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于减轻“麒麟村民”身受“地质灾难”的威胁,也没有起到完全的扼制作用嘛。
镇上给出的方案,如果“麒麟村民”同意把旧村址的田地和旧屋,统统交由相关部门征.收,新村的那40亩地的500多万的购地及修路费用,就统统由镇上“报销”了。还另外每户给予3万块的建房补助。
这就相当于,70平方的“宅基地”免费到手,还能有3万块钱领取。
按照当时的住房造价,3万块可以盖一层的房子了。相当于镇上免费替你弄一层房子来居住。
代价呢?就是要舍弃掉原来在山上“旧村址”的那点财产了。
这样一个提议抛出来后,“麒麟村”的村民们经过表决,绝大多数人表示同意。
毕竟在绝大多数村民眼里,“麒麟村”旧址的那些地,都不值钱的。镇上愿意花大代价“盘”下它,应该算作陈镇长的功劳。
这就是验证“朝中有人好做事”真理的案例啊。
“麒麟村”的村民们,在挨近圩镇上的新村中,快乐的过了几个年头。
尤其是陈村长,更是心满意足。
不仅仅是他替村民们谋得了那么大的一个好处,备受村民们敬佩礼遇尊崇。还因为,他在此次的“整村迁址”的过程中,捞到了比别的村民更大的好处。
当然,整个挑选“宅基地”过程中,公开透.明,不存在什么“私相授受”的猫腻——连陈镇长都不敢在购地分地过程中搞“猫腻”,陈村长就更不能上下其手了。
毕竟100多户熟悉的村民,眼睁睁盯着的啊。你能乱来吗?
但陈村长促成这桩好事,“劳苦功高”啊,规划图出来之后,划分好的地块(每块70平方),都清楚的呈现在图纸之上。村民们一致同意由陈村长第一个来挑选地块。
别小觑了这个“优先挑选权”。
优先挑选,可以挑到最好的地块。比如挨近大马路的地啊,比如可以挑“三面光”的地啊。
后选的,只能剩下一些两面光的,还缩在了很里面的地块。
不过呢,陈村长多了个心眼,他看了镇上出的规划图纸,发现村民是分为128户(以具体的户口本为准),像他家两个儿子,因为已经分家了,大儿和儿媳孩子一个“户口本”,小儿跟父母一个户口,这就分成了两户。
但40亩的安置地中,扣除了村道用地,及一些不规则的地用作“绿化”,最后方方正正的规划出了一共129块,70平的标准“宅基地”。
这129块地皮,标准到什么程度呢?直接就是宽5米,乘以14米的长度,正好是70平方每户。
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本来嘛,128户村民,有129块“宅基地”,多出的那块,村民们想着留给“陈镇长”的。毕竟,他老人家虽然早早就搬到了圩镇上定居了,但他也是“麒麟村民”出身的嘛,在本村弄一块“宅基地”,也说得过去。只要陈镇长也有出钱,不白拿,谁能说闲话?!
然而,陈镇长坚决不要那块地,表示他要“避嫌”啊。这世道,你就算是出钱拿的“成本价”的便宜地,单位都会有人犯“红眼病”!
陈镇长一再婉谢了村民们的好意。
麒麟村民个个都感佩陈镇长真是“高风亮节”啊。
如此一来,就多出了一块“宅基地”了。
陈镇长不要,陈村长就盯上了那块“宅基地”。他表示,自己可以让其他村民优先挑选好地,他“陈村长”最后一名挑地皮,都没关系。
陈村长只想用“优先挑选权”,来换那多出的一块地皮。
当然,也不是凭白要那块地,那也太占大伙的便宜了。毕竟整个40亩地,都是大伙一块出资购买的。
陈村长愿意掏钱来买下那块地,就按照镇上之前定的价格,拿4万块钱购买那地。
镇上收了“麒麟村”的旧址了,直接减免新址的“宅基地”费用,还补3万块每户。那么,陈村长多要一块地,掏出4万块钱购买,另外,镇上按地块补助的3万块钱,他也不“截留”,拿出来给村民们。
这就一共拿出7万块钱了。
这7万块,当然不上交给镇的相关部门了,陈村长主持,就分给其余127户的村民。
每户村户,也就分到了差不多550块而已。
但他们在乎的不仅仅是这几百块钱,而是要一个“公平”!
陈村长本来在村里就挺受村民爱戴的,他如此“公平”行事,虽然多要一块地,村民们也能理解并接受。
如此一来,陈村长家两个儿子,各分到一块地,多购买的这块地,由陈村长混得比较好的大儿出资购买。
陈家大儿,就成了整个新村中,唯一一户占地面积达到140平的人家了。
陈家的小儿子也没有表示不满。不是他修养好,兄弟和睦。而是因为,大儿多要一块地,陈村长在盖房子时,就没有把积蓄拿出给大儿,反而小儿在建新房连带装修时,得到了父亲大部分的出资支助。
新村虽然都建成了像城里的那种长条的紧挨着的屋子,当然没有“四面光”的地皮好设计,盖好屋子后住得舒服。但离镇上只有1.5公里那么近的优势,抵消了一切不良因素。
“麒麟村”偶尔有建成别墅风格的新居,不是那户村民弄到了更多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