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我的绝美前妻(叶凡董玥君)>第一千五百九十四章 潘雨烟求助

一般做到这一步的,绝对是达到神君境了!神君境,是被这个世界的规则所排斥、挤压的存在,严重的还会神形俱灭!为什么血妖圣女做到了这一步,却还能在地球世界行动自如?

“你……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华功林倒吸冷气,眼中满是不可置信。

“华功林,你太弱了,你除了命好再没有其他优点。”

血妖圣女收敛那些变种血毒,沉声说道。

“从今天开始,没有我的命令,不许你们踏出圣魔秘境一步!否则,我不介意让血魔宗的命运,就此终结!”

说完,血妖圣女转身离开,只剩下怒气填膺的华功林和瑟瑟发抖的二长老杵在原地。

等到高跟鞋的“哒哒”声彻底消失,二长老才吁吁的缓了一口气。

“大长老,圣女……身上好大的煞气!几日不见,她怎么变成这样了?”

“我哪里知道!”

大长老咬牙切齿。

如果说之前他只是比血妖圣女略差一筹的话,那么今天一对比,他跟血妖圣女的差距,就犹如天堑!其他不说,光凭着一身变种血毒,他就远远不是血妖圣女的对手!“该死的,该死的,怎么会变成这样?”

大长老握紧拳头,心中分外不甘。

“大长老,我们要怎么办?”

二长老又问。

对他们这些血魔宗的长老来说,血妖圣女是个外人,让她掌权,不就是等于把他们历代祖师数百年的心血传承,拱手相让么?

这样还不如当初跟华古秘境和夏国武道联盟,拼个你死我活,那样还更有尊严!“不,我们还有办法,还有办法!”

华功林眼睛眯起,一股决然之色从眼缝中流露出来。

却说叶凡在家休养了三天,总算把脚踝的伤势处理好了。

要是换成普通人,至少也得几个月的时间。

伤筋动骨一百天,不是说着玩儿的。

这一天,叶凡忽然接到潘雨烟的电话,让他去世贸中心一趟,说是有重要的事情。

叶凡闲着也是闲着,便驾车前往约定地点。

他站在世贸中心门口,一道丽影朝他扑来,热情的挽着他的胳膊。

“叶凡,你来啦?”

潘雨烟的声音很柔,就跟故意撒娇似的,让叶凡有点不习惯。

平日里,这个女人可是很彪悍的啊!“喂,这是啥情况?”叶凡压着身子,小声凑到潘雨烟耳边问道。

潘雨烟只感觉耳朵上传来一股热气,搅得痒痒的,一层淡粉色很快染红耳根。

她压下心头的尴尬,低声回道,“前段时间我在帝都执行任务,假装职员进入一家非法的跨国贸易公司调查。

后来任务出了点问题,我便辞职离开了那家贸易公司。

可是,那家公司的一个高管一直缠着我不放。

我好不容易结束任务回滨海,他居然也跟过来了,而且还申请了调令,从帝都公司调到了滨海分公司!”

叶凡哦了一句,“那你直接让王东根他们配合你啊!手下那么多人,不用白不用。”

“他们有其他任务,来不了啊!”

潘雨烟无奈笑道:“我问了好多人呢,实在没办法,才找你的!”

靠,就冲咱们的关系,你居然还把我当备胎?

叶凡翻着白眼,“好吧,帮你这个忙,晚上请我吃大餐!

”“没问题!

”二人私下达成协议。

这时候,对面的走过来两个青年,其中一人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脸上的表情十分古怪,就像是吃了屎一般。

“雨烟,这位是……”“我说过很多次了,请你叫我潘小姐,我们还没有那么熟!另外,他就是我的男朋友,叶凡!

叶凡,这位是我以前单位的主管,林政;他身边的是另外一个部门的主管,魏东。

林先生,请你先回去吧,我要和叶凡出去吃饭了。”

潘雨烟搂着叶凡的手臂,脑袋微微靠在他的肩头,表现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叶凡见这时候有便宜占,那要是不主动一点,岂不是白痴?!

于是,大手一挥,顺着潘雨烟的腰肢紧紧搂住,将她扯到自己的怀里,抬头看向那两个青年。

“请问你们两位有什么事情吗?如果没事,我和雨烟先走了。”

“等等!

”就在叶凡与潘雨烟转身离开之际,其中买花的那个青年连忙跑上前来,拦在他们面前,“这位叶先生,请问你从事的是什么职业?”“我?”叶凡拍了拍脑袋,哈哈一笑,“我自从认识雨烟之后,就懒得出去工作了。

反正也不缺钱,现在呆在家,是雨烟在养我呢!

”“是啊,叶凡立志做一个家庭妇男。

我平时工作很忙,家里都是他照顾的。”

潘雨烟十分配合地接下叶凡的话。

“恩,‘一个成功男人身后总站着一个女人’,这个话已经不再是社会的主流了。

当然,你们可以说我吃软饭,我不介意的。”

叶凡呵呵地笑了起来。

潘雨烟知道叶凡其实是个非常要强,并且不肯吃亏的人。

能说出这种话,铁定是有什么小阴谋在里面。

所以,即使叶凡自贬,潘雨烟也没有去为他解释什么。

“哦,原来这位小哥是吃软饭的啊!

”林政见叶凡开着这么一辆凯迪拉克,还以为他有点家底,谁知居然是个靠脸蛋吃饭的家伙。

魏东也凑上前来,抱着胳膊冷笑道,“兄弟,你还是乘着年轻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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