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回忆热血传奇>第10章初用神器

“队长,刚才为什么不让我杀了那小子。要不是你拦在,我保证只需一个照面就能爆了他。”

刚走没多久,干将*门神就对狂刀发起恼骚来。

“爆了他?即便真的爆了他的乌木剑,对于我们而言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反而得罪了一个高手,有损家族名声。”

在狂刀眼中,价值两千的乌木剑,远不如家族的声誉重要。

“得罪了他又如何,难道咱们家族还怕一个散人不成?你好心买他的武器,这家伙居然还不是抬举,不卖给咱们。咱们又不是要贱买他的装备!尽敢落咱们干将家族的面子,要不是你拦着,我早就让他看黑白电视了。”

照此看来,干将*门神的杀心确实比较重,杀人的理由居然是因为买卖不成,感觉被人落了面子。

“门神啊!你没经历过封测,回忆传奇比以往任何传奇版本都要难玩,人多不一定会有好结果。再说了,和其他大家族比起来,咱们干将家族还真没有多少优势,一旦名声烂了,往后想要再有发展就更难了。刚听小绝说,狼族和霸气的人已经杀入毒蛇谷了,我们也要加快步伐了。游戏初期不要节外生枝,低调发展就好。”

“什么?狼族和霸气的人已经杀入毒蛇谷了?tmd这帮畜生怎么跑这么快,是骑着电单车在跑吗?这帮畜生肯定没怎么打怪,一直在赶路,要不然不可能跑这么快!要不是为了收集道毒材料,咱们也应该杀进毒蛇谷了吧!”

听了门神的话,狂刀暗自摇了摇头。

“没办法,谁叫人家出生在银杏村呢!走吧!只要最近拿下沃玛教主,天平终究会倒想我们这方的。”

跟边界小村比起来,银杏村的地理位置确实要好很多。

表面上看,两个村落距离比奇城的路程差不多,可若是把目标指向毒蛇谷、指向盟重,银杏小村的位置优势就很明显了。

狂刀带着手下,按照既定的目标行动。

而刘瑾正挥舞着乌木剑,砍向手持木棍的半兽人。

3级战士的血槽只有30点,被半兽人敲上一棒,会少去3-5点生命。而半兽人的生命值也是30点,挨一刀会掉4-6点生命值。

如此一来,没有红药就是以命换命,中途不能有半点差池。要是网络卡顿,嘿嘿!那就要看黑白电影了。

噗噗!呜呜!

乌木对木棒,杀个半兽人只要一分钟左右,可杀完之后,还得花七八分钟来回血。

这样的战斗,砍得刘瑾心火直冒。

‘狗日的,要是有用不完的红药就好了!”

杀个半兽人,能得30点经验,一个钉耙猫能得18点经验。

看上去半兽人的经验多,可耗费的时间比钉耙猫多了两倍不止。若不是想着半兽人的爆率更高一些,还真想转身回去杀钉耙猫的可能。

心里想着红药,然包裹里除了三瓶小蓝外,只有静静躺着的运九项链。

‘要不把咱把项链戴上试试?反正这附近也没人,等有人的时候再把项链取下来。四周黑漆漆的,谁也看不到谁,真要有人靠近,肯定能先听到动静......’

一条金色项链,不但能让他砍出最高攻击,还能带来4点攻击。以他目前5-9的攻击看,增幅接近一半,若是算上一点敏捷和上限攻击,实际增幅至少有七八成。

心痒难耐!心痒难耐呀!

憋了整整一宿的刘瑾,终于憋不住了。决定戴上运九项链,虐杀这帮怪物。

谨慎小心的他,只在打怪的时候戴上项链,一旦杀完了怪,不论附近有没有人,都会把项链取下来,以防万一。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失,眼瞅着血槽恢复到了鼎盛状态,心情澎湃的刘瑾,开始寻找起落单的怪物。

不论是毒蜘蛛,还是半兽人,又或者是森林雪人,都喜欢成群结队的出入。想要找到落单怪物,不但要花点功夫,还的靠些运气。

毕竟视野就巴掌大小,当人们看到怪物的时候,怪物也看到了人,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怪物围攻、追杀。

一步一步的挪动,随时观察着四周的动静。

‘要是有个火把就好了!玩了这么久,还没看到有人带过这玩意儿,也不知道什么怪物能爆。’

一连躲过好几拨围攻,视野中终于出现了一支落单的森林雪人。这只森林雪人也不一定是落单的,说不准它的身边还有其他怪物,只不过就这一只出现在了视野之中。

‘总算是找到落单的了!不好意思了雪人先生,只好拿你开刀了。不过,能死在运九项链这样的神器下,也是你的福分。感恩吧!’

靠近雪人的时候,刘瑾戴上了沉寂已久的金色项链。

也不知是不是一种错觉,戴上项链的瞬间,坐在电脑前的他,仿佛感受到了一种神力附身。

或许是因为太过兴奋、太过紧张,憋了半年的荷尔蒙突然爆炸了。所以有了天降神力的错觉。

“受死吧雪人!”

噗呲!噗呲!

运九属性,犹如天神之力灌注到乌木剑上,挥舞起来威风凛凛,刀锋四溢。

初次出战的幸运+9,其上限攻击确实不是盖的,每一刀砍下去,都能带走森林雪人13点生命。不过三刀,就夺走了生命值36的雪人。

砰!

倒下的雪人不但留下一撮金币,还爆了一瓶小红药出来。

“可以嘛!杀的快不说,还爆了红药,这玩意可是眼下最紧缺的物资。好!”

没有商店,不售药品,不论是独行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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