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掉隐患,蔷薇提议找家服装店买衣服,顺便避雨。
近乎于赤裸上身的叶青天当然不会反对,血迹很难清洗干净,纯粹就是浪费时间,所以他的袍子被扯成碎片,扔在了密林,那些碎片至少能让寻血犬转悠两周时间,也算物有所值了。
女人在购买衣服方面决不吝啬,尤其是漂亮的女人,蔷薇找上的店面格调高雅,店面的中心是个硕大的金属球,释放出柔和温暖的光芒,站在金属球的旁边,叶青天感觉很舒服。
“先试试这套衣服,还有橱窗边的那双靴子。”蔷薇眼光独到,挑的都是新款,而且是店里最贵的衣服,从服务员叹服的神情中就能看得出来,她并没有查看贴价的标签。
叶青天也不介意,在试衣间胡乱套在身上,刚走出来,立刻遭遇服务小姐的甜言蜜语,用她的说法,叶青天就是人见人爱,狗见狗咬的帅哥,也就是正在试穿的这件衣服才能配得上他的气质。
这种鬼话骗骗有钱人家的公子哥还差不多,叶青天是什么人,半年前还穷得叮当烂响,为生活发愁,要是有女孩愿意嫁给他,那个女孩十有八九是脑袋出了问题,不是灌过水就是让马蹄子蹬过。
不过身上的衣服还行,叶青天对穿着不讲究,能穿到身上的就行,再结实点就更好了,从小到大,他没穿过几次新衣服。要说这衣服有什么缺陷,就是贵了点,四个金币买一件衣服属于严重的败家行为,不过这是蔷薇为他挑的,值得。
“叶青天,这件衣服好看吗?”换掉皮甲,蔷薇女人味十足。
“好看。”深呼吸,叶青天由衷的赞叹,至于好看的是人还是衣服,只有他自己清楚。
蔷薇可不这么认为,示意服务的女孩换来另外一套衣服。
五分钟以后,蔷薇以全新的形态展现在叶青天面前,衣服换了,仿佛人的气质也发生了变化,唯一不变的,是勾人魂魄的魅力。
“好看!”叶青天一愣一愣的。
片刻后,蔷薇摇了摇头,再次回到试衣间。
旁观者清,叶苍天却能意识到叶青天的变化,这小子自从有钱以后,似乎不再那么吝啬了,居然还学会花钱讨女孩的欢心,这就是进步!傻子都知道,这种时候说好看,就是付钱的意思,可惜叶青天并不了解女人,叶苍天认为这种程度也不够,他决定再接再厉。
“小子,想讨好这种极品女人是要下血本的,不想陪她逛遍商业街的服装店,就把她试过的衣服统统买下来,当然,要等她试完这家店的衣服之后。”叶苍天笑嘻嘻的指点。
“有这么严重?”叶青天顿时紧张起来。
“不信咱们走着瞧。”叶苍天冷哼。
漫长的半个钟头过去。
“我们再到别家看看。”
听到这话,叶青天对伙伴的真知灼见再无半分怀疑,连忙悄悄交代服务员,将蔷薇试过的衣服统统包起来。
“先生,您真是个体贴的人。”女孩的笑容格外甜美,要知道,蔷薇试过了八套衣服,在这种宰一个是一个的高档时装店里,很难碰到这种生意。
“体贴?你有这种感觉?”叶青天惊讶。
“是的。”女孩不禁脸红。
“那就好。”叶青天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当然,他希望感受到体贴的人是蔷薇。
“你认为我穿那些衣服好看?”很遗憾,叶青天不是第一个为蔷薇做这种事的人,之前的几个先行者似乎没给蔷薇留下什么好印象,不过蔷薇坚信,叶青天与那些花钱摆阔的花花公子有别,所以给了叶青天一次机会。
“我不太懂衣服这回事,你喜欢就好。”叶青天老实巴交的态度让蔷薇的火气立即消了大半,也让叶苍天坏笑不止。
叶苍天自然能看出蔷薇不是能用钱砸的女人,不过,只要她不排斥叶青天,就不会拒绝这种事,何况,他也不想把时间浪费在逛街上。
蔷薇本来就不希望花叶青天的钱,如果她试穿一次衣服,叶青天就买下一件,她当然不会再试。
不出所料,蔷薇郑重警告叶青天,下次不准做这种事,随后放了叶青天一马,另外,她不打算再逛服装店了。
“我们去看看你的朋友。”在蔷薇的眼中,叶青天就像个谜,与叶青天接触就像探索谜底,这个游戏最有趣的地方在于,她对叶青天了解的越多,想知道的就更多,要了解一个人,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从他的朋友入手。
“什么朋友?”站在美女旁边让叶青天无所适从,本想通过模仿学习,但是看到一对对携手漫步的情侣,他认为自己和蔷薇的关系不到这种程度。
“就是和你一起,被人k成猪头的那个。”蔷薇还以为叶青天又在装傻。
“哦,他就在商业区工作。”叶青天醒悟过来。
永乐城近来的动荡并未给藏珍阁的生意带来影响,即使碰到下雨的天气,店铺内仍有三三两两的客人。
如今叶青天也成了藏珍阁的熟客,不等他发话,店员主动迎了上来,一边为两人沏茶,一边派人去找柏金。
这是叶青天首次临时造访,让他了解到一个事实,柏金并不轻闲,他只是信约守时,但凡和自己约好见面,就一定准时恭候,倒是叶青天时常迟到,心中不由惭愧,向伙计交代道:“告诉你们主事人,让他不用着急,我带朋友来的,先在店铺里转转。”
蔷薇不动声色的冷眼旁观,这小子如今又成商人了哈。
等柏金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