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他们僵持不下之际,陆晨从电梯走出来,看到这一幕,脸上满是复杂和狐疑之色。
“陆先生!”穆青龙立刻赔笑着向陆晨点了点头。他已经知道林云东海之王的身份,而陆晨始终跟随在林云的身边,肯定也不是等闲之辈。
“你们两个怎么在这里?”陆晨疑惑地问道。
“我我们两个听说林先生受伤住院了,就特意来探望一下。”穆青龙脸上挤着难看的笑容,“看到林先生没事,我们就放心了。”
“哦,是这样啊。”
陆晨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但我还是得提醒你们一句,就算你们是姐弟,在这大庭广众的场合下搂搂抱抱,也不是什么好事。”
“m国对婚姻是比较开放,但也没开放到能通融近亲结婚。”
这一番话说的可谓是损到家了,看得出陆晨跟着林云这么多年,别的本事没学到啥,倒是将林云的毒舌血洗的淋漓尽致。
说罢之后,陆晨便吹着口哨大大方方走进病房。气得穆青凰差点歪了鼻子,不顾一切地要冲进去。
“姐,姐,你冷静点!那个陆先生也很能打的!”
穆青龙苦笑着道:“此地不宜久留,咱们还是赶紧走吧!”
陆晨的到来,也让穆青凰放弃了趁这个机会杀死林云的天赐良机,二人只好悻悻离开。
往后的几天,想要探望林云的人三三五五来的差不多了,林云总算能享受几天清闲。要么和沙暴、陆晨等人喝喝茶,要么就是有莉莉安陪着他说说话,小日子过的惬意无比。
林云并不知道,在他住院偷闲的几日,爱德华独自一个人离开了钮约,来到了数百千公里之外的南美。
相比于繁荣昌盛的北美,南美就显得落后的多。这里的城市全都贫穷破败,而且还有许多仍然由野蛮人组成的原始部落。
这日夜晚,爱德华正开着车,来到南美深处b国的一片荒芜之地。
这里的统治者,是一群名为巴布亚族的土着。这片部落将传统文化保留的很好,仍然有食人肉、喝人血的习惯。
爱德华开着车行驶过一片荒丘,周围的土着们纷纷从窝棚中探出头来,举着火把盯着他。
尽管他们很想将这个细皮嫩肉的家伙抓过来美餐一顿,但碍于这个速度飞快、还闪着亮光的大铁壳子,所以谁也不敢上来。
土着们不敢上前,爱德华也同样不敢下车。
他心里明白,这原始部落中,他爱德华根本连个屁都不算——这些野蛮的土着不会畏惧他滔天的权势和富可敌国的家产,只会觊觎他这一身肥美的精肉。
爱德华一路疾驰,将车行驶到一片山洞前,确认后面没有土着人追上来,才从后备箱拎出一只大麻袋,蹑手蹑脚地下车走了进去。
山洞中阴冷潮湿,两侧的岩壁上挂着火把。这些火把都是用大洋鲛鲸的琼脂所造,一旦点燃,便千年不灭。
走进山洞,爱德华整个人都绷紧了精神,每走三步,便要将麻袋放下来,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磕一个响头,才敢继续前进。
三步一叩首,便是古时外官进京面圣,也不过是这样的礼仪而已。
短短四百米的路程,爱德华却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来到山洞的内部。
山洞最里面,有一个石头打造的王座。王座之上,一个身高将近三米、浑身肌肉如同铁疙瘩一般坚硬的壮汉正坐在那里,手中抓着一只烧的黑乎乎的人腿,嘴巴中大口大口啧啧有声地咀嚼。
王座旁边,森森白骨堆积得如同小山一般。这些骨头并非飞禽走兽的骨头,而清一色都是人骨。
这血腥的一幕令爱德华感到一阵反胃,但他还是不得不跪在这大汉面前,恭敬地道:“主人。”
“爱德华?”壮汉抬起头瞥了一眼,冷冷道:“怎么又来打扰本皇?上次给你的沙林毒气都用完了?”
“主人,属下不是来讨要毒气的。”爱德华恭敬地说道,“属下是希望主人出山,为在下出一口恶气!”
“哦?”
壮汉挑了挑眉,“你又被人欺负了?”
“是。”爱德华诚实地点了点头:“有一个大盛人,杀了我的手下,血洗了我的古堡,让我在m国颜面扫地。属下恳求主人帮在下出这口恶气,不然的话,属下今后就再无法在m国立身了。”
壮汉微微一怔,忍不住仰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好啊,好啊!没想到不可一世的爱德华,居然会被一个没用的大盛人给打的这么惨,真是新鲜!”
壮汉的笑声极具穿透性,令整个山洞都一阵地动山摇。爱德华就这么静静跪在地上,根本不敢抬头直视壮汉的眼睛。
“让本皇为你出这口恶气嘛,倒也不是不可以。”
壮汉微微眯起眼睛,咂着舌头说道:“只是不知道,你这次给本皇带来的贡品,够不够虔诚?”
“属下这次带来的贡品,大王一定喜欢!”
爱德华急忙站起身来,将麻袋口的绳子解开,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倒了出来。
这麻袋中装着的,赫然正是浑身焦黑似碳、只剩下一口气的小鬼。
小鬼掉进红外线的陷阱中,用尽全力护住身上的要害,才保全了一条命。只是四肢全废,意识都变得模糊不清,从今往后,再也无法做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白发公爵了。
小鬼重重摔在地上,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含糊不清地说道:“会长,你不是说带我去医院吗这是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