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大女婿”想到的“妙招”就是:自己新购置的“地皮”没办法拿去“抵押”贷款,但老房子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并且办好了全新的“不动产权证”了。并且这新证也一直没再“抵押”贷款了。自己完全可以拿那个“新证”去贷款啊。
名目呢?就是以“装修”那套老房子为由嘛。
毕竟老房子确实直到现在,也并没有进行过“精装修”啊。就以“装修”它为由,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贷到了“装修款”后,人家谁还管你用这笔钱,是去装修旧房子,还是装修新盖的房子呢?
之所以一直想着要从“公积金”方面贷款,当然是冲着它的贷款利息最低。
最是经济实惠啊。
可以说,对于有稳定高薪工作,并且购买了“五险一金”的人士来说,什么“商业贷款”,都没有“公积金贷款”来得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