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岁月知长夏>第 12 章

孩子们的友谊其实是很好建立的。

帮助这四个孩子建立牢固友谊的,是一台游戏机。

王高才的老爸从外地来看他,送了一台最新款的索尼游戏机。

游戏机前脚进门,后脚就被王高才他妈刘姐拎着从窗户上扔了出去。

“整天不写作业,就知道打游戏!你再嚷嚷我连着你一道扔出去!”

王高才不敢和太后理论。

他溜出家门,从楼下草丛里把游戏机扒拉出来,打算把它先寄放在孙明珠家里。

“要不打开试试,看有没有摔坏?”林知夏随口提议。

游戏机一打开,就好像开启了什么神秘的魔咒,四个小少年齐齐地在电视机前坐了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屏幕。

林知夏还好些。他虽然喜欢玩,但是不沉迷。打工和写完功课之余会去玩两盘,不玩也不想得慌。

孙明珠则因为技术太烂,队友总被她拖累惨死,大伙儿都不乐意和她组队玩。

盛朗和王高才两个人,却是在游戏里找到了灵魂伴侣。

一个勇猛剽悍,一个敏捷机智,居然配合无间,灵活多变,是十分难得的好搭档。

打起游戏来,盛朗倒不像平日那么独,居然能听王高才的指挥突进或者后退。而王高才也不像生活里那么怂,不仅上蹿下跳大呼小叫,急了甚至能朝盛朗大骂。

骂完了,才觉得不对劲,出了一身冷汗。

“干吗?”盛朗用他冰凉的绿眼珠瞥了王高才一眼,“这局还没完呢,不玩了?”

“玩!玩!”王高才回过神,急忙抓住手柄,有种虎口脱险、劫后余生的虚脱。

林知夏和孙明珠在旁边看得面面相觑。

林知夏后来问盛朗为什么不发火。

盛朗说:“王高才打游戏有他的一手,他骂得对,我就服气。游戏里的规矩是不同的。谁玩得好谁就是老大。”

“你居然会认王高才做老大!”林知夏大笑,“哎呀,我要去告诉王高才……”

盛朗一个狼扑,从身后把林知夏压在沙发床上,用力捂住他的嘴。

“我说的是游戏里!游戏里!你敢去嚷嚷,我就……我就……”

是把林知夏打一顿呢,还是和他绝交呢,盛朗半天说不出来。

林知夏笑得快岔气,使劲挣扎。盛朗个头比他高大,他一时挣不脱,就干脆去挠盛朗的胳肢窝。

盛朗冷不防中招,气愤大叫:“你这是出阴招!太缺德了!”

说着,如法炮制回去,手专往林知夏皮肉嫩的地方去,狠狠地挠了一回。

林知夏还真是皮娇肉嫩,很不耐挠,稍微一被碰就浑身缩起来,哎哟直叫。

盛朗觉得好玩极了,上下齐手,就想看看林知夏哪里挠不得。

“不闹了!不和你闹了!”林知夏笑得喘不过气,像条虫似的拱来弹去的,居然没哪儿不敏感。

“就这样你还敢挑衅老子!”盛朗乘胜追击,又抓着林知夏的脚踝,去挠他的脚板心。

“卧槽!”林知夏大笑,一脚蹬在盛朗的脸上,差点把他鼻子给踹歪。

两个男孩扭成一团,从沙发床咚地跌到地板上,还把桌子撞得呲一声滑去一边。

“好啦。”林安文在卧室里敲了敲门,“这都几点了?楼下邻居要上来敲门了。赶紧洗了睡了吧。”

盛朗这才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两人都闹得一身热汗,满脸通红。

男孩子家也不讲究,一起tuō_guāng了钻进浴室里。

花洒里流出来的自来水经过一整日的暴晒,十分温暖,冲头浇到脚,冲走了泡沫和汗水。

林知夏搓着澡,又发现了一个平日没注意的事。

“哟,盛朗,你这本钱……有点足呀!”

盛朗正搓着膀子,闻声很自豪地挺了挺胸膛,大大方方地让林知夏观摩。

“这得感谢我那个不知道死哪里去了的亲爸。”盛朗这个时候倒是不大忌讳这个话题,“老外那都很大,那老头虽然没养过我,但是遗传给了我一些好东西。我告诉你,游泳队里,高年级的师兄们没一个能比得过我的!”

林知夏啧啧。

他这方面就没什么可炫耀的,所以由衷地羡慕盛朗。

盛朗嘚瑟完了,也客气地回了个礼:“我看你的也还行。我们都还小,将来还能长的。不用这么早就‘弃绥’。”

“……”林知夏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气馁,那个字念馁(nei)。你个文盲!”

虽然文盲但是拥有傲人大鸟的盛朗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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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打一起打游戏后,盛朗对着王高才和孙明珠,戒备的姿态一日比一日减弱,话也比过去多了。有时候他的态度甚至算得上和气,可把这两个人感动得鼻头发酸。

有一次盛朗路过,碰到有小混混冲穿着新裙子的孙明珠吹口哨,还顺势一脚把人给踹进了金河里。

孙明珠特别感激。她觉得盛朗虽然脾气不好,但是人品很正,讲义气。

可惜这样的日子没过几天,游泳队开始训练,盛朗得归队了。

归队那天,林知夏送完了奶,陪着盛朗坐上了开往新城区的公交车。

他们坐了很长一段路,中途还换了两趟公交车,才终于抵达市体校。

新城区的一切都是崭新而且整齐的。

街道那么宽敞干净,高楼挺拔巍峨,绿植修建得工整精致,炽烈的阳光在玻璃墙之间跳跃。

连路上走的人都要比旧城区更加体面。

尤其当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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