都是偷来的),接受她们含蓄婉约的示爱,等到对方终于忍不出提出婚嫁之事后,他就会默然离开,用一切方法避开和对方再次碰面的可能,从此自行从对方的生活中消失。
迄今为止,他已经甩了十八个姑娘,而且对她们每个人都是一指未碰。有需求的时候,他只会招妓,却从来不会在这些姑娘身上做歪心思。
莫里斯的同行朋友都很不理解他大脑的构造。花那么多钱和精力养女人,难道就是为了最后干干净净甩掉对方玩儿?那些白痴的女人,明明都倒贴到只要莫里斯一个字出口,就能乖乖任莫里斯摆布的地步,可莫里斯却偏偏不下手,你说这人是不是有毛病?
可莫里斯对同伴们的打趣和嘲讽从来不做辩解,只以一副你们懂个屁的清高形象应付回去。
今天和莫里斯打招呼的小姑娘只有十六岁,每次见到莫里斯脸蛋都红扑扑的,十分可爱。她臂弯处挎着一个篮子,应该是去给城外矿上工作的父亲送饭去。
“莫里斯,今天早晨做饭时,我偷偷加了一个鸡蛋。”小姑娘很小心地从篮子里翻出一个煮鸡蛋,递给莫里斯。
莫里斯开心地把鸡蛋剥皮,然后送进嘴里,才咬两口,就听小姑娘很羞涩地问道:“莫里斯,我们的事情要不要和我妈妈说说?我也到了婚嫁的年龄了,如果她能同意……我是说,那个,你可以去见见我妈妈吗?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说这种事,总觉得……”
莫里斯手里捏着半个鸡蛋,另一半已经被他咽到肚子里去了。他看着小姑娘小心翼翼提起这事儿,看着她说到后来词穷语尽。直到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说时,莫里斯在她的前额轻轻一吻,柔声说道:“现在别想那么多,这件事,我会教你怎么处理的。你的父亲还等你送饭呢,快去吧。”
ps:
最近快烦死了,作者专区老登不上去,各种卡死、反应慢以及种种不明所以的状况,靠。
明明其他都挺好,就作者专区老抽风,勒个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