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第一女婿>第74章 孟阳失踪

听了孟晴这番质问,王信决定了。

他不会在她脸上试验‘修复细胞’药水了,因为已经在别人脸上试过,并且大获成功。

“没有,不成功,不过不用多久,顶多再研究五年,我的成果一定会出来的。”

为了研究,为了替老师同学报仇雪恨,那些什么指指点点,他忍了。

“我刚才也说了,可能你这个总经理的活不多,说不定还有时间做实验,一边上班一边研究,左手有钱右手有成果,躲过别人笑话又事业成功,那岂不是一箭多雕,好上加好?”

孟晴又想到这个一举两得的办法,说着说着,她和林带玉都飘了。

那是一个多么令人神往、自由自在的梦想生活呀!

凭他一个丝,一下子上到那种高度,简直就是天赐良机!

她们飘了,但王信没有飘。

他反而从孟晴的多次劝说中察觉到盖茨小姐的无形威力。

这个盖茨小姐呀,竟然在这么短的时候收买了孟晴和老丈人一家,都替她说好话,当说客了。

真不简单!

越是不简单,他也越发现盖茨小姐形迹可疑。

正如郑英说的,盖茨小姐采用的可能就是一针见血、一矢中的办法。

“再说,外国的外国妹子可漂亮了…”

孟晴开了门,还回头用这个来劝他,顿时让林带玉和王信也惊呆了。

孟晴是什么时候觉得王信是个渣男的?

他就是个直男,而且是个钢铁直男好不好?

林带玉觉得王信简直是个太监,不喜欢女人那种。

王信则觉得,外国妹子的吸引力远远不及拥有神秘东方魅力的孟晴。

如果她不是那么孤傲冷峻瞧不起他。

他早就想一亲芳泽了。

“反正我不去,以后也不用你再给我研究经费了。”

孟晴推开门的瞬间,听见这句话,顿时觉得天崩地塌了。

他不要她的钱,这是羽翼已丰、要远走高飞的节奏吗?

“妈,他说不当了,就这样,再见!”

闪进屋里,她掏出手机就回拔过去,冲电话那头一顿大吼。

完美地替王信挡了一箭。

王信不用烦这个了,也就换上围裙,赶紧到厨房里做饭。

林带玉百无聊赖也跟着走过去,好奇老板在家竟然像个小媳妇一样,做起饭来一套一套的,像个厨师又像个小贩,总之都是好男人。

“看我忙得直冒烟,你还好意思站旁边袖手旁观,有你这样当秘书的吗?赶紧帮忙洗菜去…”

王信刚把菜扔菜盆里,锅里的肉又滋滋响了,顾得锅里顾不得盆里,回过头来看见林带玉两手抱胸在后面盯着看,他也是醉了。

“什么,当秘书还要帮忙洗菜?没听过。”林带玉竟然一脸嫌弃。

“我在这里包你吃包你住,你当自己客人?”王信反问她。

林带玉就愣了,“你是说,我今晚在这里睡?”

“先帮忙干活,我稍后再告诉你。”王信还真的没有决定今晚去不去研究所那边

林带玉觉得要是在这里睡那就太好了,总比在实验所的强。

但拗不过王信的请求,这才撅着小嘴捋起衣袖,一步一步走向洗菜盆,好像盆里装的不是菜而是蛇。

“喂,那个秘书,我累了,能过来帮忙捶下小腿吗?”

忽然,换了休闲家居服出来的孟晴又在客厅里喊她。

什么,还要伺服老板娘?

这已经不是秘书,是奴婢了。

“我,我在洗菜,这是要帮哪边才好?”她左右为难地问两人。

“先洗菜,再按摩。”

“当然是帮我按摩了,工资可是我发给你的。”

孟晴的答案跟王信的不一样,但很有道理。

五千块,多请一个秘书,她忍了,也算是她对王信另类的关心。

这时候使唤使唤,也不算过份。

“什么,工资是你发?”林带玉又惊奇地看着王信。

真搞不清楚他们夫妻俩,谁才是她的老板。

“她说是她发,就她发。”王信在这时候就是个老婆奴,不敢逆老婆的意见。

看来,真正的老板是孟晴无疑。

“那我不帮你洗菜了…”

林带玉明白这个道理后,马上洗手不干,跳着出了厨房,王信瞥了一眼菜盆的菜还没弄好,气得快要疯了。

孟晴这招‘调虎离山’,简直就是要活活累死他。

本来想快点做饭的,现在看来,还得缓一缓。王信转眼外面日薄西山的天色,微微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王信没动,孟晴就让林带玉去开门。

“王信那小子呢?你是谁,我女儿呢?”

来人进门就对他指名道姓,好不霸道。

没办法,谁让她是丈母娘!

但是当她看见林带玉的时候,也是一愣。

眼前这个妹子,虽然穿的恤衫牛仔裤,但样子也挺青春可爱。

衣服更是孟晴穿过的,她为什么要穿孟晴的衣服?她跟王信是什么关系?

一时间,她都有点怀疑女儿已经被一对狗男女收拾了,半晌合不拢嘴。

“你怎么上来了,不是在电话里跟你说清楚了吗?”

幸好孟晴后来趿着拖鞋在过道上露出一张嫌弃的小脸,郑金花悬起的心这才落了下来。

“她是谁?怎么会在这里?王信呢?”郑金花赶紧越过林带玉一连三问。

林带玉这才知道她是孟晴的妈妈,但不知道应该怎样自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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