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青春校园>某游戏的飞升之后>第77章镇魔剑

第七十五章

-灵根是自我,也是个性,是在这片天地中独属自我的记号,是就算轮回再生都无法磨灭的一点真灵。

-所谓灵根资质,只是一个人的特质对外界所拥有的吸引力。

-一个优秀的人,一个能够吸引到别人的人,便拥有着极强的灵根。

-小朋友,虽然你的灵根并不怎么样,却意外有着闪光点啊……

方雨来的脑海之中,出现了一个声音,可这又不是脑内语音。但是似乎冥冥中有着一种直觉,将他的目光转移到大阵中间,那已经折断了的大旗之上。

闪光点?是指闪光色灵根吗?

-闪光色?原来是这样称呼?

-光彩颜色……人是不可能发光的,光彩不是由人,而是由人性散发出光辉。

-让生命的光染上属于自己的颜色,拥有自我。

-某种人拥有极致的吸引力,那是绚烂到极致的色彩。

-有的人虽然随波逐流,却在不违背本心的情况之下吸引和聚拢他人,颜色会变得纯正芳香。

-有些人吸引不了别人,但却不至于在别人色彩熏染之下而黯淡光芒。在时代的洪流中能够坚持着自我,哪怕没太多人理解和朋友,却虽然只是短暂的光,也有着足以闪耀出来。

灵根,个性,人性,色彩。

好家伙,这是个考究党啊。

不过细细听来,却不无道理。

他们之中最有吸引力的,是华君顺,所以颜色最红;正色的葛烨也有着领导的气质,是一个很朋友的朋友;陈湛和自己虽然孤僻了一点,却也还是有点意思的人。

颜色……

坚持自我,闪耀出自己的光。

方雨来想起来,毕业后没大多成就的自己,浑浑噩噩地混着日子。每每听到父母聊着谁又有了点出息,总是不敢抬头看着他们。总是将自己关在房间,做着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每当这种事情,才感觉找到了自己并且沉浸其中,虽然知道自己不能一辈子这样,但是至少这一刻,请让我坚持我喜欢的事情。

编一首歌,写一本书,画一张画。

虽然不受欢迎,虽然不大吸引,但是这已经是我身上最大的闪光点。

无论有多少人会看到,我只是想闪动自己的光。

“极致的吸引力……所以那些光芒万丈的人,职业选手、人气主播等等都是红色灵根。而一个人有着极致可贵的品质,就可以闪耀着极致的光芒吗?”方雨来喃喃道:“怪不得,梅九五这个退役战神,连主播都混不到多少粉丝的人,会流落到我这里了。”

虽然落魄的自己很狼狈,但听到自己静悄悄做的事情,搭上“固执”、“倔强”的标签,还要锁上房门,以防父母一次又一次开门进来和自己“谈心”。

但是这时,找到闪光色的原因后,眼睛却似乎也发出了光。

这听得自己有些怪不好意思的。

在传统教育之下,方雨来很少能够听到夸奖。最近的一次,或许已经是刚刚考上大学,考上一本时被家人亲戚的夸赞吧。赞扬,对于好面子的传统父母来说,可难于登天。

所以,方雨来对这声音有了好感。

“你是谁?”

-只是一把无能为力任人宰割的魔剑而已。

-当然,这样说只为了激发了你的同情心。

-如果你是极光色,我一定不会这样解释并尽力让你拔出魔剑。

-但是极光色,那无论我解释不解释,大概都有你的做法。

魔剑?当我不认识武器吗?这明明是根旗子。

虽然裂开了。

“所以,你就是这个大阵的核心?就是你抽取了这么多人的灵根?”方雨来醒悟了过来:“如此磨灭精神,让一个人的人性慢慢丧失,不就是侵蚀灵根的过程吗?怪不得你对于灵根的理解这么深。”

-人被杀死,不应该怪罪武器,而是怪杀人的人。

-我虽然是魔剑,但也只是魔剑而已。

-如果你非这么想,可以将我埋葬,也可以将我折断。

“折断?你不要活着吗?你既然拥有了这样的灵智,不应该是不择手段,拼尽全力地活着吗?”

-正因为有了灵智,正因为有了人性,才不愿意成为魔剑。

-如果不曾有着人性,也不会厌恶会成为一柄剑。

方雨来沉默半分钟:

“能说出这样的话,也的确将你当成人来看了。不过这个大阵,倒是什么阵法?”

-邪兵锻冶大阵,我是阵眼。

-身为一柄魔剑,能够吞噬各种灵器法宝提升品质威力。

-以我为主更改能力,吸收灵根,锻造新的血脉和根骨。

-如果不是天生奇才,那就变成天才。

“我明白了。也就是不带走你的话,那么就算我捣毁了这里,这里也会重来,变成人间地狱吧。”

方雨来明白了魔剑的意思,既然无论如何都要带走,那么就不用纠结了。

他开始动手挖开那骨头堆成的小山。

拔出旗子,扔在地上,然后将骨头搬开。

很快,便看到了那一把外貌一点也不出众的魔剑。

是一把古旧式样的长剑。

这是一把无锋长剑,剑刃剑尖未曾开封的剑器,其实就和铁鞭铁锏也差之不远。剑长三尺七,约一米二的长度,是无可争议的双手大剑类型。虽然无锋,虽然抛弃了攻击,却更加有利于防御。因为太长的剑如果刺入血肉之中,容易被卡住。

而双手大剑的防御招架的招式,方雨来才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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