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仙侠修真>紫气东来千万里>第二十八章 凌!霜!华!初见!

吴明研究起来真的有“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高三冲刺劲儿。

外界已然是满城风雨,沸沸扬扬。

我的天呐!(小岳岳吃惊脸)

一州知府被强人于大堂掳走,这是多大的事情。

你把这事看成一个市的市高官加市长被歹徒绑架,你说这是多么让人心惊肉跳的大事。

简直是丧心病狂!

如果这都不算大事,还有什么事能算“大”呢?

朝廷、江湖,全都乱了套,一堆又一堆的人往荆州城这里赶来。

戒严!

军队开拔!

武林人士聚集!

似乎所有事都赶在一起了。

但吴明就跟个没事人一般,优哉游哉,这都不是仅用“大心脏”这种词来形容的事情。

更有些像是

没!心!没!肺!

没救了。

话说——

某种意义上来说——

没日没夜的研究算是另一种逃避吗?

咦?怎么跳跃到这里了?

此话怎讲?此话何解?

凌霜华啊!

······

那一年。

菊花会。

姹紫嫣红的菊花会。

当时的丁典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嫩小子。

虽然他“天命加身”,偶然间救下了前辈高人,运气勃发。

如同话本里的故事,号称“铁骨墨萼”的前辈名宿梅念笙正被他的三个逆徒狙杀,丁典救了他,可他也要死了,临死前他见丁典本性质朴,传其无上内功神照经以及蕴含着宝藏秘密的连城诀。

但丁典还是太嫩了,江湖经验不够,心善的他安葬了老人家,只不过立了块墓碑而已,这反倒成了麻烦,成了他亡命江湖的引子。

许久未轻松下寻访而来,想通过他探出梅念笙留下的秘密,那一个个如同闻着肉香的野狗,一个个双眼通红嘴角流涎,恨不得把他吃了。

他快烦死了,他快腻死了,他快厌死了。

九月上旬,汉口有菊花会,偷得浮生半日闲,寄情于山水不如寄情于菊花,毕竟他爱菊花,他欣赏菊花,”的称号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菊花会中有万千菊。

有黄菊,都胜、金芍药、黄鹤翎、报君知、御袍黄、金孔雀、侧金盏、莺羽黄······

有白菊,月下白、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

正流连于菊丛中的他,蓦然回首,那人正是凌霜华。

“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

他爱了,他痴了,他恋了。

她的出现,让所有的色彩在丁典的眼中都黯淡无光。

他的眼里只有她!

那少女幽然伫立在菊丛中,窈窕淑女,风仪玉立,似山峰的迎风,似天空的云霞。

菊中有她,她似菊,不是菊,又是菊,已超菊。

她是超然的存在。

一见钟情!

一见如故!

一见倾心!

······

吴明终于做好见她的准备了。

心态已然调整好了,毕竟,若是之前的那种心态,也不对,他就是怕了······

怕什么?

爱情是世间最有情也是最无情的东西。

吴明对爱情的看法向来是得之我命,失之我幸,看的不太重要。

但——

他固然向往真挚的爱情,若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他的面前,他······

可若这“爱情”是被影响的,被强制的,你会想要这种爱情吗?

一想到这种情况,他就有些“恶心”了。

他怕看到凌霜华后会忍不住地“爱”上她,移情于她,爱恋于她,若真是这种情况,他恨不得去死。

“不要玷污了我的爱情啊!”

吴明心中如此呐喊,那股畸形的愤怒让他有些“恐惧”。

他不是个雏儿,但他又是个处儿,最起码这一世还是个处儿,谁让他年龄还小呢。

上一世归上一世,可上一世有爱情,但那爱情也不是这般刻骨铭心的“纯恋”啊!

他可没有那种一见倾心、铭心刻骨的爱情经历。

他自然是害怕的,没有人希望自己会有这种被影响的“爱情”。

这根本不是少年的冲动,这是一种纯净唯美的“纯爱”。

若真见了那凌霜华,心底里产生这种纯净又纯洁的纯情怎么办?

难以想象。

呃~~~

必须调整。

之前他想了一次又一次,这几天他都有机会找凌霜华的,可是他怕,他还没准备好,所以就将此事拖后了。

不过,拖不下去了。

他没理由拖下去了。

他也没时间继续拖下去了。

对这个女子,即便只是想想,内心里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存在,还有一种保护她呵护她的冲动,但在吴明极强的理智的影响下,他觉得,他应当可以“耐受”住这种情感。

他已经“疏导”许多了。

大禹治水,堵不如疏。

更何况,他心里有一种更加“变态”的想法,他已然打算行动了。

破罐子破摔!

大致就是这种。

这是他的“馈赠”,这是他认为对凌霜华最好的“不是礼物的礼物”。

他已经想了很久了。

究竟是什么?

(什么鬼?)

······

凌退思的生命力还是极其顽强的,当然,吴明一直是有数的。

如何折磨人而不让人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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