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北,午夜,耶律俊良幕下。
国师莫罗正在与上官鹤恺讨论大明兵制一事。
大明改变了元朝军事制度,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卫所制,皇帝独揽军事大权,全国要地设立卫所,军丁世代相继,给养仰赖屯田。此制在维护明朝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军队的统辖与卫所制太祖统一全国后,采纳刘基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中央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改为五军(即中,左,右,前,后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征讨,镇戍,训练等则听命于兵部。遇有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官军各回卫所。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和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制度,旨在保证皇帝对全国军队的控制。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置指挥使,为地方统兵长官。都司之下,在冲要地区的府(含直辖州),县(州)置卫或设所。一般卫由卫指挥使率领,辖5个千户所,共5600人,千户所由千户率领,辖10个百户所,共1120人,百户所由百户带领,辖2个总旗,共112人,总旗辖5个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国都司,卫所,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兵额最多时达270余万人。
京军与地方军明朝军队分为京军(亦称京营)和地方军两大部分。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师,战时为征战的主力。洪武初年,京军有48卫。成祖迁都北京,京师接近前线,京军多达72卫,并正式成立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平时,五军营习营阵,三千营主巡哨,神机营掌火器,战时扈驾随征。以后,京军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12卫军,以及隶属御马监的武骧,腾骧,左卫和右卫等4卫营。
地方军包括卫军,边兵和民兵。卫军配置于内地各军事重镇和东南海防要地。边兵是防御北方蒙古骑兵的戍守部队,配置于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的9个军镇,史称“九边”。民兵是军籍之外,由官府佥点,用以维持地方治安的武装,内地称民壮,义勇或弓兵,机兵,快手,西北边地称土兵,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有苗兵,狼兵等土司兵。此外,还有不同行业和阶层组建的矿兵,盐兵,僧兵(少林兵,五台兵)等,遇有战争,常被召出征,战争结束仍回原址。
卫军主要是步军,骑军,东南沿海也置有水师。官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诸卫造船抗倭,使水师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卫军的武器装备,不仅刀牌,弓箭,**等冷兵器制作精良,火器已占很大比例,铜铳,铁铳,**,各类火炮开始装备部队。中央还设立兵仗和军器两局,负责铸造火器。各省都司,卫所也遍设杂造局,专管所在卫所的兵器修造。
明初,卫军主要来自随朱元璋起义的“从征军”,元朝和割据势力投降的“归附军”,因犯罪而被谪发的“恩军”以及抑配民户入伍的“垛集军”。“垛集”原是军伍缺额时抑配民户补充军伍的一种办法,朝廷颁行《垛集令》后成为卫军的主要徵集方式。按《垛集令》的规定,民3户为1单位,其中1户称正户,出军丁,其余为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永乐以后,正户与贴户的壮丁轮流更代为军。军民严格分籍。当军之家皆入军籍,称军户,属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管束,优免一丁差徭,身份和经济地位都与民户不同。军户固定承担兵役,父死子继,世代为兵,并随军屯戍,住在指定卫所。若军户全家死绝或逃亡,由官府派员到原籍勾补亲族或贴户顶替,称为“勾军”或“清军”。
屯田制与募兵制卫军实行屯田制度。按规定,边地军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个军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按份徵粮。洪武至永乐年间,全国军屯约有八九十万顷。除大量军屯外,还实行商屯作为补助手段,即按“开中法”,由商人在边地募人垦荒缴粮,以补充军粮。
明中期以后,由于大批屯田被豪右,将校侵占,商屯亦因“开中法”遭破坏而废弛,军卒生活无着而大批逃亡,卫所制逐渐崩溃。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京军覆没。为保卫京师,朝廷派官四出募兵以应急,大规模推行募兵制,募兵逐渐成为军队主力,也是因为募兵制,飞鸢军等大型军队才得以成型。但是,实行募兵制,养兵耗费大,募兵愈众,国库日绌,如今的大明,看似拥有强大的兵力,实则为一片虚假的繁荣。
“国师可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上官鹤恺给莫罗倒上了一杯茶。
国师莫罗40多岁,面相削瘦,眼神犀利。“所以他们不堪一击,即使大明朝廷能出一个诸葛亮,也未必能真正改革他们的军制,更不要说出师北伐。”
上官鹤恺问道:“既然是一片虚假的繁荣,他们定会不攻自破。我们何须压得这么紧?”
“大明飞鸢军已经是鸟尽弓藏,其他的军队军心并不稳,而且他们大多不擅长在北方作战。杀人易,诛心难,我们大辽国此次南下,就是要先挫了他们的锐气。而后进一步蚕食明朝边境,逐渐南下,一举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