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席上,林言和陶子成,她们紧盯着边宁。他只是目视前方,没有张望。
正式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宣读完毕。原告,即黑岛科技安全部负责人主管陈述被告犯罪事实。
“……蓄意挑唆在校学生发动扰乱社会治安行为……驾车冲击路卡,事实上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恶意绑架伊尔科技员工,非法囚禁……”他一条条细数边宁的罪恶,每一条都是真实的,每一条都有证据。
“被告是否承认以上犯罪事实?”
边宁略微靠近话筒,“我承认,我对这些都供认不讳。”
“是否需要补充犯罪事实?”
“不需要。”
核实证据。都是切实可靠的,这些都是边宁的犯罪事实。
法庭辩论,被告律师不断为边宁开脱,但边宁并不配合,他只是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而已。律师满头大汗。
这场审判的结果似乎很明确了。
“请被告作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