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话不能说一点逻辑依据都没有。
但木红的脾气一向不小,不然不可能成为一位“女强人”。
她不管丈夫给出的理由站不站得住脚,他背叛了婚姻背叛了家庭,这是铁板钉钉一般的事实。
事情闹到了这一步,加上吕浩子负债累累,木红早就看他不顺眼了(越看越有种下等相),木红非常决绝的提出了离婚。
吕浩子顿时慌了手脚。
难道捞到这样一位既年轻又能干,有德有貌的妻子,离婚岂不可惜?!
他也试图挽回婚姻。无奈做妻子的铁了心了,坚决要离婚。
丈夫不同意“协议离婚”吗?正好她就在法院当着庭长,那就交由法院来判决离婚吧。
木红表现得异常决绝,毫无挽回这婚姻的意思。
最后法院方面也没有拖太久时间,很快就下了判决书,判决他俩的离婚。
婚姻这么快走到了尽头,除了吕浩子有错在先,木红在法院又拥有人脉,还有个重要原因,就是木红情愿“净户出家”,她一毛钱也不分吕浩子的。
不管是房产也好,烤烟厂的股份也罢,统统都不要他的(当然,属于吕浩子欠下的债务,也跟她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因此家庭的“财产分割”非常容易,毫无纠缠和疑义,这也使离婚案的判决非常迅速。
离婚后的木红,也想换个环境,不愿再呆在“魔都”受熟人和同事背后的指指点点。
她老家那边的法院,负责院内日常工作的二把手副院长,在全国的“法院系统交流工作会议”期间,跟木红结识。
那位姓邹的副院长,非常赏识她。木红就希望借助对方的力量,把自己平调到老家那边的高.院。
邹副院长受了木红的请托,满口答应她。
严格来讲,从“魔都”这种一线大城市的法院系统,调到老家那种边远省份的高.院去工作,名义上是“平调”,但大伙都觉得木红其实亏了。
邹副院长也持上述观念。为了补偿木红,恰好老家的高.院的民事三庭的庭长,快要退休了。邹副院长就去跟院长商议,先把木红调过来任民事三庭的副庭长,等到正职正式退休后,就由她来顶替出任“民事三庭”庭长之职。
正院长也是快要退休之人,而且平时也得了副院长挺丰厚的好处,因此对他提出的这项人事案,无异议的同意了。
就这样,木红很干脆的返回老家的高.院任职了。女儿她也没有要,就丢给吕浩子了。
要知道,她可是比吕浩子年轻了17岁的啊。跟前夫离婚的那一年,她的实际年龄才39岁而已。完全可以再找一个条件过得去的男人嫁了。
她净户离家,名下没有房产没有车子,存款也不算多(毕竟打公家工的收入,扣除日常开销,能存下多少)?
但木红有个最大优势,就是不到40岁,就混到了正处的级别了。这在仕.途上的发展,是非常给力的一种资历。
平调到了老家的高.院,任民事三庭的副职。过渡了不到两年时间,正职退休,她就接任了民事三庭的庭长了。
这就一下子,成为当地法院系统最年轻的厅级女干部。
顶着这种光环,木红就算要再婚,选择余地其实蛮大的。
这不,像帮她办理调职手续的老家高.院副院长,也是离异的,带着个女儿一个人过。
他就看上了木红。把她调到了自己手下,更方便追求她。
俗话说得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这副院长长得仪表堂堂,年纪也只不过比木红大了近10岁。木红连大她17岁的吕浩子都不计较,当然也不会计较副院长的年纪了。
另外,副院长并非大贪,但身居这种肥缺高位,结识的大老板多,在对方打官司有需要之时,也尽量帮忙……像他这么八面玲珑又手握大权之辈,自然有着可观的“灰色.收入”。
老实说,前夫吕浩子顶着个“帝都烤烟厂”负责人的头衔,出坐名车,入住豪宅,那仅仅是表面上风光无限。
论事实的收入,前夫其实还远不及这位低调的老家副院长哩。
到了木红这种二婚的年纪,她再要组建家庭,考虑的都是一些非常实际的问题了。不可能再浪漫来浪漫去的,像那些思想不成.熟的小女生。
副院长的各方面条件,很令她满意。于是毫不为难的接受了对方的追求。很快就跟对方“喜结连理”。
婚后,按照现行的规定,男女双方各有一子的再婚家庭,可以再生一胎。
木红才40出头年纪,而且也不是头胎,她自觉生二胎能承受得了。于是就要了二胎。
头胎是剖腹产的。这二胎时隔挺多年了,居然出乎意料的顺产。并且生的是个儿子。
副院长和木红都高兴得合不拢嘴。
尤其是木红,深觉自己跟前夫离婚是非常英明的决定啊。这不,离婚之后,再次组建了家庭,就事业及家庭双丰收,过得非常之圆满幸福。
就连吕浩子做梦都想着要一个的儿子,在她换了老公之后,也轻易有了儿子。
木红跟副院长结合之后,大约又过了5年时间,正院长退休了,她二婚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