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故事以前,先说另外一个问题。
那就是中华文化传统。
这个中华传统里面有关生命,命的部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相信应该都知道的吧?
如果不知道,可以百度,可以去找相关的书籍等等。
为什么要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呢?
这就是说我们的身体,毛发,头发,皮肤,生命都来自父母。也就是不管你是怎么样的,过着富有的生活,贫困的生活;不管你是父母双全,或者父母有人提早离开了,或者离异了,又或者你是孤儿等等等等吧,就一个意思,我们都是从娘胎里的来的,都是有父母孕育生养出来,即使你没见过父母,甚至父母都不幸提早离开了,或者你不愿意认父母,跟父母断绝亲属关系,都没有关系。
我想说的就一点,我们不是从石头缝里蹦跶出来的,首先都是父母的孩子。
所以,就引出了一个话题。
我们的命,首先不是自己的,属于我们的父母。
所以,我为什么要反复强调主张“我命由我”是错误的,因为这种主张实际上跟我们的文化传统是相违背的,冲突的,也就从侧面反映出来,主张,提倡这种思想的人,是自私的人,内心只有自己,只关心自己。
其实,这种思想,既有历史根源,因为历史上就有这样的人物,这样的老鼠屎,加上西方自由化思潮【主张个性,以自我为中心,自我解放等等】,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千万不要以为仅仅是写了文章,写了点东西,这会影响很多人,甚至是一代人,几代人的问题。
所以小事上可以不拘小节,大是大非面前,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
再者,鱼与熊掌的故事,典故,更加应该是清楚的吧?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孟子真正想要说的不是鱼与熊掌的问题,而是生命与义的关系,这个义,可不是江湖义气,替谁出头,也不是为了某一个人或者君主的问题,而是大义,公义的问题。
或者国家,民族大义更加合适。
舍生取义,就是在国家,民族为难,有苦难的时候,为了大义,可以舍去自己的生命。
虽然中华文化当中也有很多糟粕【这鲁迅先生也是有批判的】,或者甚至有许多在当时社会环境下是正确的,但是用到现在当今的环境,就不合适了。
不过即使是糟粕,不应该否认这一段,那一段历史,可以不教授给学生,但是不要删除,隐藏,抹杀,否认。
历史是怎么样,就应该是怎么样,不然一个充满了人为因素,删删减减,隐藏,否认等等的历史,就是虚假,造假的历史、
历史本来就复杂,如果我们现在都人为造假,那么下一代,再下一代等等,所知道的更加不是完美,而是荒诞,不真实的历史,因为出现了断片,虚假的成分。
就比如,为什么生命是父母给的,可是在古代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说法呢?当然这个放到现在是不合适,也是不对的。
一是,皇帝宣称自己是天子,天的儿子,在百姓当中明明是皇帝最大,可是因为天会发怒,天会给你灾难,水灾旱灾虫灾,地震,龙卷风,暴雪,冰雹等等。天就代表了神,不可抗逆,只能绝对服从。
二是忠君爱国思想,而且把忠君放在绝对的首位,虽然以江山社稷为重,实际就是以皇帝为重。
任何对皇帝不忠的行为,任何不听从皇帝的圣旨的行为,违抗天子之命的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
比如岳飞的死,的确岳飞是爱国,爱宋朝的,抗金没有错。
可是有没有想过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岳飞要忠于哪一个君,是前面的皇帝,还是当今的皇帝?按照岳飞的想法,是直捣黄龙,灭了金国,迎接回两位前面的皇帝,一个是当今皇帝的父亲,一个是当今皇帝的哥哥。
这父亲哥哥回来了,自己就得让位,那皇帝虽然愿意他们回来,可是位子,龙椅确不愿意让出来。
就这点来说【当然,这仅仅限于岳飞传而言,不代表真实历史,也不想篡改历史,评价历史】,而且皇帝身边虽然有奸臣,比如秦桧,潘仁美等,但是皇帝是好皇帝贤皇,就不会听信奸臣的话。关键是皇帝自己有私心,就不喜欢岳飞的行为,而且连发了十二道金牌都不能停止岳飞继续进攻金国。最后第十三道金牌,岳飞终于叹了一口气。
岳飞不是死于抗金,而是愚忠。这种愚忠,本身没有错,而是对皇家帝位之争,没有看清,没有理解伴君如伴虎,要忠于谁的问题。
所以岳飞的死,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先前还有枪挑小梁王,杀死了皇家的人等等,不过那是虚构出来的情节。
还有一个袁崇焕将军,不过他死得太冤枉了。
因为袁崇焕将军死于明朝的气数已尽,也是崇祯皇帝自知天数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