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房里,玉蝶头戴霞冠,脸遮红方巾,身上穿着绣花的红袍,就连内衬也是一片红艳,红色的娟衫,红色的百褶裙,红色的里裤,红色的绣花鞋。一身艳红,千娇百媚。
大红袍上绣着鸳鸯戏水和遍地花开,和乐又喜庆。
不过以墨却注意到那对鸳鸯还未绣完,两只鸳鸯都未点睛。不由好奇的开口,“这眼睛……”
玉蝶莞尔一笑,拉着她的手在床榻边坐下,温柔道,“女子出嫁的嫁衣一般都是自己绣制,从十三岁见红开始,一直绣到自己出嫁前。”她脱下袍子,拿起放在床头的针线,开始绣起鸳鸯的眼睛,“这门亲事虽然娘亲同意了,可王爷一直没开口,我怕……所以我才不敢绣上眼睛。”她微微抬头,灿烂的笑容是那样幸福,“以墨妹妹,谢谢你。”
以墨看着她手上的大红嫁衣,神色有些迷离。从十三岁开始绣……她现在还来得及吗?
玉蝶坐在榻旁,手里穿引着针线,她微垂着头,一缕青丝飘扬在颊边,衬得她如此温婉娴静,婉转悠扬的语声带着属于女子的柔美,“君当仪剑,大杀四方;妾自抚琴,浮沉随郎。”她一边绣着嫁衣,一边柔声道,“女子生来就与男子有差距,男儿志在四方,女子享乐闺房。女子在学识上、见识上不如男儿,所以只能依附男子而活。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婿的好坏决定了女子半生的命运。所以,以墨妹妹,你以后定要好好考虑清楚,不管是宸煜太子还是文家公子,你都要三思后才能下决定,不然,后悔一生。”
以墨敛下眼中的心思,伸手摸了摸她嫁衣上的那对鸳鸯,反问道,“那你考虑清楚了吗?”
玉蝶重重的点头,“我考虑清楚了。不为其他,就为他知道我被人凌辱过还能一如既往的接受我这一点,我就该嫁给他。更何况……我也是真心喜欢他。”她羞红了脸,秋水盈波的眸子里荡漾着对爱情的向往,“他虽然只是个教授棋艺的先生,可他也有他的骄傲。他聪明睿智,儒雅淡然,且他活得洒脱自在,不想那些王孙贵族整日勾心斗角。当然,他也有他的自卑和烦恼,不过,人活一世,谁又能真正洒脱不羁呢……”
玉蝶的性子虽然软弱,可她心灵干净,看什么都能透过现象看清本质,什么都明白,什么都看在眼里。就如当初她看小彤一样。
这样的人活在现实中不会被谎言欺骗,可她也活得辛苦。
两人说了一个时辰的话,以墨就回了院子。宫里给了秀女们三天回府的时间,三日后便回宫。她须得趁着这三日,好好谋算谋算。
刚回到院子,张月鹿就送来急报,“主子,任颧禾有动作了。”
以墨接过信封,看清上面写的地址,顿时眯起了眼。
……
京都最繁华的蜀锦酒楼中,东阁一溜儿的五个包间全被人包下了。要知道来蜀锦酒楼吃饭一顿饭就是一掷千金,如果不是王孙贵族,普通朝官和贾商根本就没有这个闲钱挥霍。而包场更是一掷万金,还更别说一包就是五个场子。
不知道的人在心里直骂:也不知道是哪个败家子儿这么烧钱,如果嫌钱多,捐去给年谱受灾的百姓也好啊!
东阁最中间的那个包间儿,任重远像个土豪,他大咧咧的躺在椅子里,将腿搁在身前的桌上,双腿交叉着翘脚抖着玩儿,撑着脑袋的手指上金光闪闪,五根手上总共带了四个扳指,金的、银的、玉的,绿的、红的……他手一抬,顿觉晃得刺眼。
相府管家总是看不下去了,期期艾艾的开口,“大公子,您今儿这身装扮……”
任重远这二货,还以为要夸他呢,顿时得意洋洋的站起身,在管家面前转了一圈,兴奋问道,“怎么样?贵气吧!今儿这一身,爷可是特意挑选的,肯定不会在文家那暴发户面前损了我任家的面子。”
管家低叹着摇头,和文家比起来,只怕您才更像暴发户。
这时,小厮推门进来,恭声禀道,“大公子,文家的人来了。”
蜀锦酒楼的门口,一位脸庞清秀白净,气质温和儒雅的年轻男子从马车上下来。男子身形消瘦修长,身材俊秀匀称,面上带着三分笑意,给人文质彬彬翩翩有礼之感。
酒楼对面的茶楼中,以墨透过竹帘看清来人,不由蹙了蹙眉,“文三。”
来人正是文家三公子,文财。
文财刚下马车就有小厮前来领路,“文三公子,请楼上走。”
文财点了点头,让车夫将马车安顿好,就跟着小厮上了东阁。
以墨沉凝着脸,拇指轻轻摩挲着杯口,“看来任家是急着把东西卖出去。”
青龙看着文财消失在楼道口的身影,也沉声道,“主子,如果任家将东西脱手,即便将魏赵手里的账簿公布天下,也无凭无据了……”
“希望文家的人够聪明,别来趟这滩浑水。”张月鹿是看在文喏的面上,忍不住低声叹道。
先不说以墨和文喏有婚约关系,就只文喏对她有救命之恩而言,她就不该让文家出事。更何况以墨本就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她向来信奉‘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让文家在她眼皮子底下被人害了,她也无颜面对文喏。
“月鹿,去东区民柏街的苏家面馆将文喏带来。告诉他这里的情况,让他进去找文三。”
“是。”
张月鹿的轻身功夫是以墨亲自传授,比起青龙朱雀等人都不遑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