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重生从电商开始>1、重生2008

凌晨一点,羊城。

洛修开着小车唱着歌,从公司返回家中。

突然眼前照来一道强光,他下意识地轻点刹车。

“吱……嘭!”

剧烈的碰撞之后,脑袋重重地撞在方向盘弹出来的气囊上。

洛修被紧紧挤压在驾驶舱,渐渐失去意识。

……

……

头好痛!

我死了吗?

这是哪里?

洛修努力睁开眼,首先看到的是贴着科比和姚明海报的墙壁。

老子的青春啊!

眼睛从海报上转开,转头四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铁架床上。

这是一间四人宿舍,有电脑桌和衣柜。门口的鞋架上放着几双篮球鞋,鞋里塞着多日没洗的袜子……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他大学的狗窝。

“难道我重生了?”

花了半小时,洛修才从重生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确信这一切都不是在做梦。

单身钻石王老五变成了稚气未脱的穷学生,身上的西装革履变成了宽松的球服,唯一不变的是那帅气的脸庞。

从床头上找到一台翻盖手机,时间显示2008年9月25日星期四,晚上8点35分。

电脑桌上有一个练习本,翻开第一页,是个情书草稿,内容极其肉麻。

时间线对上了。

虽然已经过去了十二年,但洛修仍旧清楚地记得当初所做的那一件糗事。

那时大一开学不到一个月,班上熟悉的人仅限于舍友。而自己本着先下手为强的原则,给班上最漂亮的女生写了一封情书。

现在只有情书的草稿还在手上,说明情书已经送出去了。

不行,得去要回来,希望还来得及。

洛修没有多想,便跑出了宿舍。

在08年,给女生送情书已经很落伍了,但也没什么好丢脸的。

错就错在关诗雨没有保管好这一封情书,几天后被同宿舍的一名女婊看到,用手机拍下来,并上传到学校的论坛。

作为第一个追班花的人,当时的洛修成为了全班的谈资。

情书里面的每一句话都成为了“洛修语录”,不时被人拿出来鞭尸。

如同后世的卢姥爷,即使过世多年,他的音容笑貌仍时刻浮现在粉丝脑海,一人一句卢姥爷语录就能盖起一幢楼。

更可怕的是他再也没法追其他女生,因为对方总会反问他:你只是追求校花不成才追的我吧,我难道只是校花的代替品吗?

洛修语录的存在,不仅让他大学四年社会性死亡,在多年后的同学聚会,也仍旧是酒桌上谈论最多的话题。

现在重生回来,自然不能让悲剧重演,必须把那一封情书追回来。

洛修气喘喘地跑到女生宿舍楼下,被舍管阿姨拦住,指了指门上贴的标语。

“女生宿舍,男生与狗禁止入内。”

这种对狗充满歧视的标语,可不是学校贴的,应该出自某位丑人多作怪的女生。

妒忌那些漂亮女生有男友上门修电脑。

洛修此时也没空为狗狗打抱不平,很客气地说道:“阿姨你好,我想找233舍的关诗雨,能麻烦你帮我叫她下来吗?”

“你等等。”

舍管阿姨拿起桌上的座机,拔通233舍的分机号,也不管接听电话的是谁,直接吼道:“我是舍管,叫关诗雨下来,有人找她。”

洛修其实有关诗雨的电话,只是怕她不肯出来,才让舍管阿姨代劳。

几分钟过后,一名穿着拖鞋的女生蹦蹦跳跳地跑下楼。

1米7左右的个子,身材很好,双腿笔直,瓜子小脸吹弹可破,挑不出一点瑕疵。

此时已经三十多岁心理年龄的洛修,再看这种十八岁的青春少女,更爱了。

男人真的是专一的物种,无论是十八岁,三十岁,还是六十岁的男人,都喜欢十八岁的小女生。

而关诗雨又是那种让别的十八岁小女生自惭形秽的尤物。

现在洛修心里想的是,不愧是我,眼光真的不差。

只不过当初的自己太傻,才刚刚认识就写情书表白。直到现在才懂得表白从来不是冲锋的号角,而是胜利的凯歌。

关诗雨看到洛修后,柳眉一竖,不悦道:“洛修同学,我还没答应你呢,不要死缠烂打好吗?”

“你误会了,我是想问一下你,能不能把那封情书还给我?”

“什么意思?”关诗雨有点蒙圈。

把送出去的礼物要回去很常见,但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把情书要回去。

情书又不值钱,犯得着吗?

“我仔细想过了,可能我只是馋你的身子,并不是真的喜欢你,你还是先把情书还给我吧!”

“你下贱!”关诗雨气鼓鼓地说,“谁稀罕你那破情书,我早扔了。”

洛修一下子急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你怎么能扔了呢,快点找回来。”

“如果找不回来呢?”

“那我以后找不到女朋友,你得赔。”

“怕了你,我去垃圾桶找找。”关诗雨气呼呼地转身跑上楼。

过了一会,她又噔噔噔地跑下来,将一封情书扔到洛修脸上。

洛修把情书打开,确认是自己的笔迹没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终于把这个一生污点拿回来了。

“谢谢,改天请你吃饭。”洛修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潇洒而去。

关诗雨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轻蔑地笑了笑。

她对自己的颜值是有信心的,不觉得对方要回情书是因为变心了,更可能是在玩什么欲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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