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孟氏,拖丁平平买了药后,抓紧时间给丁欣月用上。

也不过三五天,丁欣月腿上的伤明显好转,原先烂的水泡,现在都干了,外面结了痂。

再加几副汤药熬着喝下去,那伤口便显不出疼,人也舒服不少。

又过几日,眼看着疤痂开始往下脱,她就把丁荣打折买回的去疤痕的药用上,竟然清凉舒服,烫轻的地方连红印都消了。

看着丁欣月的腿大有好转,孟氏总算舒了一口气。

也开始忆起沈家欺负他们的事。

不说那天在太阳下种地挨晒,只后来丁荣又去,回来牙齿掉了一颗,在床上躺了两天才勉强能下地,就是堵在孟氏心口的一块石头,死也咽不下去。

丁家在大丰村算是大户,这么多年了,也没人敢欺负到他们头上。

而孟氏,又是他们家里的厉害人物,现在也就丁老太勉强压得住她,旁人对她说句重话,都得想想合不合适,什么时候遇到过这等事?

这口气,她怎么生吞下去?还有她那六两银子,又怎么能白扔出去?

随着丁欣月的腿渐次渐好,孟氏心里报仇的念头也越来越浓。

可沈家也不是好惹的,他们已经吃过两次亏了,这第三次必须计划得当,多带人手,一击而中,让他们也看看丁家的厉害。

孟氏最先游说的就是冯氏。

因为冯氏家有两个儿子,还有一个在外村有些势力的女婿。

要是把她说动,最少可以拉来四五个人,就算那沈二厉害,可寡不敌众,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然而孟氏刚委婉地提了一句,那老娘们立马就往后退。

还找了一个她没法反驳的理由:“地里的玉米都快熟了,今年没有傻妮,家里得提前准备着才好。车子要修,放玉米的架子要摆,就是地里也得时常去看着,免得被人偷了,真没空忙别的事呀!”

孟氏气的直捏眉心,转身去找纪氏了。

纪氏是个憨憨,十分好拿捏。

孟氏搅动三寸不烂之舌,把沈家家境有多好,傻妮有多么忘恩负义,嫁出去后就不顾娘家的事一说,纪氏立刻就暴躁如雷。

“小贱人,上次问她家里是不是很好过,她还不承认,原来是不想往娘家拿。亏得我把她养这么大,这才嫁出去几天,就忘了自己是从哪儿来的。”

孟氏赶紧点头:“是呀,丁家再不好,也是把她养大的地方,她倒好,这一出去,连回来看一眼都不了。”

纪氏已经气到七窍生烟,没等孟氏开口自己先说:“她不回来,我去找她,倒要看看她现在长了多少本事?”

孟氏心里乐开了花,嘴上却安抚她,要稍安勿躁。

说那沈家兄弟很护着傻妮,要是他们这样去,没准什么也没讨到,还会被他们欺负了,所以要安排安排才行。

纪氏一想到能从沈家拿到东西,又兴奋又着急。

想想傻妮成婚这一次,订礼彩礼,加上三朝归宁,送的东西够她好些年计划的了。

要是再拿些回来,就能管住以后丁宝读书,娶媳妇儿,甚至生娃,这才是养大女儿该有的回报。

纪氏摩拳霍霍,就等着孟氏安排好,她就带着他们一起去沈家,讨伐傻妮。

可孟氏却没她那么轻松。

纪氏虽凶悍,到底是一个人,就算把她娘家的人也带上,也不过小猫三两只。

傻妮以前买她的帐,现在的沈家却不会买,所以光是吓唬没用,他们必须人多。

说不动冯氏,孟氏只得把主意打到自己娘家去。

她娘家哥哥弟弟倒是不少,可他们跟孟氏有一个共同点,不做无用功,不出无用力。

动用他们,那得拿着银子上才行,跟使唤丁家的人完全不一样。

孟氏在心里计算着,要是能把给沈二的六两银拿回来,分他们三两也不算什么。

再说了,他们不是带着纪氏一起去的吗?到时候没准能多拿回来一些,应该还是有赚的。

这么想着,孟氏便备下礼物,还换了一两银子的零钱,分开几处包了,亲自回了一趟娘家。

娘家人听说沈家只有五个人,一女一病两小,就一个大夫是能动的,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那沈二就算长的三头六臂,还能上天去不成,瞧把你吓的。”

孟氏不想娘家人受到伤害,还是提醒他们:“他手上好似有些功夫,可不简单呐。”

她哥哥弟弟表示不服:“功夫,什么功夫,他一个大夫,最多是上山采药多了,手脚上多几分力而已,还能怎样?”

“对呀,这点力咱们也有,你就放心吧,咱们这么多人一去,吓也把他吓死了。”

孟氏被他们一说,再回想起沈鸿来,好像真没什么张牙舞爪的大功夫,可能就是力气稍微大那么一点,先前才会占了他们一些便宜。

这次他们人多力量大,沈二就等着哭爹喊娘去吧。

在孟氏积极的组织中,他们选了一个天气不那么热的早晨,浩浩荡荡往小灵山出发了。

因为人多,牛车是坐不下的,所以大家都是步行。

先出发的时候,看上去还十分威武,一个个昂首挺胸,目露凶光,步子都迈的六亲不认似的。

可路没走一半,就有一半人开始喘粗气了。

微胖的孟大舅子,看着前面遥遥小路,转头问孟氏:“你不是说很近吗?怎么走了这么久,还看不到沈家在哪?”

孟氏赶紧说:“快到了快到了,这不就走了一多半


状态提示:第67章 聚众--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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