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秦毅泡完澡,上完药,出门就看见拎着便当的郑宇站在门口。
郑宇看到秦毅先是一愣,旋即展露微笑:“要、要一起吃饭吗?”
秦毅点了点头,花了五分钟从餐厅领来快餐,像农民工一样和郑宇一起蹲在草地里吃饭。
“你在生队长的气吗?”郑宇说,“我……我有个故事要讲给你听。”
听郑宇要讲故事,秦毅神情微动,有些犹豫。
说实话,他并不讨厌听故事,甚至说得上喜欢,但如果是一个结巴给他讲故事,将会严重影响倾听体验,可是直接拒绝他,会不会太伤人心了?
“是、是关于队长的。”郑宇接着道。
他开始讲故事,依旧是结巴,见对方开始讲故事,秦毅也不好再打断,只得硬着头皮倾听。
他本以为自己会听得厌烦,但渐渐的他却沉浸了进去。
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多复杂的故事,即使是结巴讲述,也不到十分钟讲完了,故事简单没有转折,却让人浑身冰凉。
故事从三十六年前开始,一个女孩在幽州的贫民窟里出生,住在那里的人多半养不起孩子,大部分小孩生下来都是意外,父母只将小孩视作累赘,心善的不愿抛弃,于是过得更苦,狠心的也能忍一时短痛。
但还有一些父母,会将小孩拿去卖钱,这个小女孩就是此类。
她不知道父母是谁,从小开始就是恶棍用来赚钱的工具,比起那些长相寒碜的孩子,她无需被打断四肢就能做乞丐,她被当做乞讨工具一直讨钱到七八岁,之后成了管理小乞丐的小头目。
那时她以为自己熬出头了,四肢健全,不用再做乞丐,只需要管着那群小孩就行,即使是恶人,她也愿意做。
毕竟她也是这么过来的,深知这地方就是人压人的地狱。
但在十六岁时,她知道自己太天真了,那几个恶棍被迫她从事皮肉生意,从此她每天只需要躺在床上即可。
和她一起长大的一个男孩,在九岁时被人打瘸了右腿,冒死逃到外面,最后做了卖豆腐的小买卖。
男孩十八岁时,女孩也十八岁,他回来找她,还娶了她,两人成了有实无名的夫妻,隔年还生了一个孩子。
又过了两年,女孩二十一岁的时候,一个吸血鬼闯入了家里,杀死了男人还有小孩。
教廷去晚了一步,但并非没有生还者,那个女人不知用什么方法杀死了强大的吸血鬼,教廷的猎人到达时,孩子和男人都被洗干净放在床上,安详得像是睡着一般,而她在擦地板,整个屋子被打扫得一尘不染。
“那之后,那个女人加入了教廷。她是谁就不用我说了吧?”
秦毅听完沉默了半晌:“这种故事讲给我听,真的好吗?”
“队长并不避、避讳,而且故事还有后半段,她成了教廷数一数二的炼金专家,杀了无数吸血鬼。这个故事并非用来博取同情,队长是……是希望别人听了这个故事后,能明白复仇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秦毅脸色一沉,好不容易酝酿起来的沉重情绪忽然就变得有些奇怪,这种故事新人听了会被带偏的吧?
“我给你讲这个,是……是想让你知道队长不是正常人,所以别……别怪她。”
郑宇大口大口扒饭,几下子就把饭全部吃光,秦毅深呼吸一口气,忽的从草地上站起来:“我要去看书了!还要继续努力才行!”
“哦,慢走。”郑宇点了点头。
……
秦毅第二次来到教堂三楼的宫殿,守卫并未拦他,只因艾德蒙斯和守卫交代过他可以随意出入。
进入宫殿,他看到薇莉西雅和上次一样端坐在椅子上,空洞的眼神看到秦毅到来,有了一丝光彩,嘴角上扬,露出一个不带感情的假笑,一如上回。
薇莉西雅的微笑很容易让秦毅联想到那些在店铺里工作的服务员,职业性假笑。
秦毅也冲对方笑了笑,转身走进旁边的书房中,踩着梯子拿下薇莉西雅的日记。
这一次,他手中拿着的不是工作日记,而是薇莉西雅记录自己想法的日记,她把自己每次重生的想法记录,封存在这本日记中,从中可以看到薇莉西雅的情绪变化。
【没想到末日距离我们竟如此之近,既然圣人将救世重任委托在我身上,那我必然竭力完成!相信倾尽教廷上下所有人的力量,加上权杖议会和圣堂,一定能够阻止这场灾难!】
……
【事态比我想的严重得多,情况比我一开始预想的更复杂且隐秘,目前可以确定末日的原因和吸血鬼有关,但还不知道具体是因为什么,上次重生已经获得了足够的情报,这次再努力一下,绝对能够解决!】
……
【每次重生都要把前面的内容重新默写一遍真是太麻烦了,现在我很犹豫下次该不该继续默写,虽然我觉得没什么必要,但圣人都留下纸质记录给我们,我们也应当留下一些痕迹给后来者,就算没什么用,将来当做历史遗物也不错。】
看到这里,秦毅停了一下,他觉得薇莉西雅这个操作很骚,在之前他就很好奇,为什么薇莉西雅能记录不同重生路线的日记,现在他才知道薇莉西雅是把日记背了下来,等到重生后,再重新原模原样重新默写下来。
翻页、翻页、翻页,再翻页。
【最近我睡眠时间很少,我并不觉得困,也不想休息,感情好像在变得更加稀薄,前几日听到有年轻的猎人被流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