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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人气暴增

起点网作为国内第一家正规网站,在网络上立刻走红。

一般来说新的网站想要快速火起来,除了广告之外还有就是明星代言。

这个明星代言不是后世那种某种产品的代言。

而是明星进行宣传,利用明星效应。

但是起点网没有选择明星效应,而是选择猎奇效应。

猎奇效应是心理学的一种,为什么这么说呢,根据名字就知道猎奇,捕猎消费者网民的好奇心。

好奇心的驱使下产生的效果就叫做猎奇效应。

作为国内第一家正规的商业姓网站不得不说是一个很大的嚼头。

林楠正是抓住这一点,在各大论坛上面发帖宣传的时候才会被那些吧主进行置顶加精。

一般来说论坛置顶加精除了很好的帖子,其他的是要收费的,当然这些都是后世随着网络界的发展,而衍生出来的。

和现在没有任何的关系,这个时候的网民还不是很多,大家都有着一种好东西自然要大家分享的心思。

将一些自己认为有价值有趣的东西分享出去。

作为起点网第一宣传的作品《诛仙》,立刻在网络上面走红。

凡是看过《诛仙》的读者无不北立面庞大的悲剧,细腻的描述,悲伤地情感所吸引。

他们都想把自己当做《诛仙》里面的小凡,想看下面的故事,想看看小凡凭借烧火棍能够走出怎样的道路,达到什么样的巅峰。

想看看,小凡和陆雪琪等人的情感纠葛。

想看看正道和邪道的交锋到底谁赢谁输。

“过瘾呀,很久没有看到这么爽了。”

这一次《诛仙》在起点-进行更新,那些慕名而来的读者也来了一次彻底的暴发,一天暴发了五章,总共一万五千字多字。这让之前一直喊加更的读者,却是爽快了一把。

随后,而在他们看完《诛仙》,本想离开站点。正待随手点击叉叉的时候,突然发现,这个新开的站点,从格局上看起来非常不错。

无任是页面的美观度,还是版面的整个布局,起点显的都是非常大气,有网络门户网站的风范。而且,在他们阅读完《诛仙》之后,却是发现,边上的一些推荐栏里面,已有不少的网络。

排在第二位的是《盘龙》,这让林楠多少有点意外,不过想想释然开来。

盘龙主要是写西方奇幻,多少有点接地气,因为这个时候大部分都是从西方编译过来的。大部分都是一些魔法斗气之类的。

读者已经接受了它,面对《盘龙》他们自然就更加容易接受一点。

排在第三的是唐大的《斗罗大陆》,斗罗大陆给人一阵很新颖的写法和创意,让许多喜欢刺激的年轻人所喜欢。

相对于那些年龄已经是中年,甚至是中老年读者,就更容易接受那些比较老点题材的。

还有就是一些历史题材的,林楠没有选择月大大的,因为他的实在是太逆天了,最主要的是林楠有点私心,那月大的他想自己抄袭。

随后,在起点技术人员的监查下,却是发现。有很多进来阅完《诛仙》之后,也阅读了别的。而且在别的页面当中,也停留了比较长的时间。

这就证明着,除了《诛仙》之外,起点还有其他的一些,吸引着这些读者。

如此,三天过去,网站ip流量节节上升,发展迅猛。

《诛仙》、《盘龙》、《斗罗大陆》等更是赚取了很多的打赏。

其中以《诛仙》为最,短短的几天时间内,就有几千块钱的打赏收入,还有那庞大的点击率,收藏,和推荐票等等数据更是让林楠有一种成就感。

当然还有另外的一种感觉,那就是这年头有钱银还是多啊!

与此同时,一些闲散的作者开始在起点注册,因为他们在起点上面看到写不仅有钱可以拿,还可以赚取名气。

最重要的是,起点的分成制度让他们看到希望。

保剑锋等人知道,起点的第一步,算是取得了开门红。

接下来,便是慢慢巩固人气。

······

我是大闸蟹,一名网络爱好者。

因为喜欢吃大闸蟹,所以去了这么一个网名。

当我在在网上玄幻协会网站俗名龙空看到《诛仙》的时候我被他那庞大的世界观吸引住了,那得荡起伏的情节,那令人抓狂的感情纠葛。

我多麽希望我的小凡可以跟陆雪琪在一起,可是半路杀出来一个程咬金,让我气得要死。

就在这个时候,这一卷结束了。

让我有点上天无路下地无门的感觉。

我有种想要掐死《诛仙》的作者踏雪无痕的冲动,妈的,害得我是干什么都没心情,被老板批了好几次,就连我最喜欢的大闸蟹也感觉没有胃口了。

不过我特别感谢那个将《诛仙》上传龙空的兄弟,为什么不说是踏雪无痕这个家伙呢,因为他已经声明,这不是自己的作品,而是在书店里面卖的,感觉还不错拿出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我对踏雪无痕是又爱又恨,根据出版界的规矩,下一集估计最少在三个月之后了。

爱苦逼的三个月啊。

但是当我在上龙空,看一些其他的的时候。

看到发表《诛仙》的那位兄弟,发表了一个大大的声明。那就是《诛仙》横空问世,网络界,踏雪无痕大大,在起点再掀风云。

想看《诛仙》的兄弟姐们,赶紧的去起点啊,每天一万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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