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意外的试探,终于让萧云天把杨子向给抓住了。|||
经过搜查,果然在杨子向的腰上后面别着一把仿五四式手枪。
这让萧云天不禁惊出一身冷汗。
如果不是多长了个心眼,没有先去二楼探探情况,而是直接去的三楼,很有可能就会打草惊蛇,把杨子向给吓跑了。
如果在二楼巧遇杨子向的时候,没有能够沉住气,当即抓捕杨子向,可能发生的交火尚未可知。
当他和楚剑雄两人将后背露出来,背对杨子向的枪口时,萧云天真是感到了一丝紧张。
看来,吴元金这个家伙果真没有完全说实话,说了一半,藏了一半。故意把杨子向说成是在三楼住着,看样是有目的的,想让杨子向听到动静后逃跑。
抓捕的目的已经达到,萧云天带人迅速的将两人押解回了海东市公安局。
如果杨子向顺利的交待,这样一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就已经告破了。
然而,在审讯中,却出现了意外情况。
杨子向压根就不认罪,不仅不认罪,他的供述情况反而让整个事情看上去,并不是那么简单,案情重新变回到了扑朔迷离的情况之中。
一点不供的犯罪嫌疑人,萧云天不是没见过人,但杨子向供述的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碰到,不由得不重视起来。
那么,杨子向到底是怎么供述的呢?
他说作案的另有其人。
另有其人!
这可是非同小可,如果杨子向说的是实情,那就意味着抓错了人,案子办错了!
杨子向说,其实这一切都是一个叫贾小军的人干的。贾小军是乌州市人,来海东市玩的时候和杨子向认识了,就成了好朋友。
这一天,杨子向和贾小军在一起闲玩的时候,贾小军要借摩托车骑一下,杨子向就借给了他。
贾小军骑出去一会的时候,李多晨也骑摩托车出现了,两人都开得快,差点碰了。于是两人就对骂起来,把贾小军骂烦了,就拿起杨子向在车里放的长刀,要砍李多晨。
李多晨一看情势不妙,就开车逃跑。贾小军一直在后面追,追得很紧,一直把李多晨追到农贸市场那里。
因为被追得太紧,李多晨慌不择路,摔倒在农贸市场路口。被贾小军撵上,一阵乱砍,砍死了。
砍完之后,贾小军就骑车跑了,到了两人经常在一起玩的地方会合后,贾小军说,另外一个骑摩托车的找他的事,被他砍得不轻,他要赶快逃出海东市避避风头。
接过车和刀以后,贾小军就走了。从那以后,杨子向就再也没有看到过贾小军到哪里去了。
至于被抓到时,身上携带的那把仿五四式手枪,杨子向说不是他的,也是贾小军放在他那里的。
由于现场没有人认出来犯罪嫌疑人是谁,现场也没有监控清晰地拍下整个作案过程,只有被害人家属的怀疑,以及杨子向具备作案动机等予以佐证,现在杨子向这么一说,倒反而能够圆得过去,让人还找不出不对的地方。
萧云天看着被固定在讯问椅上的犯罪嫌疑人杨子向,不禁感到有些头疼,费这么大的劲抓回来的这个人,难道抓错了?
从感情上而言,萧云天觉得没有抓错,从主观认识上、主观判断上,他的直觉也告诉他应该是杨子向作的案啊。
但理智告诉他,办案不能光靠感情、只凭直觉,还要看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浮云,一切都可以免谈。即使心中一百个认为就是他作的案,也没法将诉讼程序进行下去。
在这个法治社会里,如果只靠执法者的直觉来办案,那是十分危险的。或许这个执法者嫉恶如仇,直觉往往是对的,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这直觉错了呢?
讯问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四次,看看杨子向的这几次供述之间有没有矛盾的地方,看看他能撑到什么时候不说实话。
如果是现编的假话,那么在多次讯问的过程中,他最初编的可能和最后编的差别很大,换句话说,在问过多次以后,他连自己最初编的是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但如果多次讯问后,供述都基本上一致,那却有两种可能了。一种可能就是,本来说的就是实话,印象深刻,所以每一次供述都差不多。另一种可能则是,这些假话是早已经预谋编好的了,所以在接受多次讯问的时候,每次都能够原封不动地比着照说。
把杨子向先宣布拘留之后,扔进了看守所里。萧云天马不停蹄,连续几天都过来提讯杨子向。
结果,杨子向每次说的都基本一致,这就让警察们面临一个两难选择了。选择相信杨子向,还是继续怀疑杨子向?
在问及这个杨子向口中叫做贾小军的人时,杨子向却提供不出任何有用的东西。只是说两个人在街上闲玩的时候认识的,只知道贾小军的名字,来自乌州市,其它任何的信息一概不知。
既然对贾小军其它信息都不知道,那怎么还成了好朋友?杨子向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大家都属于街头的徐混,趣味相投,自然成了好朋友。至于其他的信息,贾小军没有说过,他也没有问过。
别说只知道名字了,街上混的各门各派中,不知道名字,只知道个绰号小名之类的,还经常玩在一起的多了。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杨子向说的这一点的确是实情。街头混混们,大多是酒肉朋友,我介绍你认识,你介绍他认识,往往说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