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正忙着他一天里最大的一单生意:帮网吧里的人买晚饭。
车前筐和后座两边,一共三个筐子,足足装了二十来份盒饭,每一份都能赚到五毛钱。
林知夏蹬着沉重的单车,熟练地避开路上的坑,在夕阳下愉快地飞驰着。
路过盛朗家所在的那条小街口的时候,林知夏下意识地朝里面瞟了一眼。
盛朗家楼下停着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一个人正被背上车。
盛朗这小子实在太好辨认了,瘦长得不像样的手脚,一头乱毛,雪白的脸。只是一贯生龙活虎的他,此刻好像昏迷着。
病了?
那人把盛朗放在后座,直起身来,露出一张带着眼镜的斯文脸。
林知夏脑中咣一声锣响。
眼镜男紧张地左右望了两眼,没留意到躲在广告牌后的林知夏。他同盛广全打了个招呼,钻进驾驶座,把车开走了。
林知夏看了看筐子里的盒饭,又看了看飞速远去的车屁股,再看了看盒饭。
“我日!盛朗你特么就是个祸水!”
林知夏将脚踏板重重一蹬,追着汽车尾气而去。
老马虽然不住永安,却对这片社区极其熟悉。小轿车左转右拐,很快就抄近路开上了永安的一条主干道。
这畜生归心似箭,冒着刮蹭的风险把车开得飞快。
给盛朗下药是他的主意,不然他没把握制服这个野狼崽子一样的少年。他不是第一回干这种事,可拿不准药效会发挥多久。
只有尽快回到自己家,将孩子锁在那间屋子里。外界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他也再逃不掉……
林知夏满头大汗,眼睁睁看着那辆小轿车使出了永安社区,汇入主干道的车流中。
趁着对方等红灯的空档,林知夏掏出了手机。
林知夏有一部林安文淘汰下来的旧手机,最老式的直板按键机,装一张2g卡,只能发短信和打电话。
孙明珠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和王高才在网吧里打游戏。
王高才的功课念得歪东倒西,可打游戏却无师自通,技艺精湛,在副本里称王称霸。
孙明珠眼不快手也慢,每次和他打游戏都被他骂得狗血淋头。
正郁闷着,孙明珠就听林知夏在电话里急喘着道:“盛朗出事了!那死眼镜男把他弄晕带上了车。我正在追车,已经出了永安区了。你们赶紧去派出所找张警官……”
孙明珠噌地起身,将鼠标一丢,把王高才从座位上拎了起来,拔腿就往外跑。
王高才能吃却不长,个头体型都比孙明珠小一号,被她拖得快要飞起。
“我靠,你发什么神经病?”
“盛朗被那个变态抓走了!”孙明珠大叫,“小夏在追,让我们去报警!要是能把坏人抓住,我们可以靠这个评个三好学生……”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王高才甩开了孙明珠的手,一阵烟冲到她前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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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终于从浪涛滚滚的车流里钻了出来,驶入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区。
这个小区前身好像也是哪家单位的宿舍区,如今早就对外敞开,同永安一样,住着各式各样的城市务工人员。
所以小区的门禁也形同虚设,林知夏大摇大摆地蹬着单车走了进去,门卫看都不看他一眼。
老马的车就停在小区西角的一栋楼下,可人却已经不在车上了。
六七栋楼,每栋两个单元,上百间房子,根本不知道这死变态把盛朗弄到哪里去了。
林知夏眯着眼睛环视四周的高楼,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角,舔到了汗水的咸。
他把单车停好,然后从后腰里掏出了一支弹弓!
是的,就是孙明珠先前还瞧不起,觉得是小孩子才玩的弹弓。
粗木叉已被盘得油亮,叉上分别拴着三根一组的牛皮筋,中间扎着一块熟牛皮。一看就是一支久经沙场、威力凶猛的攻击型武器!
要以为林知夏整天在永安走街串巷而毫无防备,那就太低估这小孩儿了。
自打林安文瞎了后,林知夏就跟着他小舅练就了一手打弹弓的本事,随身携带这支秘密武器。有一次他送奶的时候被一头疯狗追了半条街,就是用这宝贝把那畜生给打得落荒而逃的。
林知夏从花坛里捡了一颗鹅卵石,将弹弓拉满,对准了远处那辆小轿车,细瘦的胳膊稳稳地,一点儿都不颤。
随着嗖地一声,鹅卵石飞射出去,啪地一声将车后窗打成了一张蜘蛛网。
车载报警声扯着嗓子,叫响了整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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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的家其实就在旁边楼上二楼。
这里偏僻,幽静,邻居谁都不认识谁,自然也没人来关心他那点见不得光的小秘密。
老马把盛朗背进了卧室,也不把人往床上放,而是先将他衣服全脱了,捆在了一张椅子里。
少年修长的手脚软绵绵地垂着,薄而匀称的肌肉覆盖在秀致的骨骼上,肌肤白净光滑,那么漂亮,就像一头正在茁壮成长的小豹子。
老马兴奋地搓着手,像酒鬼面对着一坛好酒,跃跃欲试准备尝上一口。
就在他将手向盛朗伸去时,发现少年的眼睛是睁开的。
盛朗其实一直都没有彻底晕过去。
他被盛广全扛下楼,交给老马的时候,就恢复了一点意识。可是他浑身使不出力气,只有靠着强劲的意志力撑着,不让自己再度昏睡过去。
这份坚毅让少年的眼睛亮得如同在燃烧,里面有滚滚杀意在跳跃。
老马吓得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